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的差異
一、佛陀住世說法
正法元年(BC528,世尊35歲)
1.喬達摩.悉達多沙門於印度菩陀伽耶證知「四聖諦」而成佛,正法被發現。
2.佛陀於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比丘說法,正法輪開始運轉。
正法6年(BC523,世尊40歲)
1.摩訶波阇波提(佛陀的姨母)三次懇求出家均被佛陀拒絕,於是自行落髮穿上袈裟,一路追隨佛陀到毘捨離。 當時阿難尊者又再三懇請佛陀准許摩訶波阇波提出家,仍被佛陀三度拒絕。 後來,阿難尊者乃以「女眾出家亦能得到果證」為由,勉強佛陀准許女眾出家。 佛陀因此制定「八敬法」作為女眾出家的基本約束。
2.南北傳經、律一致記載,由於女眾出家加入僧團的緣故,佛陀明確地告訴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3.記載「正法唯住500年」的經律
(1) 南傳巴利律藏小品第十比丘尼犍度(比丘尼八敬法)。
(2) 北傳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十九
(3) 北傳四分律卷第四十八(比丘尼犍度第十七)
(4) 北傳中阿含經卷第二十八(中阿含林品瞿曇彌經第十)
(5) 北傳佛說瞿曇彌記果經(宋三藏法師慧簡譯)
正法12年(BC517,世尊46歲)
須提那迦蘭陀子比丘與俗家妻子行淫,在一向清淨的僧團中生起垢患,佛陀因此開始製訂比丘戒。
正法42年(BC487,世尊76歲)
1.提婆達多向佛陀爭取僧團的領導權被拒絕、斥責之後,以「不食魚、肉」等五項苦行的主張進行分裂僧團,並以「非法說法,非律說律;法說非法,律說非律。」的囂張行徑開始破壞正法律。
2.佛陀因為提婆達多的因緣,制訂僧殘第十、十一戒,亦即第一、第二破僧戒。
二、第一次結集經律
正法46年(BC483,世尊80歲)
1.須跋達比丘聽到佛陀般涅槃的消息之後,公然宣稱:「世尊已入滅,以後的言行不會再受到令人厭煩的製約了!」這樣的言行讓大迦葉尊者警覺到結集正法律的必要性。
2.大迦葉尊者召集五百位阿羅漢於王舍城郊結集正法律,由優波離尊者主誦律典,阿難尊者主誦經典,經過全體會眾確認遵行並代代傳誦,乃至公元前29年記載成書。 此即今日「雜阿含經」或「相應部」和「律藏」的本母—根本依據。
三、第二次結集(糾正鬆馳的戒律)
正法149年(BC380)
1.佛陀入滅後約103年,住在印度東方毘捨離城的跋耆族比丘們違背戒律,開始勸募並接受信眾的金錢供養。
2.耶舍尊者回到西方拘贍彌城懇請長老商那和修與離婆多尊者,並得到西南方阿盤提、達襯、波利耶等地的僧團支持,共計約700位長老比丘來到毘捨離城,會同跋耆族的比丘召開會議,釐清「比丘收取金錢」等十件事都是非法非律的行為,再度確認世尊所製訂的正法律,稱之為第二結集。 此後,僧團開始分裂為嚴謹持戒的上座部和方便隨緣的大眾部,即是所謂佛教的根本分裂。 由於戒規的鬆馳造成分歧,正法律開始淪沒。
四、第三次結集(巴利經藏、律藏定型)
正法260~296年(BC269~233阿育王在位期間)
1.正法273年,阿育王勒令全國歸順佛法,外道出家人士大量轉入僧團,正法律開始被外道思想嚴重混淆,引起了僧團內部長期的爭議,甚至無法和合佈薩誦戒,仿冒的像法也開始廣泛地滲入僧團中。
2.正法274年,大眾部的大天派系宣揚「阿羅漢仍有可能遺精」等五項自創的主張,詆毀並貶低阿羅漢的素質而破壞了正法律,也造成大眾部的嚴重分裂。 佛教的出家團體於此時已經分裂成十八個部派,支離破碎的僧團也使正法律加速淪沒。
3.正法278年,在阿育王都華氏城的分別說部召集第三次結集,會眾以上座系統為主,此時巴利語的四部阿含和律藏大致已經全部集成。
4.正法282年,摩哂陀尊者(阿育王王子出家)帶領上座部僧團進入斯里蘭卡。
5.正法289年(BC240)斯里蘭卡王天愛帝須建立大寺供養僧團。
五、正法律淪沒(貝葉寫下正法遺跡)
正法315年(BC214)
室(釋)利房等十八位尊者賚佛經來華,被秦始皇幽囚,斷絕佛教正法律在中國傳揚的契機。
正法349年(BC180)
印度巽加王朝的普西亞米陀王彈壓佛教,致力復興婆羅門教,正法律在印度日趨式微。
正法379年(BC150)
印度佛教徒積極起建巴赫特塔,又擴建山崎第一塔,並開始以本生故事的浮雕裝飾於欄栒之上。 大量生動的傳說伴隨著虔誠的佛塔崇拜,激盪出新興的宗教族群,大乘信仰也於此時開始茗芽,逐漸與印度傳統文化交融,正法律快速淪沒。
正法500年(BC29)
1.斯里蘭卡王毘多加摩尼二度即位,建立無畏山寺,供養他的恩人摩訶帝須。
2.立場偏向大乘的無畏山寺派,由於廣泛地結交並迎合俗人的作風,受到大寺派(傳統上座部)的嚴厲排斥。 大寺派的長老比丘們擔憂正法即將消失於人間,因此將三藏以針刺書(巴利語)寫於貝葉。 此貝葉書系根據第一、二、三次結集,代代傳誦的經律(四阿含和律典)為核心而寫成,史稱第四結集,成為文字化的正法律遺跡。
3.上列史蹟顯示佛陀所說:「今正法唯住五百年!」的始末,我們稱此正法為「原始佛教」。
六、追溯原始佛教(探究正法遺跡)
正法消失後92年(公元64年)
1.公元前2年,漢哀帝時,大月氏王的使節伊存,口授浮屠經給予博士弟子景盧。
2.公元64年,東漢明帝夜夢金人,派遣秦景等人出使西域求取經典。 大乘信仰正式經由皇家信仰傳入中國。 爾後更由歷代祖師大德的宣揚而欣欣向榮,持續迄今(公元2000年代)。
正法消失後2028年(公元2000年)
1.從巴利英譯相應部和梵文漢譯雜阿含經的比對,顯示公元前29年間所流傳下來的正法遺跡,由於時空的變量—不同的部派使用不同的語言傳誦、紀錄經典,而二千年來又經由各種不同文化、信念、語言的譯述,聖典的次序和內容都已經有了顯著的差異、遺漏、增補和失誤,這使當代的佛教徒對於正法律的認知和修證,都產生了極大的差異和障礙。
「雜阿含經」和「相應部」是四阿含的本母,終究是歷史上最明確而具有公信力的聖典,惟有認真比對這兩部聖典,才能從探究正法遺跡中去追溯原始佛教的真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一)--- 信仰的傳承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二)--- 依據的經典:慧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三)--- 奉行的律典:戒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四)--- 禪修的次第與方法:定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五)--- 出家眾的修行生活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六)--- 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善巧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一)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信 仰 的 傳 承 | 佛陀 | 釋迦牟尼佛(過去七佛) | 十方無量諸佛(例:東方:藥師,西方:阿彌陀等) | 原始佛教中雖曾提及三世(過去、現在、未來)佛,卻未曾提到十方諸佛,亦無恒沙諸佛。 |
正法 | 1 法:四聖諦(苦集滅道) | 1 . 理想:成佛 | 1. 八正道:正見、正志…正定。 | |
僧伽 | 四雙八士(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阿羅漢,得阿羅漢) | 十地五十二階位菩薩(初地、二地…十地) | 1. 四雙八士才是世尊的聲聞僧伽 | |
標誌 | 無任何圖騰或圖像,早期僅以佛陀的足跡、法輪、菩提樹或禪座來追思懷念道跡。 | 1. 卍(宋字版) | 1. 卍字在印度為右旋,系源自耆那教,迄今仍為裸身派的重要標誌,亦為印度教的吉祥標誌。 | |
三皈依 | 走向佛、法、僧,到達唯一的三重庇護所:四聖諦。 | 得到佛菩薩或上師的種種神力加持和庇護。 | Aha m bhante tisara n ena saha pa b ca sila ni yaca mi | |
因緣 | 此無故彼無, | 此有故彼有, | 依遠離、依離欲,依滅、向於舍的方向與求生極樂世界或建立人間淨土的方向完全相反。 | |
志向 | 自證涅槃,解脫輪迴,貪瞋痴永斷,寂靜、清涼、永滅。 | 眾生無邊誓願度,不畏輪迴,情願生生世世長住娑婆世界行菩薩道。 | 佛教以解脫涅槃為終極目標,大乘則志在成佛,認為眾生皆具佛性,終將成佛,卻又擔憂著「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 |
祖師 | 佛世的聲聞弟子,諸如:大迦葉、舍利弗、目犍連、優波離、阿難尊者…等佛世時的500~1250 位大阿羅漢,以及歷代的四雙八士。 | 龍樹(八宗共祖,第二釋迦)金剛上師、達賴喇嘛、轉世活佛、歷代祖師大德(如高僧傳所載)、奇特人物(如濟公、金山活佛…等)。 | 1. 長部第16 經佛陀教導弟子「依經依律」明確辨識祖師大德之教,才是依法不依人的準則。 | |
禮儀 | 直接以四事布施、供養、禮遇、尊重三寶。 | 以供品和繁複的儀式進行祭祀崇拜。 | 佛陀認為四姓平等,並不認同婆羅門種姓的祭祀文化。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二)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依 據 的 經 典
慧 學 | 原始 | BC483 第一次結集:大迦葉尊者於王舍城集體確認,誦出經律的本母,即北傳雜阿含經、南傳相應部和律藏的原型。 | BC100 年間,為了警惕塔寺崇拜者不要耽溺於肉身舍利而走入迷信,部分大眾部人士乃開始編輯般若經(原型),強調智慧法身的重要。 | BC150 年間,由於阿拉伯海航運發達,激盪出許多境內外傳說、故事,也大量傳出佛陀的本生故事等,大乘信仰開始萌芽,並開始雕塑本生菩薩像於巴赫特大塔的欄栒,佛塔崇拜族群的熱情澎湃洶湧,開始促發了大乘運動。 |
初期 | BC251 第三次結集:上座部於阿育王都華氏城完成相應、長部、中部、增支部,息諍並定型傳誦。 | AD60~150 年間,梵文般若經、無量壽經、法華經、華嚴經、寶積經、般舟三昧經陸續編出。 | AD60 年間,卡爾達馬喀王朝的英主路多拉達曼一世,獎勵梵文寫作。 這時期所編輯出來的經集,印老稱之為「性空唯名」系列的初期大乘。 | |
中期 | BC29 第四結集:斯里蘭卡上座部將結集成果針刺於貝葉上。 小部經則廣納歷次未被結集的傳誦。 | AD150~250 年間,大乘大般涅槃經、解深密經、勝鬘經、大法鼓經等陸續編成。 | 這時期所編輯出來的大乘經集,印老稱之為「真常唯心」系列的中期大乘。 | |
後期 | AD130 (北傳)第四結集:由貴霜王朝的迦膩色迦王主導,結集「大毘婆沙200 卷」,其內容漸趨北傳大乘文化的風格。 | AD250~350 年間,如來藏經、攝大乘論、唯識論、唯識三十誦、十地經論、佛性論等陸續撰成。 | 這時期所編輯出來的經論,印老稱之為「虛妄唯識」系列的後期大乘。 | |
晚期 | AD1871 年第五次結集:於緬甸曼德勒,將結果刻於大理石上。 | AD228 ~ 288 年間漢譯:華積陀羅尼神咒經、薩曇分陀利經、大乘悲分陀利經、密跡經等。 | AD167 年,貴霜王朝瘟疫流行,薩滿教的咒術因而興盛并快速滲入大乘信仰中。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三)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奉 行 的 律 典
戒 學 | 比丘 | 巴利律典: 227 戒 | 三壇大戒(受戒時回小向大,捨棄比丘律而以菩薩戒為主。) | 1. 原始戒律載於巴利律藏(相當於漢譯四分律、十誦律等) |
比丘尼 | 巴利律典: 311 戒 | 三壇大戒(回小向大,菩薩戒為主) | 同上,但原始佛教的比丘尼傳承早於公元第11 世紀全面斷絕 | |
沙彌(尼) | 巴利律典: 10 戒 | 10 戒(有名無實,例:戒場接受紅包) | 同上,沙彌尼傳承亦已斷絕。 | |
在家 | 相應部、阿含經及律典所載5 戒 | 1. 在家菩薩戒 | 大乘另制「在家菩薩戒」,並相信「優婆薩五戒相經」的注疏 | |
齋日 | 八關齋戒 | 八關齋戒 | 大乘對「不歌舞伎樂」、「過午不食」、「不坐臥高廣床座」…的戒相和持守都不夠精確嚴謹 | |
犍度 | 1. 剔除鬚髮不燒戒疤 | 1. 戒疤、燃指,蓄鬚髮,如虛雲、弘一 | 1. 律藏「大、小犍度」中對僧團生活的傳統制度有明確記載。 | |
梵網經 | 1. 南傳巴利長部第1 經「梵網經」 上列諸經均詳列出小戒、中戒、大戒的細目 | 北傳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譯「 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卷上、下)」詳載: 1. 十重戒(菩薩波羅夷) | 1. 南北傳長阿含(長部)的「梵網經」、「梵動經」、「梵網62 見經」,其內容大致相似,旨在說明外道的62 種錯誤知見,如魚入網,難脫生死的羅網。 2. 羅什於AD406 年所譯的「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卷上、下)」則是後期的大乘作品,與原始的「梵網經」毫無關係,它所記載僧俗共同遵守的「十重戒」、「四十八輕戒」也不符合南北傳原始律典。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四)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禪 修 的 次 第 與 方 法
定 學 |
三業 | 淨其戒(身、語業) | 心平何勞持戒? | 大乘:煩惱即是菩提,所以不用斷煩惱。 |
直其見(意業) | 行直何用修禪? | 大乘:生死即是涅槃,所以不用修禪定 | ||
修四 念處 | 1. 身身觀念處 | 1. 念彌陀、觀音 | 原始佛教:念佛是憶念佛陀九種殊勝的德行成就:應供、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尊,而非喃喃重複誦念某某佛名。 | |
修安那般那念 | 1. 念內息繫念善學 | 天台六妙門: | 原始佛教依據「雜阿含經安那般那念相應」。 天台六妙門參照「大安般守意經」。 | |
成就四禪八定 | 1. 初禪 | 1. 如來禪 | 如來禪是指達摩所傳來的禪法(依據婆羅門教典—楞伽經)。 | |
證入 滅盡定 | 1. 諸行漸次寂靜 | 空,空亦空,一切皆空。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心經)。 | 原始佛教的空三昧:非我、非我所,無相三昧:於一切相不念,無所有三昧:度一切識入處,均依於第四禪定而說,並非一般人士依於世智辯聰所做的邏輯推理,或清談玄異的口頭禪而已。 | |
解脫 涅槃 | 斷盡一切貪瞋痴的煩惱,解脫生死輪迴,證得涅槃:寂靜、清涼、永滅。 | 煩惱即是解脫 |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後有。」的信念回異於誓願成佛卻無視於「三大阿僧祇劫(無盡輪迴)」的痛苦。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五)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出 家 眾 的 修 行 生 活 | 食 | 1. 托缽乞食 | 1. 自炊自煮 | 1 . 阿含經上說,比丘出家應當剃髮、持缽,家家乞食,卑下活命。 經律上均明確規範托缽乞食才是「正命而活」的方式。 |
衣 | 壞色(土黃、紅褐)袈裟(布塊縫成的五、七條衣)沒有口袋、鈕扣、腰帶等 | 黃袍 | 南北傳律典中明確規範「上衣」、「下裳」和「僧伽梨(袈裟)的尺寸及顏色等細節。 不許穿著或配戴光鮮亮麗的正色衣、纓珞、帽飾…等。 | |
住 | 除雨期安居外,通常個別居住於山洞、林間、樹下、小茅蓬、小木屋等阿蘭若處 | 大都建立莊嚴豪華的「大雄寶殿」,共住於寺廟、精舍、寮房或個別套房 | 1. 南北傳律典比丘律中明確規範自行搭建茅篷的長、寬限制;亦不許男女眾雜居於一處。 | |
行 | 1. 比丘徒步走路。 | 1. 騎馬(例:玄奘取經)、騎腳踏車、騎摩托車車、自行開車 | 1. 律典犍度詳載使用車乘時宜 | |
錢 財 | 1. 不接受、捉拿、使用或儲存金錢(包括信用卡、郵撥賬戶、存款匯兌)、珠寶、古董等。 | 紅包供養、慈善或環保勸募,販賣靈骨塔、消災牌位、吉祥物、往生被、金剛砂、天珠、有機蔬菜、朝拜旅遊、佛像、書籍、錄音(影)帶…等 | 1. 南北傳經、律(舍墮戒)中有明確規定,並視金錢如五欲之不清淨。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六)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自 覺 覺 他 , 自 利 利 他 的 善 巧
| 出 家 修 行 的 方 法 | 1. 剃度出家受持比丘律( 227 戒)。 2 . 依止長老5~10 年 3 . 每半月(月圓、新月)布薩誦戒,互相檢討懺悔破戒言行。 4. 每年雨期( 7 月月圓日~10 月月圓日)安居,精進禪修。 5. 修習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實踐八正道。 6. 禁止學習、持誦或教授咒語 | 1. 晨昏敲鐘、打鼓、擊罄、叩木魚、焚香、獻供、高唱梵唄。 2 . 誦經、跪拜、念佛、持咒(每日百千甚至萬遍)。 3 . 吃素、靜坐、修脈輪、守竅練氣、觀想、通靈、習少林武功、參公案等。 4 . 燒戒疤(頭、臂、腕)燃指燒身供養 5 . 密宗則有破瓦、雙身(性交)等修法 | 1 . 齋日八戒及沙彌十戒均禁止演奏各種樂器。 2 . 律典亦禁止比丘眾以「長調歌音(梵唄)」唱誦經典。 3 . 南北傳律典中均詳載出家、依止、布薩、安居…等儀軌。 4 . 雜阿含經上記載佛陀於入滅前夕告訴遊方行者須跋陀羅,沒有八正道就沒有四沙門果。 5 . 南北傳律典比丘尼律懺悔戒中均明確禁止誦習咒語。 6 . 戒疤、燃指…等均非佛制。 7 . 比丘律中明確禁止出家眾性交,破此淫戒者犯波羅夷罪,當被逐出僧團,喪失比丘身份。 |
渡 化 眾 生 的 方 式 | 1. 托缽行腳,遊化四方。 2. 三皈五戒,引發信樂。 3. 八關齋戒,循循善誘。 4. 病苦時或臨終說法,開示引導信眾,令其歡喜痊癒,或趨向果證,或生於善處。 5. 遵循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原則,兼具慈悲與智能,而以言行一致的身教隨宜度化信眾。 | 1 . 講經說法(方廣經典),印贈經書。 2. 經懺法會(梁皇懺、水陸法會、盂蘭盆會、蒙山、焰口、修壇城護摩等 3. 灌頂、加持、手印、密咒、天珠等 4. 拜山、放生、點光明燈、安太歲、大悲水、聖地朝拜。 5 . 勘輿、山醫命蔔等 6. 臨終助念、金剛砂、往生被、靈骨塔、中陰超渡等 7 . 救濟、養生、醫療、環保、教育等 | 1. 佛陀成正覺以後,托缽行腳遊化四方,循著「布施→持戒→生天→欲味→欲患→欲出遠離」的次第來引導堪受調教的眾生走入正法律而趨向解脫涅槃。 佛陀教導眾生「學習正法」卻從未教導眾生「成佛之道」。 2 . 大乘信仰雖然也有三皈五戒和八關齋戒,但其對佛法僧戒的認知均有異於原始佛教。 3 . 大乘人士不顧自覺覺他的基本原則,熱衷於弘揚方廣經典,方便地迎合世俗的種種需求。 然而,以其「舌燦蓮花」、「經懺法會」、「念佛持咒」、「慈善事業」…等種種大法,是否真的就能度盡無邊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