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百合 (96) - 放逐

2017/08/25 09:39:29 網誌分類: 納米百合(迷你小說集)
25 Aug

   我拋掉高薪厚職豪宅跑車,隻身來到日本流浪,已經一年。

我折磨著自己的軀體,藉此救贖自己的靈魂。

雖然這等如緣木求魚。

----無論我承受多少苦楚,也無法抵償我對她們所造成的傷害。

對,是她們,我的兩個女人,曾經的。

網上流行一句說話:「如果你同時愛上了兩個人,請選擇第二個。因為如果你真的愛第一個,就不會愛上第二個。」

這話聽起來有理,卻不是唯一的答案。

有一首老歌:「別了她,原為了你,留住愛亦留住罪,然而伴你的心今已碎,卻有她,在夢裡......

我與璇相識於微時。

那時候,我大學剛畢業,空有理想,不肯妥協,找工作當然處處碰壁。

我不願聽家人囉嗦,一個人賭氣搬了出來,租住在百來呎的劏房裡,一包香煙,兩個方便麵,整天敲著鍵盤發洩對社會的不滿。

璇就住在我隔壁。

我倆同時被業主追租,竟是相逢恨晚。

兩個憤青碰上了,居然起了奇妙的化學作用----我們愛對方,都不願對方吃苦,甘心放下身段,從低做起。

所謂「萬事起頭難」,原來只要肯踏出第一步,前路逺沒有我們想像中難走。

我們努力拼搏著,互勵互勉,日子平凡充實甜蜜。

轉眼十年過去,努力加上運氣,我們擁有了自己的房子、車子、現款。

但我倆開始忘了初心,漸行漸遠。

我們沒有吵架,卻是更叫人窒息的無言以對。

我嘗試作出改變,但得不到回應。

我猶如荒漠中的迷途者,疲乏、無望、走一步算一步。

以為這軰子便要這樣寂寂過去了,誰知道,上天安排了蘭在我生命出現。

蘭與璇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璇獨立、堅毅、可靠,是絕佳的戰友。蘭溫馴、寬容、柔情似水,是窩心的伴侶。

無恥之極的我向蘭隱瞞了已婚的事實,向她展開熱烈的追求。

在捕獲她的真心後,才吶吶地承認自己不是自由身。

蘭震驚極,馬上跟我分手。

我跪在地上求她原諒。

蘭禁不住我的苦苦哀求,答應給我機會。

卑鄙的我卻採取了「拖」字訣。

----我既貪戀蘭的溫柔,也捨不得璇的照顧。

我週旋于兩個女人之間,雖說是享盡齊人之福,卻也受盡了良心的責備。

不到半年,璇發現了真相。

她居然說「物先腐而後蟲生」,我有外遇不能只怪我一人,她自己也要承擔部份責任----只要我肯和外面的人一刀兩斷,她可以既往不咎,大家從新開始。

 

想不到一向驕傲自負的璇竟願意這樣委屈求全,我深受感動,便跑去找蘭攤牌。

蘭抱著我的腿悲哭----她說對我的感情已經深入骨髓,她不能想像失去我的日子可以怎麼過。

我只想一頭撞死----只因一時衝動,竟傷害了兩個無辜的女人。

我完全無法面對自己面對她們,只好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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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火車站的牆角裡,啃著冷硬的麵包,喝著辛辣的燒酒。

有旅客走過,把硬幤擲在我面前。

我咒罵著,把硬幣用力擲回去----我不是乞丐,不接受施捨。

那人吃了一驚,走回來,強迫我抬起頭----「終於給我找到你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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