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打傘

2018/05/16 04:23:24 網誌分類: 講人自講
16 May

 

既冇安全法

當然脷刮刮

捕快無奈何

人皆口擘擘

 

日前、有位仁兄買板唔知埞、居然在黃仔地頭聲稱無須再紀念「南天門八狗六死」事件而焫㷫丐幫人馬。當阿仁兄離開時、被一名丐幫女頭目緊隨尾後破口大罵。當趕到現場嘅捕快要求女頭目出示人牌時遭對方拒絕。此時、其他丐幫人馬亦陸續趕到現場、其間有捕快指女頭目嘅講話涉嫌干犯某係法例、並即時向女頭目施以警戒時。但女頭目反駁話“廿三條尚未立法、就算佢翻中亂講捕快亦無權干涉的。嗱、在下也覺得女頭目、除咗涉嫌違犯罪惡城嘅「入境條例第一百一十五章第十七條“撕”款、必須按照捕快要求出示人牌」嘅規定之外、並無干犯其它法例的。正如女頭目話齋、尚未立法吖嘛!

 

在下諗、如果在廿三條未立法之前爆個大頭彿出來嘅話、咁就大件事喇!正如女頭目講、現在尚未立廿三條、反盅亂講、甚至宣揚脫龍獨立都唔算得上係犯法嘅。嗱、好似妖蜓咁、公然操控選舉、到處宣傳脫龍獨立等、講府咪一樣冇佢乎!再睇睇、講府一直都唔敢將妖蜓等一眾戰中頭領提堂、就知到有人要同街坊鬥耐性、看看誰比較善忘吖嘛!難怪老看更涼瓜攜同嫩看更戇Q兩人敲鑼打鼓咁前往花家閣會、為花家踐踏龍族前途而造勢、仲話咁做係打救罪惡城啦!在下隱隱覺得在不久將來、有人要在罪惡城上演「六國大封相」、到時唔止那齣「大和解」落得破產收場、連編導演嘅人都會惹得一身蟻至係。有人為咗怕被人冠以乘人之危惡名、寧願犧牲本城街坊嘅福祉、都唔肯趁某一方人丁單薄之際、把一籃子被擔誤嘅議題擺上議事桌。冇錯、某人可以表現出其君子之風、但可惜搞錯咗對象吖嘛!這正係顯出某人厚黃薄藍。不過咁、如果我係某人亦會咁做。因為某人只不過是棋盤上嘅一枚棋子而矣!

 

回應 (2)
我要發表
2018/05/17 16:15:33 回覆

對、有道理!

383383
383383 2018/05/16 07:18:54 回覆
@383383...

哈…

告多條:

遊盪罪!

還有,阻差辦公罪!

如果人數超過四人集結,又無申請集會被批準,可以告多條非法集會罪!

唉!而家香港警察,真係無鬼用架!只因為,黃官當道,明知對付黃色份子,你告乜都無用。唔同英治時代,警法一家親!

回歸之後,假髮黨成為皇上皇,同警察劃清位置,總之,你有你捉人,我有我放人,吹咩?

攪到而家的警察,連點告人都驚青到死,乜都唔敢做。俾人指住個鼻無肉佢,都只會啞忍!唉!

雖然唔喜歡英治時代,警權無限的日子,但是,見到而家警察個暗春樣,點保護市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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