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亡命之徒的下場(第二章:邪淫之惡報,第二節:男眾部分

2020/01/14 10:32:10 網誌分類: 勸化業障實錄
14 Jan

二十四、亡命之徒的下場

 蓋天古佛文衡聖帝

詩:因果業障纏苦凌 作惡傷天己自崩

 冥府照會審案情 輪迴人身再修行

請示者:陳鑑信士。

住址:彰化縣埔鹽鄉。

 查:陳信士曾進修佛門,跟隨高僧法師修佛3年餘。在此段期間,念佛靜坐。但靜心工夫不得法要,產生幻相,走火入魔,引來宿世前的冤主,憑依討報的火簽令旨,乘靜坐之機進入陳信土之身,干擾魂魄。致使陳信土逢夜難以入眠,進而引起精神分裂症,心身不由自主,喃喃自語,常以暴力,拳打己身。在此期間,陳信土所受的折磨,生不如死,使得陳信士的家人不知如何是好。

 亡魂自述討報之因果如下:

 罪魂姓謝,名叫錫彬。亡時29歲,亡於1972年9月30日,即陰曆壬子年桂月廿三日戍時。家住彰化縣和美鎮彰和路​​三段517巷4號,因緣遭受枉亡。

 女亡魂姓連名叫香梅。在1967年11月6日,即陰曆丁未年陽月五日辰時身亡,是時18歲。因感情不如意,被情郎遺棄,服毒自殺。家居台北市中山路一二七四巷40號。

 我兩亡魂本世和陳鑑並無冤情,罪魂和陳信士此段冤情結於清光緒廿一年間。冤結於台島竹塹,即今新竹一帶。當時陳信士名喚吳海鵬;罪魂謝錫彬叫李模才,而連香梅名喚王瑛鳳。此時罪魂與王瑛鳳為一對夫婦,在竹塹海邊一帶泛小竹筏抓魚販賣,維持一家生計。在夫婦兩人不分晝夜地勤勞忙碌之下,尚可過著無憂無愁的恩愛生活。可是好景不常,禍從天降,事起因為吳海鵬當時是一名結交山賊流寇、殺人不眨眼的惡徒,是官方全面通緝捉捕的重犯。

 有一天,吳逃到竹塹海邊,正要偷船隻偷渡到南洋避風頭。這時我夫婦在海上抓魚正好回到海邊。在天色灰暗之際巧遇吳。吳海鵬先以錢財要收買我夫婦,要求用船載他到外海,再由外海的船隻接應偷渡。但我夫婦不接受收買,一言拒絕,而引起吳的殺機。吳海鵬怒氣沖天,又看罪魂的妻子王瑛鳳生得年輕美貌,引起淫念。先以短刀攻擊毆打罪魂。由於吳海鵬體材高大,罪魂不是他的對手,所以被利刀刺中要害,魂歸幽冥。

 此時罪魂的妻子眼看丈大被殺,就跪地求饒,盼望吳海鵬能放她活命!吳不但無所動,反以暴力將我妻子抓到船內,用繩子捆住再加以強暴,先姦而後殺,使王瑛鳳命歸離恨天。吳海鵬將我夫婦的屍體用繩子捆住大石頭推落海中。吳海鵬就搖動船槳,逃亡到南洋。由於其一生所作所為天律不從,故吳海鵬逃亡一年餘,即遭受天譴,在戰亂中,被砲彈炸得粉身碎骨。死後受冥府定判在地獄受數十年的苦刑,再轉生為畜生,後再投生為陳鑑信士。罪魂死後投胎為謝錫彬。因另有因果,故出生後不久即遭受枉亡。魂再落冥府,受應受的罪行,被關入枉死城中。

 王瑛風雖然再轉生為連香梅,但因受宿世因緣的牽連,遭枉亡,再落冥府,受冥王定判應受的罪行,關入枉死地獄和小鬼卒地獄,再入枉死城中。在下元甲子年後,三曹因果大開討報清算,我兩名亡魂在冥府受刑期滿後,於冥府的陰陽孽鏡台上,查知此宿世前被害的因果冤欠,乃同向冥府東嶽大帝座前叩禀申訴。經由東嶽大帝查證事實,又查知吳海鵬現已投胎轉為人身,在陽世名叫陳鑑,並查到陳鑑所居之處,乃準賜討報的火簽令旨,由罪魂到陽世,乘機進入陳鑑之身乾擾,擬使其發瘋至死,以討報此段被害之恨!

 冤宜解不宜結,此冤結也有200餘年,陳信士的家人如能在到的範圍內,向道進修,陰陽同修。陳信士家人勤修的功德,由我兩名亡魂所得。再多布三施,每月按期行大陰德兩件,再於神佛座前誠心懺悔。功德行布多少,我兩名亡魂必離陳信士之身多少。若49天內陳信士的家人無按此行功,我兩名亡魂必再糾纏陳信士之身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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