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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撻訂故事(上)

2021/05/04 04:14:07 網誌分類: 生活
04 May
          閱報,看到一宗匪夷所思的撻訂新聞:某女士看中一間居屋,買賣雙方願以六百二十萬港幣成交,價格比最近成交價高出四十萬元。女士在簽約前詢問經紀意見,經紀回答是,只要她有足夠首期,即使成交價比銀行估價高,並不影響銀行批出按揭。

          於是,女士放心地簽約,預付了一成首期六十二萬港幣。

          可是,正因為價格比銀行估價高,銀行派員檢查該單位,揭發該單位做過大改裝,廚廁位置對調,廚房拆牆變成開放式設計。水管、去水位亦大移位。銀行拒絕批按揭。

          準買家諮詢了律師的意見,律師認為她曾進入該單位現場睇樓,所以不存在被經紀和賣家欺騙的問題,責任在她自己。她必須承擔撻訂帶來的後果,包括損失預先支付的一成首期,以及買賣雙方的經紀費,總數超過七十四萬元港幣。

          準買家真黑啊!她本人固然因無知或疏忽而犯錯,但是,經紀和賣家真的是無辜嗎?

          經紀責任不正是用專業知識協助無知的買家或賣家,免踩地雷嗎?很多人大半輩子未曾有機會置業,房子改動過間格會影響按揭,不一定清晰知道。經紀的責任不正是提醒買家嗎?經紀怎麼可能不知道間格改動過,若涉嫌刻意隱瞞,難道不需要承擔責任與後果嗎?

          樓價那麼貴,入巿又要承擔那麼大風險,政府沒有監督責任嗎?

        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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