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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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家者入稟向政府索償

2021/06/04 04:15:13 網誌分類: 生活
04 Jun
          於二○一九年的冬至前夕,於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露宿的無家者被康文署用垃圾車清走他們的家當及被警方以掃毒及反罪惡為由驅趕,十多名無家者在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的協助下,入稟小額錢債裁判署向政府索償大概二千至一萬三千元不等。

          申索人及社協指,根據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二十條,如當局覺得應從任何地方移走丟棄物或廢物,康文署必須發出通知給擁有人,將該物置於該地方的人或該地方的佔用人,並於不少於二十四小時後才能移走有關物件。但這次政府事前沒有任何通知,所以政府沒有清場的權利。再加上,雖然康文署聲稱其職員把物件存放在垃圾站內三天,當無家者即晚到垃圾站嘗試取回他們的物品的時候,他們的家當已弄濕和被胡亂擺放,根本無法找回。

          其實這次已是社協與無家者第三次入稟法庭控告政府。政府在二○一二年的時候引用了香港法例第三五四章《廢物處置條例》清走一群在深水埗通州街天橋底的無家者的家當。無家者入稟法庭向政府索償,但最後政府提出庭外和解,向每位無家者賠償二千元。在二○一五年,在無引用任何法例的情況下,政府清走住在油麻地澄平街隧道的無家者家當。無家者再度入稟後政府亦願意庭外和解作出少額賠償。

          但這次律政司似乎沒有作庭外和解的打算。於上星期五月二十七日的提訊中,審裁官認為控辯雙方的準備各有不足而押後審訊。

          電影《濁水漂流》以二○一二年的清場作為背景,讀者有興趣可以入場觀看。

        林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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