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輝
林國輝
林國輝

犯罪意識

2021/07/30 04:13:43 網誌分類: 生活
30 Jul
          首宗國安法案件的判案書於本周二頒佈,高院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罪成。

          就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而言,三名法官強調,法庭關心的不是「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是否只有一個意思,而是考慮到案情大前提下,展示印有該口號旗幟會否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判案書指,事實上,控辯雙方三位專家證人都認同,在二○二○年七月一日國慶當天關鍵時刻,這口號至少能夠有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教授賦予的含義—即將分裂主義應用於特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中。由於展示該旗幟其中一個「自然和合理的後果」,的而且確是能煽動他人推翻政權,法庭認為它已沒必要解決控辯雙方專家證人證供的差異。

          另外,唐英傑的犯罪意識,法庭認為他將印有口號的旗幟掛在摩托車後,顯然因他有意引起公眾注意。雖然唐看到警察舉起紫色的國安法警告旗幟,但他依然多次挑戰警方防線。這舉動嚴重破壞公共安全,有挑戰法律和社會秩序的象徵,清楚表明唐希望引起市民關注和加深印象的決心。再者,一個名為「恐龍BB」WhatsApp群組內,有人不斷向被告通報警方的各種防線和路障。這不僅證明唐的行為是事先計劃好,也證明他有犯法。如果唐只是天真地理解了口號的含義,他不會提到「安全地點」的位置。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的最高刑期為監禁十年及終身監禁。案件押後至二十九日求情和判刑。

        執業大律師

        林國輝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

網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