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 =/= 妥協

2010/05/24 03:42:59 網誌分類: 寫我心情
24 May

 

與十九兄一樣,看了5.20. 2010「立冬」於BlogCity 的文章『無聲的抗議』,她寫的正是我心中所想出:

http://blogcity.me/blog/list_blog.asp?f=11O3JZ7K0I108734

 

5.16不投票,絕對是個人決定。

 

作為一個成年人,經過獨立的分析和思考,認為有適合的候選人,然後才去投票的,而不是麻木的去投票。 亦不是「人投我投」,只為投票而投票。不投票是因為,一開始就覺得這一切只是一群別有用心的人自編自導自演的鬧劇。

 

可是,連日那位吳姓老師卻被推擁為「良心老師」,在社會引起極大的回響。 一如既往,只要有不同的聲音出現就會立即被狠批不是。 原來不單「地球叔叔」生病了,連我們的社會也患了「重感冒」!

 

好像電台某節目主持,只是在其節目內說:「點樣做一個稱職老師,並唔係我話俾你聽你要點做,而係要引導學生自己選擇。」 言論公正持平,只是表達了個人的意見而已,不偏不倚卻換來無聊謾罵兼人身攻擊。

 

誠如唐司長所言:「現今社會上,但凡別人有不同的看法,就是非我族類,繼而口誅筆伐,甚至圍攻謾罵,完全沒有理性討論的空間。」

 

吳姓老師的說話內容是否正確? 見仁見智。

 

但必須表明:我欣賞吳小姐的勇氣表現,但態度卻不敢恭維。 我認同:人應該擁有獨立思維、個人立場及見解,不應盲目附和,但以教育同工的身分對她的做法卻不苟同。

 

甚麼是尊重?甚麼是包容? 如果是一位維園阿哥可以,如果是巴士阿叔都可以,或是她以吳小姐的身分亦可以,但是以老師的身分卻不行……理由是:雙重標準。

 

作為一個老師,她的教席是來自校長欽點,來自校董會的小圈子投票; 更重要的是她未經普選授權的!若以吳老師的言論邏輯,難道學生就要有權普選老師嗎?  

 

合法等於合理嗎? 不合理之事也要做嗎?  比方說 :火場內,消防員正在努力撲滅大火,拼命拯救市民。 但你卻走到火場前,擺個靚post、做個V字手勢影相。 雖然這是合法的,可是合理嗎?

 

容許不同的意見,是民主的基本,是不爭之實。

 

可是「在不對之地方,做不當之行為。」 她當時所持的身份是老師,是一個有表率作用的人物,而她表現出來的是甚麼呢?「大聲文化」、「窮追猛打文化一種由某些激進人士所帶起的「大聲就有理,自覺有理就可以為所欲為,把對方打擊到無法正常發表意見的境地」的這樣一種方式!

 

表達方法源於性格與修為,政治技巧,因人而異,或令人反感。

 

學生均以老師為榜樣身為一位教師,我認為處事應持平,不應帶有強烈政治立場,或過激的行為,不留餘地批判別人的言論。 我們凡事須三思而行,克己復禮,以身作則身教言教。

 

再說 :「特首、司長『投棄權可以』不能公然帶頭杯葛選舉…..這是瀆職!」特首、司長投棄權為何不可? 在公平的選舉制度下,人人平等。他們也是香港的公民,是有權選擇投票抑或不投票的!

 

作為一位老師,可藉此機會,好好與學生分析:一些「所謂議員」,無故請辭,卻又在「浪費公帑」和「浪費人力物力」的情況下,再一次「原本可免卻的投票」。

 

真想問問連公民責任的真正意義也攪不清,還要理直氣壯及提高嗓子質問別人,應該如何做跟那些哭訴買不到半山千呎豪宅的「專業人士」有何分別?  老師應有的學養、氣度何在?

 

最新三三四學制「通識」科目是必修必考,成績要達二級或以上方為合格。 以往一直為人詬病的是:「成績評核準則根本沒有可能達成一致 除非任何一名學生無論如何作答都沒分對與錯! 不過現實上可以做到嗎?

今次吳姓老師恰好成了一個通識科的「專題」教材吧!  究竟學生要「通她的識」還是要「通誰人的識」? 她公然高舉「我要選特首」紙牌及向唐英年叫囂,明顯地有著個人政治取向。 若某年某地的中學文憑試通識科試卷,遇上吳老師或與她有共同想法的老師負責評核,而某一考生又鹵莽地回答「我不要選特首」,敢問該名考生還會合格嗎? 能奪取高分嗎?

 

究竟吳老師清楚理解投票究竟是權利?還是責任和義務? 作為一位通職老師,理應明白自由意志的定義吧!  不作推論而作定論。 她是否一開始就犯了邏輯謬誤? 學懂了邏輯思維是甚麼嗎? 懂得如何引導學生理性批判嗎? 真正的「反面教材」究竟是誰?

 

沈默並不是妥協。 如立冬所言:「沈默」只是「無聲的抗議」。

 

我認為:只要你已經深思熟慮,看清楚所有候選人的資料,而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沒有合適的,其實亦已經盡了公民責任,只是沒去投票吧!

 

去投票,只是外在的行為表現。不去投票,是否反映了市民大眾認為這次選擇是毫無意義的? 我們只是選擇以和平、理性的途徑表達不滿,因為社會發展就必需和諧呢!

回應 (13)
我要發表
2010/05/30 22:57:33 回覆
 
28
立 冬
立 冬 2010/05/30 10:53:07 回覆

阿芷,你寫得很好啊!抱歉遲來看你!+25 {#icons_cat1}

2010/05/30 09:44:39 回覆
24
2010/05/27 08:57:20 回覆

COOL!!!

2010/05/26 23:19:17 回覆

我都相信人在做, 天在看,

所以凡事都要對得住天地良心~

2010/05/25 10:52:28 回覆

agree!

商台的某些節目主持人的確有一點...........>@

2010/05/24 18:05:11 回覆
    繼續努力, 我撐你地!
14
FR 芷
FR 芷 2010/05/24 17:27:26 回覆

謝謝大家的支持及鼓勵!

完全同意Winkjet的看法.. 一個健康的社會, 一個真正的人, 應有容納不同的聲音及見解的胸懷及氣度...  可惜, 這股不歪風卻不斷蔓延... 就在今早, 某電台的節目主持人在大氣電波不停呼籲 : 甚麼心清眼亮.... 請市民大眾支持良心老師吳美蘭,更聲稱社會出現了一些不正的言論, 不斷打壓她,並要求大家群起反抗..... 

又一次非我族類, 無限上岡!  究竟誰人在扣別人的帽子?

我知道要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但我深信 :只要不放棄, 從根本著手, 用心教導年青的新一代.. 其實, 香港的小孩並不是不懂分辨是非黑白, 只是從來沒有人教導他們而已.... 他們絕對是受教的...

人在做, 天在看, 一直是支持我捱到今天的信念, 只要我們不怕困難, 不輕言放棄, 緊守岡位, 盡力做我們應該做的事... 那怕只是一點點... 公道自在人心... 大家努力吧!

2010/05/24 13:33:18 回覆

完全同意 BLOG 主的觀點. 加星!

燈越照越明, 某些人的底牌, 包括意圖, 思維, 分析能力等暴露於人前, 可讓大家知得更多. 其實是好事.

不過, 本人認為, 現在社會急切需要面對的問題, 是那些人云亦云的羊群心態, 甚或個人主義擴張, 有甚麼不如己意, 便聲大夾惡, 破口大罵, 全不檢討自己, 把所有責任往外推, 以達到一己的目的 (包括滿足感).

  

 

 
2010/05/24 13:25:00 回覆

芷, 我一來向妳問好 ,二來舉手讚許妳的文章 , 妳與立冬寫作真誠, 言詞正面, 更寫出我心裡的感想. ( 小弟我文筆不暢, 難用字吐出心中所想, 有幸在網上各方好友寫出好文章教人看得暢快及感動 ) {#icons_cat9}

2010/05/24 11:05:19 回覆

Absolutely agree!

4

 

 

2010/05/24 09:58:24 回覆

說得很好!

+3

2010/05/24 07:11:50 回覆

+ 2

Agree!!!

user

最新回應

包
2021/09/21

芷,中秋節快樂

炎澄魂
炎澄魂 2017/12/31


炎澄魂:新年快樂啊~芷~(要我送相嗎?都可以的.)


2017/12/31 1711 炎

小女子
小女子 2017/09/30

祝你貓月兩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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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383
383383 2017/06/24

"哈哈哈"

"現在吧"

"別等了"

"我愛你"

"咪玩啦"

"慳啲啦"

"口痕呀"

哈…那三個字好呢?

中國還有三字經呢…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要做,想做,就去做好了。還要等?

明天,太多變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