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見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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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與合法

2010/08/30 08:44:05 網誌分類: 生活
30 Aug
        波士頓的海鮮大多好吃,周打海鮮湯有名、龍蝦有名,不少海鮮專門店經過這些年的努力,都闖出名堂來,有些更開了連鎖店,只要食物質素維持一定水平,該有可為的。

        當年的「LegalSeaFoods」至今仍是用同一句口號:「倘若食物不新鮮,它就不是合法的了。」這間一直標榜「合法海鮮」的餐室,出售的海鮮該是新鮮的,因此也就「合法」了(這算哪一門的邏輯呢?)。

        多年前曾在波士頓海旁,在「合法海鮮餐室」吃晚餐,那裏的服務好,侍應友善,食物價格合理,周打魚湯味夠香濃,在冬天喝奶白的海鮮湯,份外滋味。舊地重遊,到同名的「合法海鮮餐室」,不光是為了懷舊(眼前的餐室,裝飾創新多於懷舊味道),而是想試試,食物質量是否如昔日一般的好。

        比較原來沒意思的,多年前的好與眼前的好,已是兩回事了。海鮮價不算貴,卻不便宜。服務中規中矩,侍應看我點了白酒加蒜煮淡菜,再來一份海鮮意粉,竟不提點一下:「海鮮意粉也有不少淡菜,不必要白酒加蒜煮的淡菜了!」他說的是:「這裏淡菜挺有名的,海鮮意粉也是有名的。」

        要結帳了,侍應遞上自行簽帳機,服務費至少付15%、20%或25%,不滿意侍應服務態度,也得付15%服務小費。太過份了,這樣強迫加簽服務費,算合法的麼?

        套用餐室的對外宣傳口號,可以改成這樣:「倘若侍應服務不合格,收取15%服務費可不合理了!」文、圖:張灼祥

        張灼祥

        
?窆合法經營的餐室,當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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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窆對侍應服務不滿意,仍要付15%服務費,合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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