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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汽車密度全國第一

2010/12/28 14:24:19 網誌分類: 時事
28 Dec

20101228

深圳汽車密度全國第一
全市達170萬輛未來兩年內將「開不動」

廣東深圳交警部門日前宣布,全市機動車總量突破170萬輛,汽車密度躍居全國第一。據市交警局預測,按照深圳現有道路計算,深圳汽車保有量的極限值在210萬輛,這也就意味在未來兩年內,全市機動車或將達到「開不動」的狀態。

《廣州日報》報道,北京「治堵」新政公布後,也引起深圳市民的極大關注。市民認為,深圳也面臨城市交通擁堵問題,而且深圳面積更小,城市管理者是否也能效仿北京,出台「治堵」政策,讓出行更加便捷?

據報道,深圳全市道路總長不足6000公里,有人做過這樣一個比喻,假如把深圳所有的汽車都開上街頭首尾相接,可以從深圳到北京排上一個來回。 一位交警說:「深圳所有道路連放置它們的空間都不夠,更不用說能正常行駛了。」

根據市交警局去年對全市主幹道路的車速檢測結果顯示,平峰時段的平均車速為每小時36.3公里,而前年同期則為每小時40.7公里,車速同比降低10%。而且,深圳高峰時段主要幹道公交運營速度逐年下降,中心區已經降到每小時10公里,這基本上與自行車的速度相同。

「開車開不動,坐公交車也坐不動。」深圳市委書記王榮在上周召開的全市社會建設工作會議上批評了深圳的交通現狀。他說:「行駛在深圳路面的車輛達到了190萬輛,而深圳的面積不到2000平方公里,而且一半是山體。」

報道指出,市統計局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去年末,私人小汽車保有量占全市小汽車保有總量的87.5%。這也就是說,深圳九成小車為私人所擁有。王榮說,「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事業,讓市民出行更為方便,更為舒適,是解決深圳未來交通的出路所在。」

統計資料顯示,深圳的停車位目前不到70萬個,停車位缺口超過80萬個,五年後全市停車泊位缺口將超過100萬個。「一位難求」是對深圳停車位的真實寫照。

另外,廣東珠三角核心區高速公路密度,也已超過東京、巴黎、倫敦等都市。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廳長何忠友透露,今年底,廣東高速公路通車里程將達4835公里,密度僅次於紐約,居世界第二。

2015年,廣東高速公路里程將達6500公里左右,達到縣縣都有高速公路。

「過去從廣州到懷集、廣寧非常遠,廣賀高速通車後,從廣州一個半小時能到懷集、廣寧,再開兩個半小時車就能到桂林,就是說,四個小時就可從廣州到桂林。」

何忠友表示,「十一五」期間,廣東高速公路建設創三項新高:一是五年高速公路投資完成1500億元人民幣,平均每年300億元,創歷史新高;二是五年新增通車里程1700公里,創歷史新高;三是五年建成五大出省通道(廣梧、湛徐、清連、韶贛、梅龍),實現了與廣西、湖南、江西、福建等與陸路相鄰各省區均有兩條以上高速公路出省通道連接。

 

財經觀察

陳建良

首堵

筆者於聖誕假前瀏覽內地網站,發現近期內地掀起一股關於遷都之討論。What?遷都?不是只有中學國史才有的事嗎?哈哈,沒錯,正正是不少內地學者均建議把首都遷離北京。原因其中之一,並非震攝美韓的黃海軍演,而是嚴重堵車。

據社科院的研究顯示,每年北京因塞車而造成的社會成本近150億元(人民幣.下同),居全國之首。今年9月中,下班繁忙時間的一場小雨,竟引發長安街東西雙向大塞車,更蔓延至周邊143個路段,連央視主播也以「令人崩潰」形容是次塞車,如果以現時每日增加2000部新車的速度增長,塞車問題有增無減,所以不少學者紛紛提出,將首都稍為遷往中、西部解決北京一切城市病,否則「首都」將變「首堵」。上周放聖誕假前之FT,更有一段說現時北京車輛之平均時速,已跌至每小時15公里,即是稍快於成年人緩步跑的速度。

限新上牌 推高二手銷情

有鑑於此,北京政府上周宣布六項新措施,多管齊下推出「治堵」方案,包括限制2011年新上牌總數為24萬車輛,平均每月2萬輛,限制外地車輛於繁忙時間行駛以及停車費加倍,透過霹靂手段讓北京街道順暢。

內地部分執行的政策就是有一弊端,只求治標,從不想其副作用。以上消息一傳出,北京城門出現的是搶下掛車牌的瘋狂排隊潮,數千車主自凌晨起便在多個車管所外排隊,更有黃牛黨以每位500元賣排隊位。未能及時登記的車主,以後要為新車上牌,要靠當局攪珠決定分配。混亂情況驚人,已有官員因此引咎被調職。

按今年新車銷量85萬輛而明年新車增加24萬輛計算,新方案推出後,明年北京車市有可能出現將近七成的下滑。北京車市業內人士也對明年車市走勢相對悲觀,一方面購置稅、汽車下鄉等優惠政策已確定取消,另一方面限購政策開始實施,使得市場更加複雜,將面臨調整和洗牌。相反,二手車的銷售則較樂觀,因為當一手車的供應減少後,將使剛性需求推向二手市場。

憂全國效法打擊車市

從全國的角度看,目前北京車市新車銷量,只佔全國車市約5%,對於國內汽車企業的影響,不能說是很大。汽車公司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北京區域銷量佔總銷量的比例並不大,已近飽和,幾年前已將銷售重心放在二三線,甚至四線城市,因此,治堵方案出台對整體車企影響有限。但對一些銷售比較於集中北京的車企,影響是算大的。

目前,國內汽車業高速增長,主要來自於二三線城市的新購車量,北京治堵方案,可能在心理上影響更大一些。也有業內人士擔心,作為首都,北京的交通治理政策,對全國具有示範效應,一旦其他城市積極回應,整個車市恐遭致命打擊。

總括而言,經過兩年的快速增長,汽車銷售高增長可能暫告一段落。然而治堵的方案,則會繼續推出。最佳的治本方法,就是開展智能交通網絡,並非是中國智能交通系統(1900)現時所做的那種軌道智能交通,而是可以靈活地觀察車流調節控制交通燈疏導交通的一種。香港上市公司中有機會受惠的,筆者是孤陋寡聞,暫未清楚見到。有興趣的讀者,可能要往AB股市場入手。

上述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作者及其相關人士並沒有持有中國智能交通系統股份

作者為寶來證券(香港)資產管理部投資管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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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 2010/12/29 11:31:42 回覆

2010年12月29日

 

 

韓寒宣布《獨唱團》解散

內地作家韓寒昨天發表博客,證實由其擔綱主編的雜誌《獨唱團》團隊解散。

據BBC報道,韓寒星期二凌晨3點39分在新浪博客發表題為《後會有期》的博文,稱「由於我能力有限,《獨唱團》的第二期乃至未來各期均無法出版,所以特此宣布獨唱團之團隊解散」。

關於《獨唱團》正式解散的消息是由其主編馬一木最早於星期一(12月27日)在微博上透露的,有讀者在互聯網對《獨唱團》停刊表示失望,但表示會繼續支持韓寒的團隊,期待他們回歸的一天。

作為備受關注的80後作家,韓寒在今年7月推出了文學雜誌《獨唱團》,首期銷售了150萬冊。

而之後第二期的上市日期卻一再推遲。直到團隊解散的消息傳出。

解散消息一傳出,就有業內人士猜測,無法拿到正式刊號可能是《獨唱團》解散的根本原因。

韓寒在博客上證實了為《獨唱團》作正規刊物化努力的失敗,並特別強調「確非新聞出版單位或者宣傳單位施加壓力」。

《獨唱團》第一期也是幾易出版社後,才最終以書代刊出版。

關於善後處理,韓寒表示,《獨唱團》將全薪供養團隊所有員工半年,所有已選稿件仍將支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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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 2010/12/29 11:30:14 回覆
趙連海網誌聲明已保外就醫
拒他人接觸 外界質疑被迫妥協

坊間連日來傳出北京容許因尋釁滋事罪被判監兩年半的毒奶粉受害家長趙連海,以保外就醫的理由獲得釋放,消息一直未獲證實,及至昨晚,網上登出一份自稱是趙連海本人所發的聲明,表示他現在保外就醫,在醫院治療並拒絕接觸任何人,要過正常人生活,希望事件得到淡化。

但是,包括趙連海前代表律師在內的人士,至今仍未能聯絡上對方,未能證實聲明是否其本人發出,港區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則質疑,對方是在壓力下被迫作出聲明,促請官方作出正式交代,以釋公眾疑慮。

正當外界質疑趙連海去向之際,在晚上大約五點四十一分,趙連海的名為「結石寶寶之家牛博站」個人網誌,率先貼出一份通告,直言「我現在保外就醫,在醫院治療並聲明拒絕與任何人接觸及打擾我的家人,我要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希望關注我的人不要再就我的事情多談,我希望我的事情能盡快淡下去,這樣才有利於國家與社會,也有利於我的家庭。本人認同司法機關對我的刑事處罰,希望其他人不要就此事再多談甚麼。本人支持認同並感謝政府,並就以往對政府的過激言論深表歉意。特此聲明。」署名為趙連海,並寫上2010年12月28日。

對於這份自稱是趙連海本人發出的聲明,曾擔任其代表律師的李方平卻一直未能聯絡上對方,未能確定聲明是否由趙本人發出.李質疑,趙在無法跟外界聯繫的情況下,在網誌上發表有關聲明,並不尋常。

曾登報指摘案件是冤案的政協劉夢熊則直指:「(官方)無做過表態,實際上真正放了沒有、人在何方?我們不知,只是知道透過這種與外界隔絕上來,我們依然得不到真相、依然不了解趙連海在什麼情況作出這個聲明。」他又形容,趙猶如是一粒湯丸,要磋他圓就圓、扁就扁,能否在無壓力下作出聲明,相信坊間心知肚明。

而日前向內地機關求證趙是否已遭釋放的港區人代黃國健,至今未收到當局回覆,因此,未能證實消息,但認為如果聲明是趙本人發出,社會應予以尊重,但由於大眾關注事件,最佳辦法是官方出來表態,平息公眾疑慮。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秘書潘嘉偉表示,事件的過程充滿疑點,如果剛獲保外就醫,亦不需要刻意獲釋後,就立即登網誌要求外間不要找他,中國政府這樣對待趙,趙卻在聲明中感謝政府,而趙的家人仍然被居委會監視,均令人感莫名其妙,相信中國政府向他施了不少壓力,令外間不要討論案件,阻嚇毒奶粉事件中其他家長,突顯中國人權狀況十分惡劣。

過去曾經遭內地判入獄,獲准保外就醫的程翔估計,趙是在向內地政府妥協下才發表聲明,但將聲明內容與其當日在庭上的說話比較,顯示聲明並非發自內心,而是一種無奈的妥協,並認為中央想淡化事件,但社會反而從今次妥協看到中共司法制度的實質情況,更難阻止別人作出討論。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要求內地部門公開趙連海現時處境,假如發現仍未獲釋,民主黨將發起遊行促放趙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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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 2010/12/29 11:15:30 回覆
韋奕禮請辭揭監管危機

 

2010年12月29日

 

王岸然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於本月9日突然請辭,此事反映政府在金融危機與雷曼事件爆發之後,並無認真正視危機及汲取教訓,進而要迫走韋奕禮這一類國際級的行政專才,令香港的金融監管變得更加虛假和人治。

一個人的去留,本來不應與一個制度的存廢掛鈎,但若然將這幾年間發生的重要財經事件與韋奕禮的突然離任串在一起,便看到香港的深層次危機再次顯現,政府已經為財團操控,獨立的監管制度已名存實亡。

人才離職 庸才到位

香港只有一個證監會,證券監管工作予人與其他獨立非政府機關,如申訴專員或私隱專員屬同樣的東西,主管其事者不過是一名首長級人物而已,其位置可以隨便更換。不同的是,韋奕禮年薪900多萬,比特首高出幾倍,比負責監管他的財經事務局局長陳家強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高出更大比數;為何他值那樣的高薪?

韋奕禮不是那些一生在本地官僚系統內打滾的人物,而是國際證監集團人才的一員,有沒有工作一回事,身價與個人名譽是國際級別,毋庸置疑。證監是一門國際化的專業,國際證監會有一百八十多個會員,全世界的證券業九成以上受到同一類別的證監制度所監管(英、美、澳、加的證監為先進的代表模式);世上比香港先進的監管制度其實不多,香港能夠付出比先進地區更為優厚的薪酬,卻不能留住人才,高薪位置由本地或是來自國內的人治庸才所佔據,這就是金融災難及失誤連番出現的原因。

苦主不忿 抗爭至今

韋奕禮「劈炮」之後,政府透過自己的媒體放出消息,指韋是另有高就,會返回倫敦交易所任職云云。事實上,韋當年正是失意於倫敦交易所的人事鬥爭,已經回到鄉下準備搞點小生意終老,適逢香港證監會總裁有空缺,所以到來搵食。當然,此一時、彼一時,今天韋奕禮衣錦還鄉,有更高成就,是完全可能的事。不過,高級任命不可能不會多等三個月、到韋9月合約期滿為止;今天韋奕禮主動辭職,繼任無人,並不是好來好去的安排。

眾所周知,韋奕禮在雷曼事件的立場,一直是投資產品持牌者若有違規銷售的問題(mis-selling),會依國際證監的慣例,要銷售者負起全責,亦因而證監成功迫令包括新鴻基在內的三家雷曼產品分銷商要百分百賠償。這是去年初的事。

問題在於,經銀行監管出售同一類產品之時,監管之責與權全在銀行,而銀行的監管者任志剛卻站到銀行一邊,於是出現同一雷曼事件,卻出現不同賠償的六成方案;亦所以被迫接受六成賠償的苦主心存不忿,抗爭到今天,依然堅持事件尚未解決。

韋奕禮與任志剛的分別在哪裏?不是誰更有能力,而是一個是過江龍,以國際證監的監管標準為念;一個則是一生在香港的官僚與商界銀行之間打滾為生的地頭蟲。大家同樣面對特區政府可在適當時候另請高明的局面,韋堅持保護投資者為優先的國際證監專業,另一人則盤算要與業界打好關係,準備退休之時還可有再上層樓的空間。香港的官僚莫不如是。

自11月底,雷曼苦主不停向證監會施壓,要求證監依〈證券及期貨條例〉第一百零七條檢控銀行從業員;這一着擊中銀行的死穴,因為執行證券大法的權力還在證監之手,不須得到金管局的同意,因為不是業界監管而是刑事檢控。

問題是政府在最初就經由陳家強與曾俊華提議銀行先支付六成的所謂和解方案,作為政府不再追究的交換條件,而曾政府一直以官僚應付刁民的思維看問題,以為一人讓一步是最好的方案,只是這個六成和解方案本質是「不平等條約」,迷債苦主固然從不順氣,迷債以外的雷曼苦主只能私下與銀行和解,賠償有多有少,但亦無一人順氣,雷曼問題從無解決。

轉向國際 提出申訴

過去兩個月的中環,雷曼苦主的示威威力比法輪功更強大,證監會不肯接受苦主報案的笑話,連外國金融報章亦已開始報道;這本是金融中心的天大笑話,只是香港人面對曾政府多樣的施政荒謬,已經麻木不覺。

這就是韋奕禮提早盡快離職的主要原因。去年政府拋出六成方案之時,是趁韋奕禮放假不在港,要證監會董事會通過決議接受;韋奕禮揹了黑鍋,卻受制於保密法例不能多言,今天面對苦主的天天示威,為保一己的清譽,只好提早離任。

可以預見,面對這樣一個官商橫行、不講法治的政府,證監會之內的國際人才專家會紛紛離去,國際的證監專才亦望而卻步,不肯來港,香港的監管制度名存實亡。

還有年半時間的曾蔭權不會拆彈,這是官僚習性,人人只會在任內自保。能藉第一百零七條迫銀行合理賠償的,只有政府及證監會,政府不動,苦主豈非無望?

筆者以為,苦主應將事件帶到國際層面,苦主可以直接向各國的證監會提交事件的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國際證監會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提出申訴,給全球一百八十多個證監會評評道理,讓拒絕依法保護投資者的香港證監與香港政府在國際上名譽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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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 2010/12/29 11:07:10 回覆
溫家寶說尊嚴 又是普世價值

丁望

 

2010年12月29日

溫家寶總理於26日在電台的「與聽眾交流」,回答了聽眾的提問。大陸和港澳台媒體的報道,都着重溫氏稱為「刺痛我心」的物價上漲和房價昂貴。就政治內涵而言,他對「活得更有尊嚴」的表述,更有值得破解的政治符號。

有聽眾提到溫氏在年初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讓人民「活得更有尊嚴」,但現在人民面對很多生活困難:買房難、看病難、入幼兒園難。他詢問溫氏「怎樣算更有尊嚴」?

溫氏對「活得更有尊嚴」的表述,本欄歸納為四個關鍵詞:自由、平等、公平、尊嚴。他的回答,超越了民眾的物質生活,回到更高層次的普世價值。他的談話不迴避「敏感政治問題」,關乎以民為本的施政觀和追求政治文明的理想。

自由平等 人有尊嚴

溫氏在今年初提出「活得更有尊嚴」,並未觸及「尊嚴」的內涵,這次的談話則有四點解釋。首先是「自由」,他說:「要保障每一個人享有憲法和法律給予的自由和權利。」

他的第二點解釋是「平等」:不論職業、財產、民族、宗教的不同,「每一個人都完全平等,特別是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

接着,他說「公平」:「特別要關注弱勢群體、殘疾人、愛滋病人,使他們能夠有尊嚴地生活。」

最後,他說「尊嚴」:「要尊重每一個人的人格,包括犯錯誤的人,以至犯罪的人都要尊重他們的人格。」

聽眾的提問,在買房難、看病難一類的物質生活,溫氏卻未回答物質層面的「活得尊嚴」,而着墨於較高層次的「政治文明」,把享有自由、平等、公平和人格尊嚴的政治文明,視為「活得尊嚴」的標誌。

芬蘭演講 追求文明

追求政治文明,是溫氏施政觀的一個「內核」,與過去幾年的改革觀一脈相承。

他再說自由、平等、公平和人格尊嚴,與2006年9月的「赫爾辛基演講」有「思維的親緣」。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的第六屆亞歐首腦會議上,他首次在國際會議觸及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觀」(普世價值)。他說:「科學、民主、法制(法治)、自由、人權,是人類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共同追求的價值觀和共同創造的文明成果。只是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國家,它的實現形式和途徑各不相同,沒有統一的模式。這種世界文明的多樣性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正是這種多樣文化的融合,促進了人類的進步。」

次年2月,他在《人民日報》發表的〈關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把上述一段講話寫進去。

2009年北京政局左轉,極左派(專政派)圍攻普世價值觀,前朝權要的穩定壓倒一切、強化專政職能、反自由化論和「問一問姓社還是姓資」,成為「輿論宣傳」的要點。於是,許多地方官特別是市、縣、鄉鎮官員,以「維穩」之名強化「專政手段」,壓制弱勢群體合法的上訪、維權,侵害人身、居住、通訊的自由和知情權。

在圍攻普世價值的煙硝瀰漫之後,溫氏再說自由、平等、公平和人格尊嚴,回到普世價值的認同,突顯他的擇善固執、不改初衷。他的政治文明理念,「足以激濁揚清」(《人物志》,三國.劉邵)。

專政法治 兩派分歧

在聽眾提到生活困難時,溫氏為何有「思維的跳躍」,把話峰轉到政治文明的要素(自由、平等、公平和人格尊嚴),是應該仔細思考和詮釋之處。

他再觸及普世價值的社會背景,有兩個方面不能忽略。一方面,在社會生活中,各地的思想宣傳系統(筆桿子)和政法系統(即公檢法、官方媒體所稱的刀把子),以「維穩論」強化社會監控,八二憲法規定的言論、集會和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和住宅不受侵犯(35、37、38、39條),成為「法律白條」。不少人因揭露地方官吏貪腐、毒奶粉、社會不公平被誣陷為「尋釁滋事」,連在北京、成都、新疆合法採訪的香港記者也遭毆打、銬鎖或在「懷疑藏毒」的借口下失去人身自由。「維穩執法者」全不理會法律的規範和法定程序。

另方面,北京高層和地方當局對緩解「社會矛盾」缺乏共識,存在政見差異,主要的兩派權稱為專政派和法治派。

專政派強調「穩定壓倒一切」,加強專政去「維護社會穩定」(維穩),如鎮壓群體維權、上訪。這是趙連海事件、陝西富平上訪農民遊街示眾發生的一個原因。

法治派認為,應以平常心看待社會上利益多元化和群體抗爭增多,必須依法行政,按照法律和法定程序「解決社會矛盾」,以和平方式「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不應以「維穩」之名,侵害民眾的合法權利,而是依法維護民眾的合法權利。兩派的分歧要點,可說是「維穩」與「維權」之爭。

溫家寶秉持在改革、發展中尋求穩定的理念,主張「建設法治政府」,在法治基礎上建立政治文明。他之重申「活得有尊嚴」,或可詮釋為體恤民疾、關注人權,傾向於在法律軌道上緩解「社會矛盾」,不贊同繞過法定程序「敢想敢幹」。但是,他的理想與現實有很大的落差:管不上筆桿子和刀把子,構建「活得有尊嚴」的政治生態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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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 2010/12/29 10:54:24 回覆

2010年12月29日

 

 

一句到尾 : 后會有期─韓寒

近年熱爆內地以至香港「八十後」的內地新進作家韓寒,終在網誌正式證實,他首次進軍期刊出版界的雙月刊《獨唱團》,7月所出的第一期共賣出一千五百萬冊後,還是敵不了某方面發功全方位封殺,要無限期停刊。

素來敢講敢批內地各式敏感社會議題的韓寒,今次也沒明言,哪一路人馬要這本暢銷雜誌「收檔」:「已經談定簽訂的多家合作方,均會在談判完成或者下廠印刷之際突然表示無法操作」,「只能說這確非新聞出版單位或者宣傳單位施加壓力,大家不要錯怪」,「也不知道是得罪了哪位朋友」。在提醒讀者往後切忌亂買各式盜版貨後,韓寒終於用上「後會有期」作結。當然,這應該只是指《獨唱團》暫時跟讀者「後會無期」,不至於指韓寒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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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
平凡人 2010/12/29 09:55:07 回覆

香港的人,說實在的有幾個不怨的?但怨也沒有辦法,香港打工仔的收入繼續惡化是必然的。目前還可以依靠數千萬的自由行來買東西(含走水貨的自由行)支撐著零售業。日後就難說了。海南都已經開始搞離境免稅了,上海也在籌備零售業的保稅區。

我有位大廚師的朋友,10年前已經拿60,000港幣的工資,但現在只能拿25,000的工資。最要命的是,同一個部門,以前是12個人的,現在只有7個人,同時工作時間比以前長了,以前每天最多炒6個小時的菜,現在是8-10個小時。

朋友已經40多歲了,身體受不了,廚師這行是要體力支撐的。

所以,他選擇回去菲律賓工作。那邊的工資也不高,30,000港幣一個月,但社會是懶洋洋的生活和工作,而且消費低,加上公司包吃包住宿,每月花3000港幣已經過人上人的生活了。

平凡人

 

2010年12月29日

(摘自信報社評)

 

工資長期縮水 在職貧窮漸趨嚴重

據政府的數據顯示,本港去年十二月、今年三月、六月、九月的實質平均工資率均按年錄得下跌,而由於今年加薪幅度平均約在百分之三左右,扣除預期通脹約為百分之五的水平,實質工資將持續處於負增長。工資增長追不上通脹率,意味着個人收入不升反跌,影響生活質素;香港最新失業率雖然維持在百分之四點二的水平,就業情況持續改善,但工資不斷縮水,受薪一族無法藉辛勤工作提高生活水平,所謂「在職貧窮」的問題,在香港似有愈來愈嚴重的趨勢。

從統計處「選定行業主類」的薪酬變動來看,多個主要行業的工資指數都僅錄得輕微升幅,它們包括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運輸、住宿及膳食服務、金融及保險服務、地產租賃及保養管理、專業及商業服務、個人服務,以上各個行業,以今年九月與去年六月比較,增幅都低於百分之一,製造業更出現負增長(負○點一);以今年九月跟去年九月比較,上述各行業的工資增幅已有改善,但僅在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之間,製造業仍然錄得負○點三的增幅,平均升幅則為百分之二點四。政府並沒為統計數據提供解釋,但工資增幅放緩顯然跟環球經濟大氣候不景、本地各行業競爭激烈,企業利潤微薄,令工人的工資無法追得上生活指數的上升速度。

政府過去兩年全力推動最低工資立法,工會和政黨力陳低技術工人受到不公平對待,人工被資方刻意壓低,政府必須立法保障……。從數據看,工資停滯不前、人工加幅跟不上物價上漲的現象,其實不單在低收入工人中出現,從上述列出政府的統計數字顯示,服務業和金融業的從業人員工資升幅同樣處於偏低水平;可以說,這是整個香港經濟長期收縮、增長持續放緩的反映,而受影響的則遍及不同行業、不同收入階層的打工族。

通貨膨脹雖然會蠶食受薪族的購買力,令工資增長化為烏有,但如果經濟蓬勃、增長強勁,即使通脹上升,也阻不住實質工資的上升,香港在一九八七至九四年正是處於這種通脹嚴重、但工資比物價升得更快的環境。八七至九四年間香港出現勞工短缺,導致失業率大幅下降,在八七年本地失業率一度跌破百分之二(是自七五年發表年度失業率以來最低數字),接近全民就業,而勞工短缺的結果,是名義工資和實質工資齊齊急升;以八七年計,當年的GDP增幅高達百分之十二點九六,通脹率則為百分之六點四(恒生消費物價指數),工資增幅則接近雙位數,其中建造業的工資升幅更達百分之十五。香港目前的通脹率仍未達百分之三,算不上是「高水平」,但工資升幅更低—工資連偏低的通脹率也追不上,歸根究柢,主因都是近十多年經濟增長停滯,在就業人口不斷增加之下,工資便無法得到明顯改善。

近年僱主組織每年都會公布它們「建議」的加薪幅度,基於「經濟不景」、競爭激烈,僱主組織都會建議一個偏低的加薪率,但鼓勵企業以較具彈性的花紅制作為報酬表現突出的僱員;此議好處在僱主毋須每年增加固定開支(工人工資)的升幅,對控制勞工成本有利,但問題是,以香港各個行業計,除了利潤豐厚的地產和金融業(主要是營銷人員,其他「工種」也未必受惠),其他行業每年能供員工攤分的利潤又有多少?我們希望僱主團體能夠提供更多數據,說明每年有多少本地企業可以向員工分派花紅,如果沒有花紅可派,加薪幅度就是受薪族唯一改善生活的寄望!

香港的社會怨氣,並非單單來自低收入階層,而是來自長期無法改善入息待遇的廣大打工一族,這是香港其中一項「深層矛盾」,也是特區政府要正視的社會矛盾根源。

平凡人
平凡人 2010/12/28 16:48:48 回覆

萧锐专栏:“李刚门”:多少迷雾无法随风消散

 

媒体观察之萧锐专栏(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久违了,那句振聋发聩的“我爸是李刚”。沉寂多时的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日前又有新闻被爆出:当事双方已经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目前受害人父母已拿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河北警方也证实了这一消息,并且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2010年即将过去,作为那么多“被未完待续”的新闻事件中最悲催的存在,“李刚门”给了从来都不曾忘记它的公众一点音讯,但即使就是这点讯息,也谈不上甚至一丝宽慰。迷雾重重,以及愤懑满满,直到现在都依然是“李刚门”留给我们的最主要印象。哪怕就是今天,这被呈现出来的一纸民事赔偿协议,也充溢着太多的欲说还休和欲盖弥彰。

    把此次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作为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去处理,这是包括有关部门在内很多人的愿望。只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呈现出了截然相反的两种努力。媒体以及网友在持续不断地围观与呼吁,希望案件尽可能回到法律的轨道,让司法尽可能不去忌惮“我爸是李刚”这句话,以及这句话背后的力量。有关部门也在“努力”,想方设法,他们的“努力”让人们见识了事实的残酷。到现在为止,想要回归普通的案件,依旧无法逃出“我爸是李刚”的阴影。

    仅以本案的民事赔偿协议为例,从协议的签订到赔付完成,出现了太多相当不正常、但在某些人看来又再正常不过的迹象,击打着我们原本就脆弱不堪的底线认知。民事赔偿协议的签订双方,本应享有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但本案却掺杂进了太多来自各级有关部门、来自层层权力的强行干预。协议不仅必须签,而且要早签,任何不利于协议达成的人和力量都被排除在外——— 律师被解除委托关系,被害人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先是离奇“失踪”、然后就是手机被收走,甚至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亲戚都被施加压力……(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这还是一个权利对等的民事协议吗?在如此氛围下达成的民事赔偿结果,让人感受到的,只是权力的傲慢与跋扈。为了一个“不能让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畸形目的,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罔顾受害一方的情感与权利!“都是靠组织解决的”民事和解,从始至终都让人无法看到丝毫的尊重和歉意,权力只会更加张狂——— 我爸果然是李刚,“我爸是李刚”果然不一样!

 

还不仅如此,据媒体报道,在所谓的民事赔偿协议中,居然可以堂皇写入“不能接触记者”的内容,而且以此作为赔偿金是否交付的条件,就这样进行公然的要挟。为了一个可鄙的目的,甚至不惜利用受害人家属不希望尸体被解剖、火化的心理,作为迫使家属签协议的筹码。代理律师被要求解除委托关系,受害者家属被控制起来,曾经誓言要一查到底的调查组,五十多天了,不见了踪影,没有向公众汇报过他们的调查进展……在这样一种肃杀的氛围之中,再来看河北警方“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惩罚”的表态,是否还有起码的底气去期待?

 

    虽然为了以示公正,此案被异地审理,但异地的检法机关所能看到和凭借的案件事实材料,悉数由保定警方提供。而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侦查、收集的,却一直是李刚副局长的下属。没有谁不希望司法公正,但源头和过程被污染之后的公正,会是怎样的一个让人信服的结果?况且,民事上“被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走到司法程序中,只会呈现出没有任何情感痕迹、丝毫表达不出个中细节的白纸黑字。所谓“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在以往多少个案中被当作刑事轻判的依据,这次会有例外吗?恐怕没有谁还有足够的底气,去做不切实际的奢望。(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诚然,本案中作为权力代表的“我爸李刚”,其级别在很多人眼中、在不少话语范畴下几乎微不足道。但也就是这么一丁点不足道也的张狂,让越来越多的人们生生感受到了被羞辱,体会到了痛。或许,需要心理辅导和干预的,不仅是案发现场的同学,还有每一个曾经关注、经历过沮丧、已经有些灰心的公民:我们的围观还有没有作用,不奢求权力一点即通、瞬间幡然,但仍然期许于每一次个案的点滴进展,让人们感受到些许的温暖。

    “我爸是李刚”,这句话,似乎已经注定挥之不去,唯一的悬念在于,它究竟会以一个怎样的句点被时间记录下来,给后世看。(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平凡人
平凡人 2010/12/28 15:20:36 回覆
滕彪:“打死挖个坑埋了!”
作者﹕滕彪
话说冬至刚过,北京城冷风刺骨。我琢磨,什么是比冬天还冷的东西呢?很快答案找上门来了。

2010年12月23日晚,我在西直门和飘香、许志永、张永攀聊天。飘香和我10月27日从丹东办冷国权案回到北京就被秘密绑架,一直失踪,直到12月20日才被释放。绑架者当然是国保警察了。我让她把被绑架被失踪过程详细写出来。我们这个时代需要更多的见证文字。

之后与张永攀说,去看看范亚峰的妈妈,再去江天勇那里。前一天与范亚峰博士联系过,他被严密软禁、信息完全被隔绝,和他见面已经不可能。但他说他的妈妈晚上自己住,我就准备去看望一下。

由于以前常去,我很熟悉地址。我和永攀进了单元门,感觉后面有人跟上楼。见我们去三楼,一年轻保安问:去找谁?我们说,看朋友。他赶紧喊人上来。

我们敲门进了屋,见到亚峰妈妈,那保安也跟进来。一个便衣马上也跟着闯进来。

那便衣(估计是国保)非常蛮横傲慢,要看我们身份证。我大声质问:你们什么人?怎么没经同意就私闯民宅?

那便衣说:“我是警察,我们要查身份证。”

“你是警察?拿出警官证。”

“我说是就是。你们干什么的?”

“你管得着吗?不拿警官证怎么证明你是警察?”

此时形势已经不妙。我低头迅速发推,永攀给朋友打电话。此时大约八点半。

便衣国保电话叫人增援。后来知道,此时我方援兵已经进入一级战备。

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出示了警官证,我让永攀把警号、名字(时立刚)报告给后方推友。

然后要查我们身份证。我说,根据身份证法第15条,你们现在不符合查身份证的法定条件。

他说,我们是依据人民警察法对你进行盘查。我说,盘查针对的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我们来朋友家看朋友,你没权力盘问。

争执了一小会儿,那便衣国保继续叫人,电话里说:拿手铐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更加不妙,我又发一条推。后来知道,我方援兵已经上路。

我和亚峰妈妈交谈,那国保跟老人家说,你先回避。我火了:“你身份不明,随便闯入别人家,又要主人回避,违法不说,基本人情都没了!”

“想明白点。少跟我讲法律。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共产党的地盘儿!”极其傲慢。

我不理他,继续跟亚峰妈妈交谈。期间又与此国保争吵一两次。此国保企图对我动手,我心说:“素质,注意你的素质!”我警告他:“你连证件都没出示,没权力跟我说话,别碰我。” 他又莫名其妙来了句:“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中国!你们来了就别想走!”

大约十五分钟后,大批警察来到。我正在卫生间,听到永攀被警察强行扭下楼去,场面非常混乱。那便衣猛砸卫生间门,门上的薄木板被砸漏了。我说我要上厕所!他说:不许上!继续砸门。我想尿也尿不出来了。他从被砸破的门洞伸手打开门闩,几个警察强行将我扭到门外,国保抢走了我的眼镜,我高度近视,啥也看不着喽!后来和警察不到一米远距离,连警号都看不清。

我高声反抗,一群警察连推带扭,连扯带拽,将我弄下楼,推进警车里。永攀的眼镜、手机也都被抢了,在推搡中也被警察打了,手被抓了几道伤痕。一警察来抢我手机,我奋力反抗,他抢夺未遂。

到了双榆树派出所。我说:“你们没有权力把我们带到派出所。警察法第九条你们也不是不清楚。”

“你说说看?”

“以下四种情况,警察可以把公民带到公安局盘问: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的。如果你们说查身份证呢,也要符合四种情况之一:1、有违法犯罪嫌疑;2、现场管制;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个法律你要说是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那个法律的哪一条款。”这些东西我熟。

“你就属于那身份不明的。”

“可是法律规定的是‘有作案嫌疑并且身份不明的人’。我不属于有作案嫌疑的人。”

由于越来越多的草泥马活学活用这两个法律条文与警察叫板较真儿,我从警察口中得知:他们对这两个法律的立法者恨之入骨。

我和永攀被带到派出所一层不同的房间。一帮警察又来抢我手机。又一场肢体冲突。我兜里的全部东西全被掏出来。我抗议。七八个警察大声辱骂我。有两三个骂得最凶狠。京骂国骂黑话,一起都上了:“XXX!”“你妈X!”种种最难听的骂人话从四处喷射而来。

我心想:这双榆树派出所是狼窝不成!但我身经百战,境界高深,多年修炼下来,早已练就物我两忘无敌大法。我可以做到怒目斥责但同时内心平静。陈犯云飞多次跟我说,跟他们别真生气。气伤肝,犯不上。我觉得这种精神值得众犯学习。又想起在流沙河家的讨论:“与流氓要不要讲道理?”我的结论是:和流氓也要讲道理。流氓不是天生的。流氓也未必永远是流氓。道理不光讲给流氓听,也将给众人听。和流氓不讲道理,也就和流氓区别不开了。

一警察喝令我坐下,我一脚把椅子踢开。众警察一拥而上,扭胳膊、摁脑袋、掐脖子、推、抓、拽,非常粗暴地将我摁到。如果能调出当时摄像记录,肯定是非常滑稽、难度系数极高的人体变形。(过了一天后,臀部、右腿仍隐隐作痛,应该是此一回合留下的战果。)

把我弄到另一房间,我在走廊里喊叫:我是教法律的,你们违不违法我很清楚。这样说,主要是让他们知道我是懂法律的大学老师,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使我少遭皮肉之苦。这话也说给隔壁的永攀和盘问永攀的警察听。

几个警察把我挤到墙角,一人上来狠狠地拽我的领带(因为上午讲课,所以我系了领带),猛拽半天,终于拽断了,扔在地上。毛衣被撕出一个口子。警察们再次指着我鼻子破口大骂。又扬言:“这是什么地方?就打你了,你能怎么着?

一警察把我摁在椅子上。他们见不得空椅子。

感觉左手疼痛,一看,流了血。目见左手掌心有3cmx4cm血迹,正中有约1cm长表皮擦伤。小意思。

一警察(后来听别人叫他徐平)问话,我不答,只说:你们无权讯问,打人骂人已经违法。我经过一系列喊叫和被运动,口干舌燥,不想说话,就闭目养神。就听他在一旁嘟囔:“你叫什么?有名字吗?来干什么的?”

过了一段时间进来一警察,提到了我们是因为去范亚峰家被抓来的。这徐平一听,像打了鸡血一般,腾地跳将起来,嘟囔变成了咆哮,问话变成了咒骂和控诉:“原来是这样!这下子变成敌我矛盾了!XXX的,原来是看范亚峰!马勒戈壁的!这下子不用讲法律了!你他妈的也出不去了!你们这帮汉奸走狗!XXX!吃共产党的,拿共产党的,还不念共产党的好!天天骂共产党,你们是什么东西!”“范亚峰也是博士,现在怎么着!”“范亚峰家就是不能去,这是规定!你还不知道吗?”“我们警察素质就低了,警察就是拿执照的流氓,怎么着?”“这是敌我矛盾,你懂吗?对敌人什么样对你什么样!”

我很好奇:“对敌人什么样?”

“就像对法轮功那样!”

“对法轮功什么样?”

“你慢慢体会吧!”

毛骨悚然。

什么都问不出来,他们气急败坏。徐平警察一边问话一边挑逗性地不间断地轻踢我腿。我说:“你放文明点!”

他还是那句话:“我就这样,你怎么着!别的事情,我们还真怕投诉。现在这个是敌我矛盾,我们就打你骂你了,你去告吧,告到公安部也没用!”我想:这小破警察不到30岁,怎么“敌我矛盾”成了他的G点?

又进来一个又高又胖的便衣,白鞋,灰绿色肥大裤子,横格上衣,一脸横肉。见我不言不语,猛然狠踢我鞋一脚,骂骂咧咧地出门了,临走跟徐平说:“需要‘动手’就叫我过来!”我辩护的刑事案件不少,知道警察滥施酷刑并不都是为了破案取证,有时候就是因为“手痒痒了”。折磨别人肉体能给他们带来“特权”的快感,并达到警察身份的高潮。

听到隔壁永攀那房间里的争吵,为他担心得紧。这孩子比我还“轴”,好像不懂得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这高胖便衣又来了,上电脑鼓弄些东西。徐警察还在不断跟我磨叽:“你拥护政府吗?”“你拥护共产党吗?”“拥护,咱们还能谈,不拥护,就是敌我矛盾。”“——噢,你不回答,那我就明白了。”

高胖便衣有些不耐烦,对徐警察大声说:“跟他这种人费什么话呀,打死挖个坑埋了算了,正好我们这儿有地方埋!”又对我说:“你以为你失踪了你家人能找得到你吗?你说,北京没了你一个人能有什么影响吗?”后来又小声和徐平说:“把他弄XX饭店去得了!”我没听清是什么饭店,根据上下文,他说的那个饭店指的就是“正好我们有地方埋”!

令人毛骨悚然。我十分清楚他们不是说着玩儿的,只感觉自己像个小蚂蚁,随时可以被任何一个警察随便踩死,不留一点儿痕迹。“跟他费什么话呀,打死挖个坑埋了算了!”应该推荐这句话成为年度警察金句。我倒是没太害怕,一来已经在网络发出了消息;二来他们此时也从我书包里翻出了身份证,知道我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老师。

我感触很深。

“北大毕业,法学博士,大学教师,知名人权律师”这些身份无疑对我起到了保护作用。甚至“北京户口”也是。警察开始时问过我:“你是哪地方人?”我说,我在北京工作。——“我问的是你的户口?”我答,北京户口。他明显感到很诧异:“你他妈的是北京户口?”好像我的回答一下子使他失去了某种优越感,好像没有北京户口也要成为挨打的一个理由。

这些特殊身份使我没有被打得更惨,使我没有被挖坑埋了。我也的确有意无意地把这些信息透露给这帮警察,以免遭毒手。在其他维权活动中,这些身份也无疑使我少受伤害。如果没有“法大教师、北大博士、著名人权律师、推特名人、耶鲁访问学者、三博士、十大法治人物”这些东西,我还能表现出同样的勇敢吗?我非常怀疑。

我突然为我的这些头衔和身份感到深深耻辱。为我主动被动地从这些头衔和身份中得到区别对待而感到耻辱。更为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无意的、极力隐藏的、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感到耻辱。我真的毫无保留地认为,我被打死和一个农民工或乞丐被打死是一样的吗?我很怀疑。我感到,对我个人安全的关注,一定会吸引了很多媒体和访民的注意力,而这些资源本来可以关注更悲惨更无助的那些人和事件。我甚至感到,没有把我埋成,一定使警察们怒火中烧,一定使他们找机会埋一个不听话的倒霉鬼。我甚至认为,我少受的疼痛,一定会在其他的时间、其他的地方加在那些更无助的弱者、无辜的同胞身上。我感到耻辱。

面对一群视生命如草芥、视民众如寇仇的如狼似虎的警察们,那些被抓到派出所、劳教所、看守所、收容所、遣送站、黑监狱的普通人,心中该承受多大的恐惧、屈辱和绝望?孙志刚、佘祥林、聂树斌、李荞明、赵作海、胥敬祥、滕兴善、冷国权们,将承受多少肉体的剧痛和精神的折磨?全国各地的那些声称“打死挖坑埋了”的警察们到底弄死、弄残了多少人?这些警察们每工作一秒钟,同胞的尊严就失去一部份。无时不刻。想到这里我心里流泪。

…………

接近午夜12点。北京市公安局来了几个国保,要把我接走。眼镜、手机等物品都还给我了。我说,我不能走,我要和同时被抓进来的朋友一起走。在走廊里交涉。张永攀从房间里出来喊了我一声,又被拽回去了。我说,我担心他被打,他不放出来我绝不走。又过一会儿,国保让我进那房间,我和张永攀说,态度好点儿,他们很快会放你走。永攀还轴呢:我没有态度不好啊,态度不好的是他们!

很快他们把我和永攀带上车。我估计有网友来声援,就摇开窗户往外看。有人喊我,一看是莫总统。还有魏强等网友,我下不了车,在车里和他们一一握手。后来知道,去了现场的还有许志永、董前勇、温海波、张凯、黎雄兵、包龙军、张贾龙、艾米@Rainbowfisch、@sushi2037、张小钰、单亚娟等等。数不过来的网友在网络上声援、围观、转发。也许这是我们很快被放出来的重要原因吧。

后来了解到,永攀被多次辱骂、脑袋被摁倒地上、脸被扇、手指被猛掰,右手大拇指和手腕有明显伤痕。

送我回家的路上,北京国保说:都像你这样较真儿,警察没法工作了!得少抓多少小偷!

我回答:执法者对法律不较真,马马虎虎,那公民还有好么?抓小偷的是警察,想把人“打死挖坑埋了”,这还是警察吗?大家这样较真儿的话,也许能少抓几个小偷儿,但派出所、看守所被打死的公民却会少很多!哪一种情况,社会得损失更大呢?

──写于2010年12月24日,平安夜。在北京双榆树派出所警察对我扬言“打死挖坑埋了”的前一天,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公约》正式生效。中国拒绝加入此公约。

(本文英文版发表于亚洲华尔街日报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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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立 冬
立 冬 2018/07/16

怪不得人哥幾年沒上來頭條呢.  {#icons_cat9}

WongHD
WongHD 2015/07/21

平凡兄,我沒有這個情況呀。

住家小男人(政见不同请勿拍砖)

long time no see {#icono0_45},你地可以打牌,吾准食糊 {#icons_boy4}

WongHD
WongHD 2015/06/17

係呀,真係甘,我會守多陣。 之前,我見到1788升到8蚊,所以無追入,後悔中... 你呢個post嘅兩條問題,我未遇過,所以答唔到你,希望有些網友能幫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