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17《讀曾國藩家書》之修身篇(18)

2011/09/17 00:03:30 網誌分類: 寫作
17 Sep

 

書中說:「致九弟·宜平驕矜之氣 潤帥謀皖已大半年,一切均有成竹,而臨事復派人救援六安,與吾輩及希庵等之初議,全不符合。槍法忙亂,而弟與希庵皆有驕矜之氣,茲為可慮。希庵論事,最為穩妥,如潤帥有槍法稍亂之事,弟與希婉陳而切諫之。弟與希之矜氣,則彼此互規之,北岸當安如泰山矣。」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引發的風波,除政治因素外,相信還涉及不少利益關係,以及人與人、媒體與媒體、大學管理層與學生,以至與政府之間的互信和互諒所致。

 

不同持份者,包括政客政黨、記者協會、香港大學、大專學生和警隊,各自在本身的角色上盡力做到「最好」。一如以往,警隊強調為了保障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受破壞,再加上國家領導人特殊身份所進行的風險評估,決定加強保安工作,可說是理所當然之舉。

 

然而,在其他持份者眼中,這便成為「情不可恕」的做法。撇除梁球琚樓的三名所謂「大學生」不談(有的修讀大學七年仍未畢業、有的是民主黨成員),其他大學生視警隊行動侵犯大學自主權,明顯是「大學情意結」的使然。事實上,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自事件後被批評一手毁了港大百年聲譽、一手拆掉香港大學這塊金漆招牌,反映學生不單與警隊,也與校長和學校管理層缺乏互信。

 

學生視學校為家,全心愛護和肩負起對學校自主的責任,秉持北大學生數十年前愛國愛自由的思想,實在是一種可喜現象。但是,在激情背後,學生所愛的是「大學自由」,還只是心中的「個人自由」,便必須弄清楚。

 

今次事件中,香港大學厚李克強而薄衞奕信令不少人,包括筆者在內都同感惋惜。但若然只懂重西輕中,諒解克林頓、希拉里訪港對市民做成的不便,卻不能容忍李克強的保安安排,豈非是將「主觀看法」掩蓋「客觀分析」,又怎能與「大學自由」的學習根本相提並論。

 

社會缺乏諒解不單在充滿朝氣的大學生身上,在傳媒業界也是一樣,只是當中隱含利益因素,令「不讓不退」的情況更為惡劣。綜合近日記協主席麥燕庭的發言,市民可以看到記者「大過天」,若在採訪過程中受到制肘,便是有違新聞採訪自由,屬於天理不容之舉。因此,麥主席視「持記者證者」等同持有任何活動、場合的入場證,所有記者都應有自出自入的權力。

 

我們尊重和認同麥主席所言,新聞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不能有所偏失。但麥主席卻沒有釐清一個事實,就是究竟「持記者證者」是何許人也?警隊每一名成員都曾經過嚴格的遴選,接受近半年的培訓,也要通過背景審查才能在街上執行任務。可是,樹大有枯枝,警隊也不能確保每一名人員都品格正直。但相對傳媒業界來說,警隊成員還是值得信賴,而在港大民意調查就市民對警隊的滿意度,較之現今立法會議員、傳媒公信力都高很多這點上反映出來。

 

再者,香港媒體龍蛇混雜,雖然有的堅守新聞操守,但仍有不少是混水摸魚,或懷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若然一名任職不知名電視台的記者,以持有「記者證」為憑刻意接近到訪政要而做成傷害,輕則是援亂公眾秩序案件,重則可成為國與國之間爭議的事務。

 

事實上,不少有心人都希望利用「記者證」為非作歹。在記憶中(未知有沒有記錯發文人)靳清松在早前星島日報《靳門抽射》專欄提到,曾有激進政治人士希望傳媒機構提供李克強訪港活動的記者入場證,但遭傳媒機構拒絕。今次「借證」事件雖然不成功,但由此可知,在嚴謹的保安工作上,「記者證」絕不能視為身份象徵。若然麥主席真誠認為持有「記者證」可毋須接受嚴格的保安審查,那麼身為記協主席的她,必須為每一名記者證持有人進行身份核證,並向警方提供充份和可信的資料。若然如此,未知麥主席會如何選擇?

 

曾國藩在家書中提到,憂慮弟弟和希庵的驕矜表現。同樣地,若香港傳媒未能接受直諫,先行改善有違操守的地方,又怎能讓人信服「記者證」背後的人確是一名值得信賴,可作為市民眼耳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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