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中藥學(5)禁忌
2012/10/30 15:21:53 網誌分類: 中醫學
五、用藥禁忌
用藥禁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配伍禁忌:
傳統中醫理論認為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烏頭反貝母、括蔞、半夏、白蘞、白及;
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芍藥、細辛。
十九畏:
硫黃畏樸硝,
水銀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畏牽牛,
丁香畏鬱金,
牙硝畏三棱,
川烏草烏畏犀牛角,
人參畏五靈脂,
官桂畏赤石脂。
二、妊娠用藥禁忌:
由於有些藥物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容易對孕婦本身或對胎兒產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又分妊娠禁忌藥和妊娠慎用藥。
妊娠禁忌藥:水銀、砒霜、雄黃、輕粉、斑蟊、馬錢子、蟾酥、川烏、草烏、藜蘆、膽礬、瓜蒂、巴豆、甘遂、大戟、莞花、牽牛子、商陸、麝香、乾漆、水蛭、虻蟲、三棱、莪術等。
妊娠慎用藥:牛膝、川芎、紅花、桃仁、姜黃、牡丹皮、枳實、枳殼、大黃、番瀉葉、蘆薈、芒硝、附子、肉桂。
三、飲食禁忌:
是指服藥期間對某些食物的禁忌,簡稱“食忌”,既“忌口”。
l.一般情況下:忌生冷、辛熱、油膩、煎炸及刺激性食物。
2.不同病情時:熱病-忌食辛辣、油膩、煎炸類食物。
寒病-忌生冷。
胸痺-忌肥肉、脂肪、動物內臟及煙酒。
肝陽上亢,頭暈目眩等-忌胡椒、辣椒、大蒜、白酒。
脾胃虛弱-忌油炸黏膩、寒冷堅硬、不易消化之物。
潰瘍、皮膚病-忌魚、蝦、蟹等腥羶發物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高燒者-忌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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