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何不禁槍

2012/12/25 06:58:32 網誌分類: 時事
25 Dec

上周在美國康涅狄格州,發生了一宗嚴重的校園槍擊事件,造成廿六人死亡的慘劇,事件再次引起國內對槍械管制的激烈辯論。

 

美國的槍枝氾濫,已經到了一個瘋狂的地步;因為憲法賦予每個公民,都可以合法地擁有槍械,只要你是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從商店,甚至超級市場,購買到各式各樣的槍枝彈藥,好像我們去商店買菜刀一樣方便,也可以公然佩槍上街蹓躂,甚至放在家裡用作防身自衛的用途,而小童也可輕易地接觸到槍械!

 

 

根據聯合國對美國的武器調查顯示,美國民間擁有的數量在三億支,成為全球公開擁有最多槍械的國家,數量之巨,已經達到人手一支的程度。美國是唯一將私人擁有武器,明確地寫入憲法公民權利的國家。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即著名的《權利法案》規定:《人民有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

 

美國的槍會勢力龐大,可以影響全國選舉,所以即使一貫主張限制槍械的民主黨人士,每當競選時刻,都會避開禁槍的話題,以免流失選票。據統計,美國槍會每年通過讓人民更容易擁有槍械的法例,超過一百項,顯示美國擁槍派的勢力,還是佔上風的;每次槍擊案發生後政客的禁槍言論,都是只聞雷聲響的幻象。

 

《美國的人權紀錄》顯示,美國每年有三萬多人死於槍支暴力,廿十萬人因槍支暴力受傷,有三萬人因為意外走火,而受到非致命性的槍傷,有二萬人,是用槍枝自殺的,根據以上的數據,看到美國真是一個濫用槍械的瘋狂國家。

 

 

美國的槍擊暴力案件,也始起彼落。

 

「美國科羅拉多州首府丹佛市附近劇院,淩晨發生一宗槍擊事件,造成至少14人死亡,50人受傷。」

 

「美國亞利桑那州圖森市,發生一宗槍擊事件,造成6人死亡,包括一名聯邦法官和一名9歲女童,13人受傷。」

 

 

「美國的槍械暴力,導致有三位總統被暗殺,包括加菲爾德、麥金萊和甘迺迪;其它重大事件,如參議員羅伯特甘迺迪、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暗殺,科倫拜中學大屠殺、維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槍擊案、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等,槍枝暴力對美國人來說,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件。」

 

美國槍械管理鬆懈,槍支氾濫,槍支暴力和槍支致死率,居發達國家之首。擁有槍械的自由,人民卻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在今天的美國,情況似乎回復到當年蠻夷和拓荒的時代,人民的生命,時刻活在槍械的威脅中。

 

但美國人為何寧死也不肯禁槍?

 

 

作為局外人,我們很難理解,美國人為什麼對槍這個問題,如此偏執。

 

美國人為何離不開槍,原來有它的歷史淵源,是美國社會的一種根深蒂固的文化。

 

槍文化從美國建國前就開始醞釀,成為美國人的一種精神象徵。美國法律之所以不禁槍,是因為美國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話說當時美國受英國人統治,當時推翻暴政,就是倚賴民兵,如果沒有槍,當年的美國人,拿什麼來跟英國軍隊戰鬥?立國是用很多人流的鮮血和犧牲的生命換取回來的,所以立國以後,在北美洲十三個殖民地的代表舉行的會議上,通過了傑弗遜起草的《獨立宣言》,確立了民眾擁有槍械的權利。人民有監察政府的責任,若果政府推行暴政,槍桿子出政權,人民就有武裝能力,去推翻這個政府。

 

 

雖然今天美國已經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因為出於對暴政的天然防備心理,美國法律堅決保證人民持槍的權利。美國是一個大國,它採用聯邦制,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允許持槍固然會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兇殺案相比,暴政更讓人恐懼。這就是近年來,為甚麼不斷發生嚴重槍擊事件,控制槍支的呼聲越來越高,但反而贊成擁有槍支自衛的聲音卻越來越大的原因。

 

支持擁有槍械權利的組織直言:「要打擊槍擊案,必須以「好人」對付「壞人」,建議在校園安排持槍警衞駐守,像美國的民主國家,不可能缺乏持槍權利,要讓更多守法的公民持槍,才能有效打擊罪案發生。」

 

 

隨著白宮外面的人行道上,民眾為不幸的亡靈,獻上鮮花,舉行燭光悼念儀式的同時,美國如果不禁槍,若果精神患者、變態、敵視社會、瘋子和殺手都能輕易擁有槍,校園血案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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