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天命、自求多福!

2014/02/07 11:14:40 網誌分類: 未分類
07 Feb

上星期有一單報導,指瑪麗醫院去年換錯心,令女病人最終不治的事件。

其後,醫院發言人指病人即使沒有換錯心,也等候不到適當的心臟移植,故此這宗錯誤的手術已經為病人帶來額外幾個月的生命。瑪麗醫院指個案已轉介死因庭跟進,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提供所需協助。

當時睇倒報導,第一個反應係:有冇攪錯?換錯心唔道歉、仲要咁講?即使病人搵唔倒合適心臟移植、最終都係死亡,起碼佢唔駛捱多一刀!心臟移植係大手術---病人有冇同意為左可以生存多幾個月去捱呢一刀?又或者即使佢冇做呢個手術,佢都可以生存多幾個月呢!

又從另一個角度睇:呢個心臟如果移植響合適嘅輪候病人身上,可能醫好左另一個病人!

有冇咁嘅經驗:響醫院做任何手術前,醫生/護士會要求病人(或者家屬)簽張紙,大意係「任何手術都有危險,病人同意冒呢個險。」

你唔想冒呢個險咪唔簽囉,佢地亦唔會勉強你做手術!呢樣係例行公事,即使做果個手術根本冇風險可言,呢個手續必須要做。我嘅理解係如果醫護人員手術程序冇出錯,而病人因其他問題(如身體出現排擠),那醫護人士便無須負責。

但必須強調「醫護人員手術程序冇出錯」呢句,如上述那種換左唔適合嘅心臟給病人,算唔算出錯?自有公眾評論。

我阿媽前日入醫院輸血。佢同我講:輸血前護士要佢簽張紙。

佢問張紙寫咩嘢?護士同佢講:「你簽左張紙,證明你同意輸血。咁之後發生咩嘢事,就唔關醫院事。」

阿媽話前年佢曾入醫院輸血,當時冇要求佢簽呢啲紙(突然間咁好記性嘅)!我相信係因為剛剛發生左換錯心件事,所以醫管局急於補鑊,諗定啲嘢保障自己。

如果我阿媽所講嘅係事實(我相信係事實。一來佢比好多老人家精靈,二來關於佢自己嘅嘢佢好清楚,淨係唔記得其他人嘅嘢),咁即係話我地第日去政府醫院做任何治療都可能要簽呢張紙!

如果係咁,我會理解成:

一. 第日你去政府門診睇醫生,醫生斷錯證,你越醫越嚴重!你冇得追究,因為你同意左俾醫生醫你,一切風險貴客自理!

二. 去藥房配藥,配藥員配錯藥,食到你得番半條命(最慘係唔生唔死)!你冇得追究,因為你同意左佢幫你配藥!

用常理去諗:輸錯血有咩理由冇得追究(如果咁輸血前唔駛驗吓你咩嘢血型啦,是但輸一種血,睇你好唔好彩數囉)?如果做緊手術醫生講私人電話、做完手術留低左啲儀器響病人體內、脫牙脫錯左隔離果隻、開錯藥.....你都冇得追,因為你簽左張紙!

專業人士,包括醫生、律師都有所謂duty of care。何解病人或者客人要搵你啫?因為你有嘅專業知識、佢冇吖馬;因為你係醫生,病人先相信你講嘅嘢、信你開嘅藥、信你佢要做某個手術先至會好....結果,醫生醫人之前要人地簽定張免責條款,合唔合理吖?

很久以前,有人響公廁跣親告政府,所以依家公廁內都有告示提醒使用者要留意地面濕滑。但係免責條款祇能在某些情況下減低所犯者的罪(如公廁的清潔清況合一般要求),但不能將之變為免死金牌。但這祇是告示,冇要求使用者簽名。不過日後政府會唔會要求公廁使用者響入公廁前簽紙,咁樣佢地響公廁度扑親、撞親、跣親...咩嘢都唔關政府事呢?

 

回應 (2)
我要發表
2014/02/08 10:43:04 回覆

所以依家政府醫療福利對我嚟講係:有等於冇!連洗牙都用唔著---你點等吖?

2014/02/07 15:50:34 回覆

唔識答、但淨係知道係政府醫牙要等三年以上‧ {#iconb_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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