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公義是: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九七回歸,解放軍開入香港,犯民看不順眼,指罵解放軍在港耀武揚威;大抵犯民看摜了英軍,看足150年所以覺得英軍才順眼!
醉佛回應曰: 解放軍何止應該在香港耀武揚威?! 按照聖經記載,耶和華為世人訂下的公義是: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如果上帝創造的世界真有什麼公義的話,那麼解放軍應該攻入倫敦,洗劫白金漢宮,火燒海德公園,.......,英女皇被迫"巡幸"北愛,然後將利物浦割讓給中國一百五十年,還須賠償解放軍軍費十三億兩銀(每個中國公民一兩計算)......... 於是解放軍得以在英國利物浦耀武揚威一百五十年,另外解放軍的炮艦得在泰吾士河游弋,進出自如,中國公民在英國本土享有領事裁判權,中國商人向英國輸入雅片等毒品乃屬合法經商,中國公民在英國本土殺人,強姦婦女等等,一律罰吃白飯一天,...........................................!
此所謂上帝的公義,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也!請問上帝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