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結婚
2015/07/22 09:11:47
網誌分類:
經濟
居然向同事提出如此過份的要求,還理直氣壯?結婚大晒咩?所謂同事,即在同一機構共事的人,同事不是朋友,非有意識結交,只是正巧大家都被同一間公司聘請而已。同事並無義務為別人的婚禮埋單,或夾份埋單。
如果一個人結婚,可以要求同事出錢購買傢俬電器,那麼理論上,她其實可以要求所有不相干的人送禮,因為同事,基本上跟陌生人沒太大分別。當然,因為一起共事而後成為朋友,那是另一回事。
但是,朋友也沒有義務送傢俬電器大牀啊。結婚,是兩個當事人自己的事。中國式父母喜歡操辦兒女的婚事,送首期、送酒席、送蜜月旅行,送傢俬電器甚至送車。事實上,即使是父母,也沒有責任要對兒女的婚事承擔任何責任。
結婚是兩個成年人在一起開始他們的共同生活,兩個人如果連結婚這件事都沒有能力辦好,有甚麼能力應付婚姻附帶的種種壓力和責任?有甚麼能力處理婚姻為人生帶來的不可預知的改變與衝擊?
一男一女決定結婚,為甚麼從雙人牀到微波爐,都變成不相干的外人的責任?當不獲回應,不是作自我反省,而是厚顏無恥追問同事,「可不可以看在一場同事的份上……」。不如直接去街頭乞討好了,起碼目標水魚數量大增。
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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