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只宜「談情」不宜「論理」

2015/09/29 19:25:23 網誌分類: 真假修行
29 Sep

 

家庭中每一成員都是帶「業」來討報的,夫妻間的業障因為是「互欠」,所以相互間都有「討」也有「報」,父母與子女間的業障大都是單向的,所以有的是來「報恩」的,但也有的是來「報仇」的,而兄弟姐妹間則有「緣深」與「緣淺」之分,有的是來「還債」的,而有的是來「討債」的,既然家人相互之間都有前世的因果業障,因此當然就不能以世俗的方法去處理家庭中所發生的任何糾紛了,否則處理錯誤業障與怨憤就越積越深了,無可奈何之事就是「業」,有業當然就要「了業」,而了業一定要用對的方法才能「善了」,否則今世之業障再加上累世之業障,那冤冤相報何時了呢?因此如果我們修行人決定要善了與家人之間的因果,則務必以「忍辱」、「甘願」、「歡喜心」、「忍耐」、「和諧」、「相互尊重」…等等的方式來處理家庭中所發生的糾紛才有可能了斷兩人之間累世所積欠的因果業障。

夫妻間之感情糾葛,我們常常會聽一般的人提及:「是我前世欠她比較多」或「她前世欠我比較多」等等這一類的話,因此就不宜單就某一件爭執事項來爭論到底誰是誰非,否則永遠無法定案到底誰對或誰錯,這就是為什麼古代會有「清官難斷家務事」或「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這些俗諺的道理,先生喜歡出國旅遊到處遊覽各國山光水色,偏偏娶到一個根本足不出戶的「宅女」,若先生強行外出旅遊不在家陪妻子,則這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必定會從此風波不斷,但同樣的道理,若妻子堅持不讓先生出國旅遊,則先生心願未遂整日悶悶不樂,不但做事無精打彩心中還怨聲連連,但是兩人之間的爭執又誰該先退讓一步呢?其實兩個人都不會退讓,就算是口頭退讓內心也不願退讓,因此必定會心不甘情不願,那這兩個不同興趣的人當初為何又會因相愛而結婚呢?其實是因為前世「因果業障」所牽引也,也就是說前世兩人剛好就是互換的角色,前世妳阻礙我不讓我出國遊山玩水,勸也勸不動講也講不聽,那麼今世兩人輪迴轉世投胎但角色卻互換,讓雙方分別嚐嚐前世被阻礙的滋味是如何?這就是因果之討報也,佛家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世做者是」,就是這個道理,能悟通這些哲理的人就能化解兩人累世之因果業障也。

既然大家都知道今世為什麼不如意事情會十有八九,還不都是吾人前世自己造的孽,因此如果不想來世再重演這一齣戲碼,那麼就要讓所有的因果業障在這一世完全「善了」,而在吾人家中朝夕相處的父母、子女與配偶,其實就是吾人前世之因果業障,也就是說他們都世今世來討報之有形冤親債主,因此俗話說的好:「不是冤家不聚頭」,而要善了兩者前世這些因果業障,唯一的一條路就是修行,也就是各宗教所說的忍辱、甘願、歡喜心、忍耐、看開、看破與看淡…等等的修為,因此家裡面不管任何人相互之間發生衝突其實都要各退一步,不能再說誰比較有理,誰比較不講理,因為再講理的話便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說理的結果便是到法院對簿公堂,因為法院才是判定誰有理或誰無理的地方,問題是法院不管怎麼判,一定有方勝訴或另一方敗訴,這種結果有辦法解決前世因果業障嗎?當然解決不了前世的因果業障,因為雙方的怨氣迄今尚未消彌,今生今世兩人之怨氣若未能順利的化解,那不是下一世還要再輪迴投胎來討報嗎?否則什麼時候才有今世之機會來化解呢?所以我們才說家庭是一處「談情」的地方而不是「論理」的地方。

無可奈何之事就是「業」,他就是要對妳家暴妳怎麼辦,或者弟弟跟哥哥經常借錢又不還,那當哥哥的又能怎麼辦,瞭解兩人前世所造之因就會知道應該要如何化解才能「善了」這段前世因果業障,因此忍辱、看開與看淡不是說著玩的,那才是化解前世因果真正之鎖鑰,也是善了冤親債主討報的不二法門,不要誤解忍辱就是怕老婆或怕丈夫,吾人可以自己深入檢討,若不是前世吾人自己造的業,今世何以他人會對我如此,吾人前世不欺凌他人,今世何苦受人家暴凌虐,吾人若非前世借錢不還,怎會今世錢借他人卻要不回來,想一想前世欠他人的債而於今世來償還,那不是很公平嗎?就怕我們世人不知業,不願還前世所積欠之因果業障,認為那是前世的事誰又知道到底有沒有這個事實呢?當然前世之事今世已難記憶,但再仔細的想一想,沒有前世種的惡因豈有今世結的惡果,我們到底相不相信因果之說,任何事有前因才會有後果,有如是因才有如是果,全世界九十幾億人口,半數的男性或女性少說也有四十五億,別人不娶卻娶她,別人不嫁卻非他不行,這不是無可奈何是什麼?這不是因果又是什麼?世界上那麼多喜歡我們的人,我們偏偏選擇一個與我們個性不合又唱反調的人,但是吾人要慶幸而且不要難過,因為這個配偶才是吾人要還因果的對象,其他的人都不是,只有他才能善了吾人之因果,吾人還能與她論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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