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問題的處理之「道」

2015/10/01 06:17:53 網誌分類: 前世今生談愛情
01 Oct


家暴問題的處理之「道」

驚聞電視新聞報導說臺灣地區的家暴受害婦女已經達到五十三萬人之眾,為什麼說是「驚聞」呢?不是因為電視新聞報導所說的五十三萬人的數字太多之問題,而是他們難道是全國普遍調查訪問之後才得出這一個正確的數字嗎?而家暴所指的就只是「肢體暴力」嗎?難道「語言暴力」、「態度暴力」、「父母受害」…等等的問題不也是家暴的問題嗎?如果連臺灣地區家暴受害的男人、小孩或父母都算進去的話,那麼不是全國家家戶戶都處於家暴問題的困擾之中嗎?而目前全國各縣市、鄉鎮與中央政府都有專責處理家暴問題之機構,也都設置了家暴問題通報之專線,另外,在法律上也有家暴防制之法令與限制令、禁止接觸令、遷出令遠離令、交付被害人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的必需品、暫時監護權、暫時探視權、給付令、防制令與其他保護被害人及其特定家庭成員的必要命令…等等的家暴防制相關錯施,其他在社會上更有一大堆的婚姻專家、心理諮商專家、張老師或是宗教人士皆能夠直接的參與處理有關家暴的問題,那麼從以前到現在,為什麼家暴的問題會不減反增呢?而且還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主要的問題就是出在所有的人在處理家暴問題的時候都是站在「人的觀點」在處理靈體的「因果問題」,而將兩個靈體累世錯綜複雜的因果業障之討報,簡化為「誰打人」或「誰被打」的家庭暴力問題,如此又怎麼能夠徹底的解決家暴問題呢?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不能解決的問題,只有不會解決的人與用錯解決的方法,所以古德有云:「有了問題就是方法不對,沒有辦法就是無能」就是這個道理,我們對家暴的問題可能已經用錯了方法去處理,如果我們整個社會都完全沒有辦法去解決家暴的問題,那麼就是我們的社會已經沒有能力來解決家暴的問題了,這就是無能,解決家暴的問題不能順利的進行,就如同我們要進一棟房子一樣,首先我們會遇到一扇門,我們要開這一扇門進到房屋裡面去,首先我們就要先打開門,但是要打開這一扇門則一定需要拿符合這一個門鎖的鑰匙,如果我們拿錯了鑰匙去開門的話,那麼我們就不能打開這一扇門,如果我們是用斧頭、炸藥、瓦斯筒或槍彈去破壞這一扇門的話,那麼我們就是用錯了開這一扇門的方法,所以不但門會被我們破壞,就連房屋都會被我們炸毀,而所謂各種錯誤的鑰匙其實就是指以人的思維去想出來的那些專家諮詢、婚姻輔導、防制法令、報案專線、專責機構、婚姻調解、向娘家告狀、請徵信社監控、跟蹤、調查或是請黑道將對方毒打一頓…等等的方式,這些都是錯誤的鑰匙,根本就無法開這一扇門,因為這些方法都是不能打開因果業障這一扇門的「錯誤鑰匙」。
房屋就是隱喻「家庭」,「門」則是隱喻夫妻之間在感情、個性、嗜好、學歷、經歷、觀念、家庭背景、宗教信仰、用錢態度…等等各方面的隔閡與對立面,而門上的那一座「門鎖」就是在隱喻雙方爭執的癥結點,也就是指兩人前世或累世所結的因果業障而言,如果我們用對鑰匙去打開這一個癥結點,那麼這一扇門不論是鋼門、鐵門或是防核子彈的防暴門,都一定能打開,但是如果我們用錯了鑰匙去開門,則門是永遠打不開的,這正是因果業障為什麼會累世輪迴去向對方討報的關鍵所在,所以世間的凡事、俗事、雜事、煩事我們都可以用「世間法」去處理即能獲得圓滿的解決成效,但是人與人之間的累世因果業障問題,則是屬於「靈體討報」的問題,所以一定要用出世間法的「道」才能徹底的解決,這正是最初我為什麼沒有以「家暴問題的處理原則」或是「家暴問題的處理方法」做為標題,而以「家暴問題的處理之『道』」作為標題的主要原因了。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用道來處理婚姻問題與家暴問題呢?因為萬事會發生其實都是先有其「因」,然後才會有其「果」,如果前因沒有斷掉的話,那麼其果就會一直的結出來,到最後便會演變成不可收拾的局面,這正是「斬草要除根」的道理,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其先後則近道矣,如果婚姻問題錯綜複雜猶如一顆大樹一樣,那麼要處理這一顆大樹唯有「斷根」才能徹底的解決,若是只修剪家暴、外遇、爭吵、兒女管教、婆媳問題、個性不合…等等的末梢枝葉等細節小問題,那麼一時的修剪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好像這一顆樹已經沒有問題了,但是如果雨水、陽光、肥料…等等的因緣又聚足了,那麼這一顆樹的末梢那些枝葉又會開始的滋長出來。
那麼婚姻問題與家暴問題的前因是誰造成的呢?當然都是自己造成的,加暴於他人的人因為自己婚姻破裂所以他就是要承擔自己所造的因,而受他人家暴的被害者也是因為他自己用錯了方法去處理婚姻問題與家暴問題,所以他自己也要去承擔受家暴的這一個「果」,這就是「自作自受」的道理,很多的世人都誤解了「有求必應」與「自作自受」這些仙佛啟發眾生的警語,誤以為「有求必應」就是指我們若誠心誠意的到寺廟去向仙佛求財富、子嗣、健康、家庭幸福或婚姻美滿,那麼仙佛就會滿足我們的願望,這種觀念是大錯特錯的,「有求必應」這四個字跟仙佛是否答應我們的願望完全無關,也跟仙佛祂們自己完全無關,而是跟我們去求的每一個眾生自己有關,「有求必應」這四個字的真正意思就是在警告世人不要隨便動心起念去求什麼,否則動善念造善業或是動惡念造惡業導致自己的靈體墮入生死輪迴的漩渦之中,而無法離苦得樂,那都是因為自己動心起念所得的報應,所以這一句話的真正含意就是警告世人不要隨便動心起念,否則一定會有輪迴討報的報應。

那麼我們再回頭來看看,所有婚姻問題之癥結到底在哪裡?世界上每一對的夫妻兩個人會結婚,其中到底有幾對是別人強迫他們去結婚的呢?還不都是妳情我願才會高高興興的攜手上禮堂去結婚的,那麼當時會恩恩愛愛的情侶,為什麼到後來通通會產出問題呢?主要的原因是大家都不瞭解婚姻的真相,因此都只看到婚姻的表相,所以才會對婚姻產生迷惑,每一對夫妻兩人為什麼會結婚,其實相互間感情的吸引是一種「假相」,但是累世的因果業障對兩人靈體的的牽引卻是一種「實相」,人是由「肉體」與「靈體」兩者因緣所組合而成的,而肉體是由地、水、火、風等四大元素因緣聚會所組合而成的一種「物質」,既然肉體是物質,所以當然跟感情、吸引或愛情…等等的結婚因素無關,所以男女之間雙方會產生感情、愛情或相互吸引其實是靈體討與報的問題,這才是「真相」,肉體之表相與財物之有無其實只是促成兩個靈體討報的一種「媒介」而已,因此在世界各國那些表面上是女與女或是男與男的同性相戀與結婚問題,其實都是靈體討報之問題,與靈體所借殼投胎之表面肉身性別完全無關,瞭解了這個真相之後就會知道,世界上對「同性戀」的問題只有悟道或沒有悟道的問題,根本就沒有什麼「同性戀」到底對或錯的問題存在。

大部份的女孩子都誤以為男孩子是因為愛她這個「人」,所以才會想要娶她回去當妻子,非也!這是女孩子對感情與婚姻問題的一種「錯覺」與「誤判」,男生愛女生絕對不是愛她這個「人」,為什麼呢?道理很簡單,我們舉一個例來說吧!春秋戰國時代的絕世美女西施,在二十歲的時候,她的美貌被世人形容成沉魚落雁、羞花閉月,當然全世界的男人都喜歡西施,但是當西施九十歲的時候想要嫁給全世界的任何一個男人,那麼,您說哪一個男人會娶西施呢?可是西施的名字並沒有改變,而九十歲的西施其肉身真的還是西施的本人,那麼,為什麼二十歲的西施全世界的男人都會愛她,而九十歲時候的西施為什麼全世界的男人卻都不喜歡她呢?可見男人愛的並不是西施這一個「人」,也不是西施這個名字,而是她年輕的時候,當時那一種楚楚動人的美貌與白裡透紅的肌膚,因此只要西施的容貌、身材或皮膚產生了任何的變化,那麼男人對西施的喜愛程度也就會跟著產生變化,這就是佛教所說的「無常」,既然人的肉身變化是無常的,當然兩人的婚姻也會隨著外貌變化、財富增減、兒女出生、管教問題、婆媳問題、妯娌問題、學歷問題與事業成敗…等等無常因素之變化而產生問題,這正是為什麼家庭與婚姻都要「好好經營」的主要原因了。
所謂「經營」指的就是讓這些不斷變化之外在因素在加入家庭與婚姻之後也能隨時保持平衡,因為夫妻兩人本是一陰一陽,陰盛陽衰或是陽盛陰衰都是隨著外在的因素不斷的在產生變化,因此必然會隨時出問題,如果不經營讓家庭與婚姻產生平衡,則問題出現之後便不可收拾,有些女人有對付男人的「馭夫術」,有些男人也有讓女人服服貼貼封住女人嘴巴的「馭妻術」,這些都是無知的觀念,只有讓目前的問題隱藏成為深埋的「未爆彈」而已,分別心、比較心、執著心、貪婪心、嗔恨心、癡迷心、貢高心、我慢心與嫉妒心…等等的凡心都是人性,沒有真正悟道的人這些人性都會在因緣聚足的狀況之下隨時爆發出來,所以任何的夫妻千萬都不能有壓制或控制對方之錯誤心態,如果稍有這種心態,則家庭與婚姻的「禍根」其實就已經隱伏在這一個家庭與婚姻裡面了。

剛才談到「自作自受」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就要瞭解「造化」這兩個字的真諦,有人說「造化」就是指上帝,其實大自然就是造化,因此我們每一個人前世若有所造之「因」,則今世必有所化之「果」的果報,而真正的造化者其實就是我們每一個世人本身自己,老子在《太上感應篇》有云:「福禍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一句話的真正含意並不是說老子在勸人行善或是勸人不要作惡,而是說我們世人若不自己先動心起念去造善業或惡業,那麼靈體自然就不需要墮入輪迴去接受善的果報與惡之果報,因此今世我們自己的靈體會墮入輪迴來接受善與惡之果報,其實正是我們每一個人自己動善念造善業或動惡念造惡業所召來的啊!所以古德有云:「因果業障雖然是打開地獄的門,但是植福積德卻是阻斷天堂之路」即是此理,這句話就是在告訴世人,善念與惡念本來就是「輪迴種」,只有真正自心清淨與無念的人才能使自心無所罣礙而脫離生死輪迴之苦海,而真正得到大自在與大解脫,因此今世不論是家庭的問題與婚姻的問題其實都是我們當事人自己所造出來的,不要以為我們今世是一個家暴的「受害者」,其實在前世或累世的時候,我們正是那時候家暴的「加害者」,因為自己前世造的因,所以今世自己才有這一種受報的果出來,這正是我們不能用一般世人的凡夫觀念去解決前世因果業障之主要原因,也正是我們不能用那些家暴防制法令的「入世法」來處理家庭問題與婚姻問題的真諦了,如果入世法的那些方法能夠處理家庭的問題與婚姻的問題的話,那麼世間最聰明的那些碩、博士家中就不會有什麼家暴問題了,但是您有沒有發覺到那些碩、博士家中的家庭問題與婚姻問題也是蠻嚴重的,而且還有比一般人更複雜的問題存在呢?

英國的王室與查理王子都沒有辦法去解決他們自己家中的家庭問題與婚姻問題,難道整個英國之中沒有很多婚姻專家與專業博士可以幫英國女王出主意去解決查理王子、戴安娜王妃與情敵卡蜜拉王妃的三角戀愛問題嗎?非也!家庭的問題與婚姻的問題都要當事人自己親自解決,別人是無法代替他們解決的,許多家暴的受害者,喜歡利用電視或平面媒體來控訴對他施暴的人,但是這種作法很容易顛倒是非與誤導民眾,為什麼呢?因為一個人的獨白本來就是只會講自己的好處,並專說對方的壞處,對方聽了不是更生氣嗎?況且兩個當事人都無法確定誰是誰非,電視機前面的觀眾與參加記者會的那些記者、親友或外人又怎麼可能知道到底是誰對或是誰錯呢?這種只說自己對,別人都是錯的記者招待會,真的能徹底的解決家暴問題嗎?這真的是一種錯誤的作法,根本就不是在解決婚姻問題,反而是在擴大婚姻的裂痕,並利用外人來打擊對方。

前世歡喜做,那麼今世就要甘願受,否則兩人累世所結的因果業障要等到哪一世才能真正的善了呢?俗話說的好:「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一句話真正的含意就是說:「沒有因果業障糾纏的靈體不會進到同一個家門裡面的」,所以說在全家之中每一個家人之間其實都是有急待解決的因果業障存在,若處理好的話則因果業障就會順利的化解,但若是處理不好的話,則因果業障之果報就會浮現出來擾亂這個家,這正是「百忍堂中有太和」這一句話之真諦。

但是我們千萬不要誤解「百忍堂中有太和」這一句話的第一義諦,以為父母親目前還健在,因此我們夫妻雙方都先忍耐讓家庭保持和諧,等到父母過世或是夫妻搬到外面去住的話再來大吵一翻,如果是存有這種觀念的話,那麼又是誤解了「百忍堂中有太和」這一句話之真諦了,「百忍堂中有太和」這一句話中的忍就是指佛教六度萬行中所說的「忍辱波羅蜜」這種修行方式,也就是自己的內心要保持根本沒有「受辱的人」,也沒有「辱人的人」,更沒有發生過「受辱這件事」,一切完全都放空,如此才能真正解決那些家庭問題與家暴的問題,否則家庭的問題還是沒有徹底的解決。

學歷不等於智慧,高學歷也不等於高智慧,因此一定要用智慧才能真正解決累世的因果業障問題,如果還用感情、財富或權勢…等等的世間觀念去處理,那是無法徹底解決家庭問題與家暴問題的,因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所以總統有總統的家庭問題,否則總統夫人怎麼會在大庭廣眾之下瞪總統呢?古代的皇帝也有古代皇帝他們自己的家庭問題,否則怎麼會有設置冷宮、廢后、後宮問題與皇子為爭奪王位自相殘殺的問題呢?所以夫妻有問題本來就是一種正常現象,如果沒有問題,那麼一定是其中有一個人在修行或是他已經看開了因此知道那些問題都是因果討報,所以才以忍耐的方式來化解夫妻之間的爭執,很多的人在結婚之後發生夫妻吵架的情事,丈夫就誤以為是娶錯了妻子,而太太也會誤以為是嫁錯了郎,其實這都是觀念錯誤,其實這個讓自己痛苦、難堪、受苦、受難、辱罵、毆打或是感到幸福美滿的配偶,正是我們自己今生今世要了因果業障的對象,對我們好的那個人,那是他正在還我們前世的因果債,因為我們正是他的冤親債主,而對我們不好的那個人,他就是我們的冤親債主,我們的內心痛苦、難堪、受苦、受難、辱罵或是身體遭毆打,其實都是我們正在還債的方式之一,那麼要還到什麼時候才結束呢?那要看我們自己以前對他造了多大的因果業障而決定,所以受苦、受難也不只是這一世而已,而是在累世輪迴投胎的當中借不同的軀殼來投胎以還清前債,動物的食物鏈一物剋一物其實正是萬靈蒼生一種還債的方式,目前社會各種戰爭、對抗、械鬥、爭奪、凶殺…等等,也不過是因果業報的場景罷了,也就是說,我們目前所居住的娑婆世界,其實就是萬靈蒼生一處因果業障討報的「人生舞台」而已,還到最後只有達到雙方「陰陽兩無怨」的圓滿結果或是其中一方已經悟道,靈體已經脫離了輪迴,如此我們的靈體才能真正的脫離苦海。

但是我們要償還對方的因果業障之前,我們首先一定要先搞清楚,對方到底是我們的「冤親」?還是「債主」?或是兩者兼具的「冤親債主」?否則若搞錯對像或還錯了東西,那麼有還還不是就等於沒有還一樣嗎?那麼「冤親」、「債主」與「冤親債主」有什麼不一樣嗎?當然不一樣,所以如果要還一定要還正確、適量與圓滿才能善了兩者之間的因果業障,所謂「冤親」就是指我們在前世或累世之間做了許多讓對方生氣而到目前為止對方的「怨氣」仍然尚未化解的對象,此種靈體即是我們的冤親,而「債主」則是指我們在前世或累世之間借了他人的「財」與「物」或是答應要給他人而沒有兌現的靈體,那即是我們的「債主」,而兩者兼具的「冤親債主」當然就是我們兩方面都有欠對方,而迄今仍然還沒有還清。

為什麼沒有還清呢?第一就是我們根本不知道對方讓自己感到痛苦、難堪、受苦、受難、辱罵或是肉身遭到毆打的那些事情都是我們自己前世或累世之間所造的業障之果報,第二、誤以為自己的痛苦都是對方所造成的,若是有錯也是錯在對方,而不知道那些正是自己前世所造的業障與今世所當受的果報,否則為什麼有一些嬰兒一出生就被拋棄、虐待或被害死呢?一報還一報也,今世拋棄、虐待或害死嬰兒的人當然來世也逃不掉被拋棄、虐待或害死的惡運,第三、業報現前時我們不願意還債,所以造成雙方的靈體都無法脫離苦海,永遠墮入生死輪迴的漩渦之中,所以償還因果業障以善了雙方之因果業障不只是某一個人單獨的事情而已,而是所有牽扯到因果業障關係的人共同之事,否則絕對無法善了。

舉一個例來說吧!兒女欠父母的因果業障,如果父母要討報則不能討過頭,而兒女要償還父母也不能還不足,但是更不可以還過頭,以前有一些父母要求子女每一個人每個月要多少的奉養金給他們養老,這是兒女所欠的業障,兒女當然要償還,但是若父母本身就有錢,而有的兒女經濟狀況並不好,如果父母自己對金錢看不開,強行要兒女每一個人都按月送錢來奉養他們,則此種情形就是討過頭,因為那些子女知道父母有錢但卻還要向他們拿奉養金,如此怨氣就產生了,如果父母自己有在修行,瞭解這些都是因果,因此直接告訴兒女他們的錢夠用,不需要給父母任何的奉養金,則父母與兒女的前世債就償還清楚了,但是如果父母已經沒有謀生能力,又無財產積蓄,此時父母跟兒女要奉養金,兒女一定要給,否則前世的因果業障無法化解,父母一定會產生怨氣成為兒女下一世之「冤親」,但是子女給父母的奉養金要剛剛好,不能不足,但也不能超過,父母若是每個月兩萬元就可以過日子,因此要兒女給他們兩萬,則兒女就不能只給父母一萬或給他們三萬,因為給的不足或給的超過所需要的數額,則陰陽都沒有真正的平衡,因此來世還要再輪迴以償還不足之數額或是討回超過之數額,這正是因果業障償還的竅門,若償還的金額是剛剛好的話,則我們欠對方的債物已經還清,對方對我們的怨氣也已經消除,如此才能真正善了雙方之因果業障,若是還的不足則對方的怨氣尚存,若是還的太超過了則對方必有再還回來多給數額之願望,如此又豈能「善了因果」呢?

家暴不是「因」而是「果」,因此會產生家暴雙方都有問題,所以夫妻一定要先滅掉家暴的「因」,則自然就不會產生家暴的「果」出來,所以夫妻雙方都要藉修行悟道來化解前世因,夫妻之間的衝突,就猶如車禍中的兩部車輛對撞一樣,目前社會上車輛發生擦撞的情形就如同夫妻發生爭執與口角那麼的普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每一次車輛對撞,雙方的駕駛都會對簿公堂、大打出手或聚眾械鬥,但是這種情形會不會發生呢?當然會發生,只要兩輛車的駕駛都沒有在修行,則撞車之後的對簿公堂、大打出手或聚眾械鬥就無法避免了,但若是兩位駕駛的其中一位有在修行或是兩位都是修行人都在修行,那麼撞車之後的對簿公堂、大打出手或聚眾械鬥根本就不會發生,為什麼呢?因為若是撞人的是一個修行者,那麼他就先承認自己不對,並答應賠償對方之一切損失,如此還會吵架嗎?如果修行者是被撞的那一位駕駛,那麼他就會說開車不小心擦撞是難免的事情,而他自己根本也沒有受傷,若只有小小的車子表面凹陷問題,則他自己處理就好了,最後可能還會關心對方撞車之後不曉得有沒有受傷?在這種情形之下兩位駕駛還會簿公堂、大打出手或聚眾械鬥嗎?

最糟糕的情形就是兩位駕駛都沒有在修行,一撞車之後就先下車辱罵對方到底會不會開車,然後接著就是被撞的那個人獅子大開口要勒索對方幾十萬,而撞人的人則堅持錯在對方,因此一毛錢根本都不願意賠,在這種針鋒相對、劍拔弩張的氣氛之下,如果駕駛的其中一人有法官朋友的話,那麼下場就會走上對簿公堂之路,如果其中一人有黑道背景的話,那麼下場就會走向聚眾械鬥之路,如果其中有一方氣勢凌人的話,那麼兩人的下場就是會大打出手,您說,雙方駕駛在撞車之後的對簿公堂、大打出手或聚眾械鬥是「因」還是「果」呢?這些惡果本來應該發生的嗎?還不都是自己所造成的。

夫妻家暴的問題何嘗不也是如此呢?夫妻兩人就如同這兩個駕駛一樣,而雙方的爭執點就如同撞車一樣,但是什麼方法不能解決那些問題呢?最後會演變成家暴問題,難道是加害者單方面的錯或是受害者單方面的錯嗎?非也!這種現象表示兩方面都應該好好的去修行了,因為這兩人若不藉著修行悟道去改變以往錯誤的觀念或行為的話,則不論他們兩人爾後離婚各自婚嫁或是沒有離婚長期冷戰下去都永遠解決不了他們兩人之間的因果業障,因為他們自己都不想解決了,那麼還有誰能幫他們解決呢?如果其中的一方再用凡夫俗子的那些方法,去召開記者招待會、控制對方行動、不給對方生活費、請徵信社蒐證、告到法院、報警、打專線電話、向娘家訴苦、找兄弟修理對方…等等之方式,那麼這些作法都是在自掘婚姻的墳墓,讓自己與對方之靈體累世再墮入輪迴之中,導致雙方的靈體業障越糾纏來越嚴重與越來越難償還所積欠對方的因果業障。

以前大家都誤以為「生活的目的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其實這是一種大錯特錯的觀念,也是一種不瞭解宇宙實相的說法,古德說:「世人今生今世會感到煩惱與痛苦,皆是追求錯誤的人生目標所導致」,又說:「人類最大的悲哀就是無知」就是這個道理,萬靈蒼生之靈體自從宇宙第一次大爆炸一百四十五億年來,一直都在流浪生死的輪迴漩渦之中浮沉而無法脫離苦海,每一次有幸投胎為人身之後,本來應該儘速的藉修行悟道以脫離輪迴之苦海,但是無奈眾生癡迷,常被物質之假相所迷惑,而去爭奪那些身外之物,不知道整個宇宙之中那些有形、有相之物質其實都只是借我們世人「暫住」與「暫用」而已,我們每一次投胎只有短暫時間的使用權而已,並無任何物質之實際所有權,而我們世人卻每次都為了一些芝麻小事而爭執,導致自己的業障越來越深,因而更難脫離生死的輪迴與煩惱的苦海而不自知。

銀河系雖大但在浩瀚的宇宙之中卻微不足道,太陽系雖寬廣,但在銀河系中卻只是一小塊區域而已,地球雖承載了千千萬萬的生靈,但是在太陽系中也只不過是針頭的大小而已,而每一對夫妻在全球九十二億人口的地球之中又佔了多大的位置呢?更不用說每一個人在他的一生當中要經歷千千萬萬的事,如果連擠牙膏、洗碗、做家事、去哪裡玩…等等的小事都要鬧離婚,都要家暴大打出手的話,那麼這都是自己自作自受不能怪任何人,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人類所有的痛苦其實都是自己動心起念所造出來的,因此其後果也要自己去承受,因此我們世人若能參透「有求必應」這四個字的真諦,那麼就能遠離痛苦,「有求」就是指自己內心的動心起念而言,而「必應」就是指動善念一定會得善報,動惡念一定會得惡報,但不論是動善念或是動惡念,一定會導致自己的靈體墮入輪迴去接受果報之回應,因此世人千萬不要求,也千萬不要動心起念,因為無念才是正念,有念皆是雜念,世人也只有無念才能真正的脫離家暴的惡性循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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