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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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美國鉛水事件有違客觀原則/黎蝸藤

2016/05/17 12:00:01 網誌分類: 輿論
17 May

總而言之,不管是弗林特市的鉛水事件,還是多年前美國政府對Katrina颶風的救災,其實都是美國行政官僚體制出現的典型失敗案例。它們絕不是任何努力要以民為本的政府希望參照的正面典範;更不應被任何人拿來作為 “榜樣” 要求自己的政府學習。無論目的如何,事實求是、就事論事,是公共媒體必須遵守的首要原則。不辨真偽、罔顧事實的推波助瀾,只會弄巧成拙,得不償失。

 美化美國鉛水事件有違客觀原則/黎蝸藤

美國弗林特市(Flint)鉛水事件最近有新進展:幾個官員被起訴,總統奧巴馬親臨探訪,還 “乾了一杯弗林特水”,以向民眾顯示,弗林特鉛水之禍已經完結。為害美國的鉛水事件如果就此告終,當然是一件好事。可是有香港傳媒,為了抨擊香港政府對啟晴邨的香港版 “鉛水事件”,片面地拔高了美國對鉛水事件的應對。這種扭曲事實的做法,實在並不值得稱道。

事實上,這次美國鉛水事件是一個典型的官僚系統失效的案例,美國各級政府的應對也堪稱災難。我們不能因為最後有官員被起訴,奧巴馬去做了一場公關秀,就認為這是值得香港政府學習的一個榜樣。

 美鉛水事件是真正的災難

弗林特市是密西根一個中等城市,曾一度輝煌,最終工廠倒閉,人口萎縮,從一個白人為主的發達工業城市,變為一個黑人佔多數的高犯罪率之城。2002年開始,該市陷入財政危機,政府破產,公用設施無人維修,一片衰敗。

終於在2015年爆發鉛水事件。最初的原因是財政問題。原先該市的水從底特律購買,2014年4月開始變成向一家當地的公司購買,用當地河流的水。然而到10月,通用汽車公司的一間引擎廠停止使用這些水,説會導致機器生銹。2015年1月,有人投訴水喝上去味道不對,引起第一輪恐慌。一次免費派發罐裝水的活動中,200箱水在30分鐘之內被一掃而光。市政府信誓旦旦要立即解決,並且撥款200萬進行緊急應對。到3月初,市政府宣布問題已經解決,水質達到聯邦標準。

但民間的反應與政府相當不一樣。居民反映水質並沒有變好,但政府置若罔聞。直到去年9月,一報告指出兒童血液含鉛量嚴重超標。政府的不作為令居民不得不自救。其中一家居民與維珍尼亞科技大學的一批專家聯繫,繞過當地政府,請專家對水質做測試。測試結果令人震驚,從那裏水龍頭流出的水中,鉛含量竟然駭人聽聞地高達標準的1000倍,竟與伊拉克戰場上的一樣高。這才引起全國關注。

美國嚴令禁止使用含鉛的水管始於1986年,在此之前的舊水管都含有鉛。舊水管中有保護塗層,如果水符合標準,那麼塗層就不會損壞。鉛也不會被釋放出來。弗林特市河水不符合標準,水裏面的腐蝕成分太高,導致過舊的管道和焊接口中的鉛釋放出來。這就是鉛含量超標的主要原因。

之後,各級政府開始漫長的扯皮。隨後流出的政府內部資料顯示,早在去年3月,當地政府中人就已經意識到鉛含量超標的問題,但一直無動於衷。而在事件曝光之後,當地政府、州政府和聯邦政府還在這個問題上為誰有權管而相持不下。

可見,弗林特市鉛水事件的災難有四個主要原因:首先是設備老舊;其次是為省錢換了供水公司和水源;第三是水源存在嚴重的環境污染,而供水公司又極不負責;第四是長期的官僚主義互相扯皮。這些歸結到底,就是城市長期凋敗之後,政府 “沒有錢” 和官僚僵化的政治生態引致。

弗林特市不是 “一個人在戰鬥”。隨後,美國又有多個地方暴露類似的(但規模較小)的鉛水事件。在筆者了解的一個校區也出現了這種鉛超標情況。而原本應該至少五年一檢的校區內水質,距離上一次檢驗已經是十年前。顯然,這其中少不了政府監管層的失職。

和弗林特鉛水事件相比,香港的鉛水事件,基本只侷限於少數屋邨,原因是一些水喉接駁位使用含鉛的燒焊物所致,檢出的含鉛量最高的一個樣本超出世衞標準14倍。檢測結果也説明,只要在用水前放水幾分鐘,鉛含量即可符合標準。無論從起因、規模還是嚴重性,它和弗林特的鉛水事件不可同日而語。

對比這兩個事件,不是要 “比爛”,而是要説明,與美國鉛水事件那種大規模的系統性問題相比,香港的鉛水事件只能算是偶發性的問題。它需要政府切實解決,但不至於像弗林特事件一樣成為公共衞生危機。

 港府處理應獲大大的 “贊”

民主黨委託檢驗的結果一公佈,香港政府就已經積極採取行動,包括化驗水質、驗血、設立臨時供水系統及提供樽裝食水、調查超標的起因、更換有問題部件、設立委員會全面調查和檢討監管制度等。處理的認真和迅速,比弗林特事件中美方要負責任得多。出現鉛水事件,説明香港的監管確實存在問題,但是客觀地説,哪裏存在百分之百沒有任何問題的監管?香港官員的公關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在具體細節可能還有混亂和可以改善的空間。但這些問題,都被過度政治化了。如果香港官員的應對放在美國,那將會獲得大大的 “贊”。

當香港傳媒津津樂道讚揚奧巴馬在事發近一年半後,主動喝了一杯準備好的 “弗林特水”(説明事情已經解決),而去責備事發時,香港衞生署代表不肯飲一杯被臨時遞上的水(其實不明來源),這些傳媒有沒有想過當中的分別?

總而言之,不管是弗林特市的鉛水事件,還是多年前美國政府對Katrina颶風的救災,其實都是美國行政官僚體制出現的典型失敗案例。它們絕不是任何努力要以民為本的政府希望參照的正面典範;更不應被任何人拿來作為 “榜樣” 要求自己的政府學習。無論目的如何,事實求是、就事論事,是公共媒體必須遵守的首要原則。不辨真偽、罔顧事實的推波助瀾,只會弄巧成拙,得不償失。

    歷史學者

 

   美化美國鉛水事件有違客觀原則/黎蝸藤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0517/3319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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