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放生劉小麗!

2016/10/23 07:11:14 網誌分類: 時事
23 Oct

由於果對畜牲太蠢,成為眾矢之的,人人得而殊之。相對嚟講,人老精嘅劉小麗,有人誤以為佢係無辜者,所以擬放生佢。

大家諗諗,呢位係旺角小販騷動始作俑者,佢亦擺明車馬係「港獨」份子,利用講師身份在大學播毒,荼毒青少年,即使佢所犯錯誤未足以令大學有足夠理由炒佢(果條「蟲」又吾同,有圖、有片證明佢犯左法),但淨係佢身為「港獨」份子,當日宣誓時以龜速玩野,擺到明唔尊重國家,經已有足夠理由吾俾佢tick two!果日放過條「咸蟲」我都有啲驚訝架!

劉小麗響自己臉書專頁上貼出標題:《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文中寫道:「昨天,我將官方誓詞逐字宣讀。誓詞變成九十多句毫無連貫性的句子,沒有任何組合、連結及意義,令聽眾無法聽到任何句式及語氣。這樣,一切意義就純是觀眾自行分句,主觀判斷造成的憶測而已。這個做法是為了彰顯行禮如儀的虛偽。」在文章末段劉更寫出含有港人「自決」字眼的所謂真心版誓詞。

屬「港獨」派的劉小麗厚顏無恥要求重新宣誓,是捨不得議員的利益而已。再者,明眼人一望而知,佢跟一對「畜牲」係同路(果日好有默契咁著左死人藍嘅服飾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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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對方出事,便第一時間同佢地劃清界線,表示不認同佢地觀點!真係好似長平公主話齋:「未見其誠、益增其醜咋!」行走江湖,連丁點義氣都冇,枉為人師啦!

 

依香港現行法例,當議員拒絕或忽略就職宣誓時,已就任的必須離職,未就任的將被取消資格。因此,在莊嚴和公開的十月十二日宣誓儀式上,劉小麗已經主動放棄議員資格。立法會主席如果堅持給予她再次宣誓機會,便是公然的藐視法律。對於一名蓄意拒絕宣誓和歪曲誓詞內容的人,特區政府須依法追究,而不是縱容違法,立法會什麼時候變成為發假誓樂園?

 

懇請建制派議員切不可顧住捉兩隻蝦兵,忘記左呢隻蟹將(用個「將」字係因為佢年紀大啲啫)。

計我話,呢幾舊嘢應要褫奪「議員」資格與及終生選舉權,甚至取消佢地港人身份,逐出香港!吾駛擔心佢地冇掟地方去,台灣一定好樂意回收呢堆垃圾。至於西方國家,對呢啲出師未捷身先死嘅「死蠢」,會吾會回收?就真係不得而知咯。如果佢地冇得留響香港,仲有咩嘢利用價值?收留佢地?貪佢地英語粗口流利呀?

 

 

 

 

 

回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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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3 11:45:49 回覆

對所有支持及宣揚(港獨)的議員都不應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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