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y 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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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選舉制度

2016/10/31 10:41:04 網誌分類: 生活
31 Oct
        下個星期,美國就會選出新總統,是口沒遮攔的狂人特朗普,還是老練政客希拉莉當選?很快就會揭曉。今天簡單談談美國總統的選舉制度。

        其實,從憲法上說,美國總統是由五百三十八名「選舉人」所組成的選舉團所選舉產生,而非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每個州會按人口比例,派出若干選舉人(現時最多代表的是加州,共有五十五人),組成這個選舉團,他們在明年一月再開會,再由他們選出總統。

        美國憲法之父咸美頓(AlexanderHamilton)曾撰文解釋,說選出總統這樣的頭等大事,理應交給一些精明及有判斷力的人士,坐下來經過反覆討論,深思熟慮才作出決定。因此,由群眾選出一小撮才俊,似乎才能擁有如此的眼光及識見。另一方面,這樣的一個制度,亦可減低混亂及失控的機會,因為選舉人聚集在一個相對隔離的場合開會作出決定,才可隔絕群眾的狂飆、騷亂,以至暴力的干擾。大家或會問,美國是當今西方民主國家陣營的旗艦,其開國元勳竟在政治上如此保守?我當然不會生安白造,大家大可以翻翻《聯邦黨人文集》(Federalist),就可以看到主要負責草擬美國憲法的三位政治家,他們的想法和理據。

        因此憲法原本的精神,就是讓每個州派出些代表,按自己的判斷及自由意志來選出總統人選。但後來因民主化潮流及群眾壓力,迫使很多州立法,規定這些代表只能按各自的政黨背景及群眾授權來投最後一票,當一個「快樂的傀儡」。

        另一方面,人們後來亦漸漸發覺,如果把全個州的選舉人票,以「勝者囊括制」的形式,全交給某位候選人,便可加強自己州份討價還價能力,因此,便慢慢發展出,今天的勝者囊括制。

        蔡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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