佢點會係「雞」呢?

2018/04/06 08:02:10 網誌分類: 政治
06 Apr

戴耀廷在台灣播毒引發軒然大波,連日來受到社會各界口誅筆伐。整件事明明有影片為證,戴說過甚麼、做過甚麼所有人一清二楚。然而這位法律學者一見勢色不對即推翻一切,否認支持港獨之餘更聲稱反對港獨;到了賴無可賴,索性賴落當局殺一儆百,欲借他為廿三條立法鋪路,擺明製造社會恐慌替自己甩身(果啲影片/言論一定係剪接出嚟!)都一把年紀了,竟然連自己幹的事也不肯負責,這樣的人留在大學不是誤人子弟是甚麼?這樣的人會對香港民主發展負責?(所以咪教出依家咁嘅質素嘅「大學雞」囉!)

 

回想起來,戴耀廷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就是從不為自己搞出來的爛攤子問責。想當年戴一力策劃佔中,搶佔輿論高地好不風騷,後來形勢丕變,被一班學生領袖邊緣化,他即拋下佔中不顧,拍拍屁股返大學教書去。到了展開拘捕檢控,他又忙不迭推卸一切,不是以法不責眾做擋箭牌,就是索性否認所有控罪。今次台灣播獨即使有影片為證亦照賴不誤,令人不得不佩服其無恥(「影片」都可以係剪接出嚟嘅---呢句我幫律政司講嘅)。

 

本欄昨日談起死不認衰已是年輕人通病,現在要收回說話,因為不肯認衰並非年輕人專利,即使一把年紀的「有識之士」都是如此(係有「色」之士---「黃色」!)。說到底,戴耀廷之流依然可以也文也武,實在要多謝港府姑息養奸,單是其佔中案拖到現在仍然未開審,戴妖能自出自入四處播獨,林鄭大和解應記一功!(咁投票俾「林鄭」果啲更加係功得無量!)

 

傳媒人 程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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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話「殺雞儆猴」喎!咪抬高身價啦-----「雞」食左都仲可以飽肚(除非果隻係「禽流雞」),佢係「妖」嚟,真係要引經據典:係「斬妖除魔」至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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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383
383383 2018/04/06 13:40:50 回覆

大妖公然鼓吹犯法,違法達他自己的義。

又教唆學生違法佔中旺。

又公然以法律控訴來交換大和解。

都唔明港大為何仍可以留他做教師,教壞學生!

 

一個教人犯法的教師,他有資格教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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