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也是香港市民
2019/08/03 21:15:23
網誌分類:
時事
8月2日晚上,中環舉行集會,過萬公務員齊集,要求特區政府回應反逃犯修例示威人士的訴求,包括撤回修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集會舉行前,有些政府高官說公務員應保持中立,並對當時的行政長官效忠。這種說法備受批評。後來,張建宗司長表示公務員下班後有權出席集會。
筆者作為前公務員,認同公務員執行公務時,必須嚴守中立,不偏不倚,秉公辦理,廉潔自律。而且,公務員效忠的對象,絕對不是任何在任特首,而是香港特區,而是全體市民、整個制度。
普通公務員,下班後,絕對有自由出席公眾集會,表達訴求。另一方面,為維護整體社會秩序、司法獨立,司法人員、律政人員、紀律部隊人員,筆者認為他們適宜避免對政治事件表達態度。
司法必須獨立,審訊要公平、公開、公正,所有參與當中的人員,不單處事要公正,也必須讓人感到公正無私。
回應
(0)
我要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