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頭太高
本來能夠住在公屋是多麼令人羨慕的事情,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人排隊輪候公屋了。
然而,對於我妹妹來說,卻是心煩意亂,頭大如斗;一方面要應付即將實施的每兩年一次的資產審查,另一方面又要面對兩個兒子兄弟不和的問題,真是煩上加煩。
正因為她的兒子兄弟不和,小兒子經常想搬開出去住,不過,他只想自己另外供一層樓,卻沒有想過出去租房子。
他訂的目標似乎很高,要求兩房一廳,三百萬元左右的房子。據妹妹說近日她們看中了一層位於屯門的房子,實用面積約有三百多呎,據說業主急於用錢而求售,開價三百萬元,她去銀行估價,銀行可以估到三百八十萬元,所以她非常心動,很想購入。
只是,單靠她兒子的收入,據她說基本上過不了銀行的壓力測試,昨天她打電話跟我談,雖然沒有直接開口想找我合資購入該單位,或者想找我做擔保人,可是我也知道她的用意。
我告訴她如果真的想要買入那個房子,首先要考慮的是自己的經濟問題,特別是她的兒子的問題,我說面對外面的大環境,她的兒子能夠保證未來數十年的日子工作不會有所改變嗎?萬一將來收入出現變化而沒有能力繼續供樓怎麼辦?可不能以今天的收入狀況去預定未來幾十年的變化呀!萬一不幸遇上公司裁員或者是倒閉而失業怎麼辦?
其實,她兒子不該把目標訂得太高,必須衡量自己的經濟能力及未來可能出現的工作變化去做決定,如果擔心日後工作出現變化而無法供樓就別去想了,畢竟供樓是一輩子的事情呀!要做樓奴可也不容易!
對呀!做生意也是一樣,與人合資終究多數是會出問題的。
到頭來.分分鐘親戚都冇得做
如果真的夾錢買樓自然要寫出錢的人的名字,只是夾錢做事這東西長遠計必定出現衝突,所以我根本是不會考慮的。
夾錢,寫邊個名?有爭拗就吾好喇!一個賣,一個吾賣,已經煩喇。
近身錢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