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刑
2009/07/17 22:54:37 網誌分類: 時事
看到新聞報告有關提高酒後駕駛罰則的討論,其中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建議將罪行列為等同誤殺,而誤殺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換言之,陳議員建議酒後駕駛的最高刑罰也是終身監禁。
我個人對此有所保留,首先我同意提高酒後駕駛罰則,但並不同意將最高刑罰訂為終身監禁,因為沒有必要浪費納稅人的錢長期去養這些人。 我反而贊成恢復笞刑行之於某些罪案,例如酒後駕駛、高買、青少年吸毒、強姦等,除了罰款或監禁外,行使笞刑讓這些人受幾下皮肉之苦,再犯再加,相信會有很好的警惕效用。 但我這個建議一定會被人權份子反對,認為不人道、不文明、很野蠻;嘿,既然文明的方法不足以遏止罪行,當然就要禮失求諸「野」,野蠻的「野」!
笞刑,與中國古代的廷杖應該是差不多吧!
其實打多少下是沒有什么意思的,關鍵是怎么打。據說除了賄賂打板子的執法人員外,行刑官的命令也很重要,如“打”,就是意思意思的打,表面血肉淋漓,內里筋骨不傷。“用力打”就是表面沒什么傷痕,但已經是內傷了,醫好都是個殘廢。“往死里打”,就是要當場把人打死。
不知道新加坡的笞刑有沒有這樣的貓膩?
慳妹:而家香港實在太多惡人先告狀,做錯事仲要大大聲話講人權,都唔知真定假,唔醜咩?成年人亦如此,年青人點分對錯,呢個要苔佢十野.如果販毒要死刑,相信會更收阻嚇作用,我最心痛毒販利用學生誘使同學仔吸毒.唉!世界變啦,我們做父母,已經日日要千方百計保住份工,仲要千方百計保住子女個心...可悲..可悲
qq
快活人:新聞報告有幾十個香港人在深圳吸毒被捕,收押 15 日後送番香港,睇佢哋個款一啲悔意都冇,真係要打幾藤!
慳妹係吾係見到太多人做埋D不負責任的事,累人累物,想用笞刑教訓下咁話啊?我都贊成架!!
慳妹 , 死刑我不讚成 , 因如有冤枉 , 無法重來 ;
可是苔刑 , 相信有一定阻嚇作用 .....
金兄: 我相信要行使笞刑都已經阻力重重,死刑更加唔使唸!
赞成!!!
慳妹.
笞刑幾好. 但看在甚么罪之下而定..如掟垃圾,又像重了一點.
如果是剎人,强奸,販毒.香港早就應判死刑.
吸毒的學生,每人笞兩鞭,還有誰再吸??人道主義者請收一收口,否則治安更亂.
週日快樂.
慳妹 , yes too ! 不一定要用 但有警戒作用 ~
例如 大賊不會渣住 ak47 在國內搶劫銀行 ,
那為何卻在 hk 這樣做 ?
運毒如在 日本要判死刑 , 相信傻瓜亦不會帶過去食 ,
hk 濫 k 嚴重, 警察去打擊 disco 有用嗎 , 人家是在學校吸 .
對犯罪的人仁慈 = 對善良人判了死刑 ~
看見大家的回應,對笞刑有贊成亦有反對。 記憶中新加坡有笞刑,而她們最近一次見報要行使笞刑好像是一兩年前,一個外國少年在入境時從行李搜出小量毒品,結果被判笞刑後遞解出境。
個人覺得刑法的作用最好是備而不用,令大家不敢以身試法才是真正成功,而對奉公守法的人來說,再嚴厲的刑法也無所謂。 其他地區我不清楚,但香港的司法制度,冤假錯案應該是絕無僅有;而我建議笞刑適用於的幾種罪行,完全是一些十分個人的不負責任行為,笞刑令他們刻骨銘心地體會到誤己誤人的代價,是他們應該承受的!
立冬: 拜讀鴻文,不謀而合,果真是英雌所見全同!
慳美,睇你的news
我有毛孔凍,作嘔feel.
想起都好驚,
咁我建議誤殺
慳妹:
睇完你的想法, 初初我都覺笞刑幾好, 但唸深一層, 其實恢復笞刑係好危險...
如果對刑罰歷史有少許認識, 相信你都知道, 過去幾千年, 人類發明過無數刑罰方法, 大多數都係體罰, 而且非常殘酷, 可以致死.
笞刑係體罰裡最輕的一種...
不過, 始終都係體罰.
西方人唔用笞刑, 相信係佢地對酷刑體罰已進行過相當的反省, 所以取締.
萬一笞刑在某地區恢復, 大家習慣左, 好快又會有人建議用更重的體罰, 底線後退, 整整下好容易令酷刑復活. 酷刑復活, 最慘係冤案出現時, 罰左係永世補唔番.
人有種天性, 習慣少少就不嫌多多, 這一點不可不慮.
如果我係圖中個犯, 我會唸: 老兄, 可唔可以細力D, 我俾錢你丫...
亦即是說, 刑罰的權力部份已由法官之手落在施刑者身上, 這也造成司法制度上的權力分化, 幾麻煩的說QQ
indy
對好人用對好人的方法;對壞人用對壞人的方法。
要是對壞人用對好人的方法,咁哪方法倒是個壞方法!
慳妹早
有時嚴刑峻罰
確是抑制罪惡的良方
亂世用重刑,好似還未到時候啊!
笞刑算不算重呢?
加有待商確星一粒
聽亞Sir 講, 在鞭上 浸鹽水, 每一鞭都會 皮開肉裂, 又要確保 受刑者 不會死去.
諗起都驚, 雖然我不飲酒, 又無車牌.
舉腳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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