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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協委員/人大代表說話(2)

2010/11/16 09:09:03 網誌分類: 時事
16 Nov
趙連海冤案—法治不彰何來公平正義

2010年11月16日

(摘自信報)

中國內地法治不彰,冤假錯案時有所聞,惟在一國兩制的現實底下,香港人只能「隔岸觀火」,可做的事不多。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雖然致力建立法治社會,起草了多如牛毛的各式法例,但礙於法治觀念薄弱、司法制度仍置於「黨的領導」之下而非真正獨立,加上司法人員素質有限、行政部門又不時插手干預(按領導的意圖判案),令大陸高喊建立法治的目標如築在浮沙之上,無法奠下一個堅實基礎。香港的民運團體一直積極聲援被囚的內地異見人士—他們都因政見不同而下獄,支持者都因認同他們的政治理念而支持到底;相比之下,最近被北京法院以「尋釁滋事罪」而被判監禁兩年半的趙連海,卻激起了一批向來跟中國政府同聲同氣的全國人大和政協代表的反對聲音,就格外顯得事件之不尋常。

趙連海是內地三鹿奶粉受害家長組織「結石寶寶家庭同盟」的發起人,他為了替受毒奶粉影響的孩子和家庭爭取醫療權益,四出奔走,召集受害家長開會申訴爭取賠償,結果在去年十一月被捕,案件今年三月開審,當局控趙連海以煽動群眾非法集會、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尋釁滋事罪」,判監二年半。判決公布之後,輿論譁然—很明顯,除了說這是一宗冤獄,根本想不出為何一名為自己孩子及其他苦主爭權益討公道的人竟然會成為被告兼且要受牢獄之災!中國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列出「尋釁滋事」的行為,包括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這項罪名,是把過去在《刑法》中的「流氓罪」修改而成,顧名思義,此罪應是為了針對流氓生事破壞、擾亂公眾秩序而立,跟公民爭取合法權益、要求當局賠償承擔責任的性質截然不同;控罪不當,已有明顯「生安白造」胡亂入罪的證據,而法院竟然還判被告人罪名成立,如此黑白不分、是非混淆,已到了「插贓嫁禍」、誣陷良民的地步,難怪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民間義憤。

據通訊社的報道,趙連海的代表律師李方平昨天被北京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處長傳召;據李方平事後說,對方表示趙連海案引起了各方關注,特別是香港社會也有廣泛討論,北京市司法局要求在這段敏感時期盡量低調,減少接受媒體採訪。很明顯,香港的「廣泛討論」,對北京司法機構產生了一定壓力,正在發動聯署要求釋放趙連海的港區人大政協更應「加大力度」,營造更大的聲勢,希望能糾正北京法院的判決。按照《代表法》,人大代表有權向本級國家機關提出質詢案,行使代表的監督權;中國的體制不是三權分立,是以人大代表制度為國家權力中樞,人大代表有權監督一府兩院—政府、檢察院和法院,每年的人大會議,一府兩院也要向全國人大提交報告;換言之,港區人大代表聯署向法院求情—其實應該追究法院為何作出如此乖離事實的判決,應該可以起一定作用,也是港區人大代表罕有地可發揮他們的監督功能、擺脫向來予港人是橡皮圖章印象的機會。

近幾年大陸的維權運動風起雲湧,其性質跟過去的民主運動不同,維權人士都是在體制內爭取權益,爭取公民的合法權利,所涉及的主要都是民生事件,和挑戰政權及中共統治的民運比較,顯然要「溫和」得多。可惜先有揭露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繫獄,後有結石寶寶的家人趙連海判囚,令體制內爭取權益的老百姓有冤無路訴,如此下去,試問公平正義何在?不糾正趙連海案的判決,中國政府將大失人心。

要聞 ·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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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小男人(政见不同请勿拍砖)

住家小男人(人生還有幾個21年)  30/10/2010 19:33:37 


旺市輸身家,不離五大關鍵

作者: 黃國英

自己的收費股評,設有答問服務。七月時,留言者稀,一旦發問,不離「XX股大跌後,應否止蝕?」誰知三個月後,「天地翻覆慨而慷」,群眾戰意激昂。留言數量,暴增數倍,如飄瑞雪,四方湧至。九成問題,都是「XX股前境如何?能否長揸?睇幾多?」正是:自己答到氣咳,同事打到手跛。隻隻似股皇,人人賭身家。

 

散戶低斬高追,在股海打滾多年,早已見慣。正如之前寫過:「這是最好賺的一季」,難得個市有勢,一湧而上,人類本性,無謂道德審判。「也是刀鋒舔血的一季」,一馬平川,首重風險管理。風險管理做好,明知是泡沫,明知是刀山,明知是鬥傻,仍能一無所懼,炒到爆煲為止,又不致失手時,一鋪清袋。

 

普通人,市旺終輸大錢,不離五大關鍵詞:高位、大注、周期股、流嘢增長股以及溝招。先說流嘢增長股,二字記之曰:「概念」,例如新能源、新材料,市升時講到似層層,幾年後的前景,如何淒美動人、可歌可泣;但市況一逆轉,就會發現持股概念無限、盈利有限。殺傷力更大的,是低位時的揀股標準,嚴格至極,小小暇疵,就敬謝不敏,嫌乜嫌物。到大市氣勢如虹,就仿如醉酒佬,豬乸當刁嬋,狗屎垃圾股,也狼吞虎嚥。低位驅逐良股,高位囤積廢股,通往財務地獄的路,就是這種「忽然手鬆」揀股法所鋪成。

 

周期股,則是時勢做英雄。例如油價升,油股例跟。市一轉差,油價回調,油股遭殃。07年油價舊幾水時,中石油(0857)廿蚊,估計不少散戶,至今仍「長線投資」。周期股「花無百日紅」,「花開堪折直須折」,莫求天長,莫求地久!

 

高位、大注,一體兩面。散戶在低位,股票平賣時,縱不破位追沽、清倉離場,也會限注出擊,賭得極細。捉正反彈,都只贏雞碎咁多。要恒指升足幾千點,連環怒破阻力,才毅然將注碼加大幾倍。牛勢仍在時,注碼放大回報,獲利自豐。但一旦回調,由於注碼倍升,受創亦以倍計。之前雞仔注,啄啄吓贏的碎米,極速煙銷雲散。越高越瞓身?祝君好運!

睇完都系企返路邊........睇戲.......我睇都會上多1000點破24000(會急升叫散戶瘋狂)..........

{#icons_boy5}夜行人吹口哨....... {#icons_boy10}

人哥有錢佬牙22万上牌出车......昨日都系入手鈐木雨燕1.5AT兩廂車11万上牌全包 {#icons_cat8}

返到香港驾车都自由的吾洗俾人撞..........的人都有礼的(各行各道)唉自己技术差者......(都系香港部垃圾雅阁好)

住家小男人(政见不同请勿拍砖)

面對大市調整,股民應該點應變呢?茶友話,自己暫時會採取觀望策略,保留有現金在手,咁樣唔係因為全面睇淡後市,而係覺得早前個市升得多,好多股份累積倍計升幅,基金正常都會沽出認為到價的股票,然後伺機吸納下個升浪睇好的股份,現在保留點現金在手,一來可以靜候有無執平貨機會;二來係要觀察有邊類股份值得留意,所以有子彈在手,都不必太心急入貨。

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0/11/17 00:13:49 回覆

所以买车的人,可要掂量掂量了哦! {#icons_dog6}

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0/11/17 00:12:46 回覆

这种呼吁,我觉得意义不大。公检法在办这个案的时候,难道不知道后果吗?知道的,却一定要这样判,当然是硬碰硬的时候到了,才这样的。上诉,结果也是一样,初审法院也知道一定会上诉。这种判罚,是经得上级法院同意才判的。视情况而定,六一手的做法是-------“量刑过重,改判一年半”,给足面子了吧,不闹了吧,都坐了一年多了,在坐三个月,就出狱了。呵呵~大家高兴嘛。当然了,还是要做做思想工作的。重判哦,怕了吧?现在有减轻的机会,谁不好好把握啊?高啊!实在是高啊!嘻嘻嘻嘻~~~~~

平凡人
平凡人 2010/11/16 23:12:00 回覆

住家男人

也許你不知道,上海更離譜,

外地車輛進入上海,在上下班高峰期不准上高架橋,只准走路面.

上海的車价全國最低的,爲什麽?因爲上海買車以後,要自己去競拍車牌,一般是3-4万元一個車牌.

如果你是外地車牌,要入戶上海的話,那就再花3-4万元去買車牌號.

據説是上海市政府為了打擊交通杜塞的政策哦.

2010/11/16 19:46:20 回覆

再立一條法,誰參加“群體事件”,就地正法,每正法一個,公安獎賞5萬 {#icons_dog5}

住家小男人(政见不同请勿拍砖)

10月26日,宁波市政府向人大提交草案,最引人关注的就是第十二条,其中明确提出“新购车辆未配停车场所,拟不发牌证”。据了解,制定草案的是交警,人大还没形成定论…

宁波市目前有机动车20.21万台,但停车位仅有8.3万个,缺口接近三分之二,也就是说,约有12万台车处于不当停放状态。如果能实现“一个萝卜一个坑儿”,粗看上去还真是个解决办法。

如果全國通過實施.......車位就好似HK...97年炒到50萬一個

快的掃貨......50萬個車位吾通泊吉利咩梗系泊寶馬..賓治喇.....

平凡人
平凡人 2010/11/16 15:37:47 回覆
趙連海代表律師被要求慎言

【本報訊】遭北京法院判刑兩年半的維權人士趙連海,其代表律師李方平昨日探監被拒,又遭當局要求低調慎言。李擔心或因趙絕食後身體出問題,當局才禁止趙與外人會面。因無法接觸趙連海,他憂影響上訴進度。趙妻擔心丈夫健康,考慮寫信勸丈夫放棄。

探監被拒或延誤上訴

昨日上午,趙的代表律師李方平到大興看守所要求探望,但遭所方無故拒絕。看守所人員無解釋原因,只透露接到所長的電話指示。李已擬好上訴文件,原定後天(十八日)提出書面上訴,但現因未能接觸趙連海,可能延誤進度。

探視趙連海被拒後,李方平下午又被北京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處長傳召,雙方會面約兩小時。對方指趙連海案備受關注,因此律師及家屬在這段敏感時期應盡量低調、謹慎發言。另方面,今屆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弟弟劉曉暄,昨接受法新社訪問時再次促請中國政府放人,並准許劉曉波下月到挪威領獎。

平凡人
平凡人 2010/11/16 15:35:32 回覆
指點江山:群體事件構陷百姓

毒奶粉受害人家長、維權人士趙連海,被以「尋釁滋事罪」重判監禁兩年半。內地通常以所謂「群體事件」稱呼民眾的「維權事件」,並以「尋釁滋事罪」進行打壓。明明是合法合理的公民正當維權事件,為何卻跌入「群體事件」的陷阱?

至今還沒有人對此「群體事件」的混帳說法提出質疑,可見其兇險本質隱蔽之深。趙連海等維權者以法律作為行為底線,希望政府公平公正處理其被侵權益。民眾抗議政府腐敗、不作為、亂作為等,是為解決自己的具體利益問題,不是推翻政府。但民眾的維權活動,卻被一律冠之以「群體事件」,這個稱呼意味着諸多罪名:聚眾造反、犯上作亂、不滿政府、推翻政權、蠱惑人心、破壞穩定、擾亂秩序……

在「維穩」旗號下,內地當局對「群體事件」進行壓制,其主要手段有兩個:一是利用國家政權和暴力工具,進行嚴厲打擊;二是加強輿論控制,壓制不同聲音,壟斷資訊。

內地每年發生幾萬起「群體事件」,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維權事件,是社會弱勢群體合法利益受損而有冤無處申才引發。但地方政府則站在強勢的侵權者一方,官商勾結,以「維穩」為由,動用警力和法庭對維權者進行打擊。

以「群體事件」構陷百姓,用政府暴力和壓迫言論等手段來「維穩」,恰恰是在醞釀反抗的力量,無異於飲鴆止渴。如果不正視「群體事件」的合法合理性,「維穩」方式下的管治體制終究有崩潰的一天。

笑看天下:誰有特權誰有幸福

國家富強是否人們就幸福?答案是不!那麼社會財富都去了哪?有專家統計,資產性財富在政府和社會之間分配比例,大致是百分之七十六掌握在國家手裏,只有大概四分之一掌握在民間。統計指出,社會新創造財富每十元裏,有六元被國家收走。

這四分之一掌握在民間的財富,要是真公平公正分到人民手上,日子還是好過的,可是,這錢卻未落在普羅百姓身上,去了哪?老朽在一篇座談會紀錄,看了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前所長資中筠的一席話,茅塞頓開。她指出了兩個問題。

一是國營壟斷,二是賣地經濟。由於有了集權,而且不光是中央集權,每個地方都有集權,可以任意剝奪農民和小市民的一點點財產,任意破壞環境,任意掠奪資源。現在權力比較分散,各個地方都是一個個小王國,破壞力就更大了。

資中筠指出的另一個問題就是特權肆虐,這是腐敗的根源。她說特權在計劃經濟時代已經有了,可能是隱性的。但現在的特權就太厲害了,福利應該是給予弱勢群體的,現在卻相反,誰有特權誰有福利。在廣大百姓沒有地方住的時候,官員還不斷地利用特權擴大住房,卻叫作福利分房。有限的醫療資源絕大部分被高官所佔有,這也是眾所周知的事實。

趙連海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重判監兩年半,看來毒奶粉受害人家長本身就沒有特權,這樣一介草民,憑甚麼還要為逾三十萬結石寶寶爭取公義?改革開放三十多年,要是只停留在誰有特權誰有幸福,未免令人傷悲。

住家小男人(政见不同请勿拍砖)

對國家的不平事已經麻木到討厭的地步.....放下自在 {#icons_cat3}

 

找回兒事的卡通帶.......飄零燕....那噢呢he烏,呢he烏li呢he烏 {#icons_cat2}

user

最新回應

立 冬
立 冬 2018/07/16

怪不得人哥幾年沒上來頭條呢.  {#icons_cat9}

WongHD
WongHD 2015/07/21

平凡兄,我沒有這個情況呀。

住家小男人(政见不同请勿拍砖)

long time no see {#icono0_45},你地可以打牌,吾准食糊 {#icons_boy4}

WongHD
WongHD 2015/06/17

係呀,真係甘,我會守多陣。 之前,我見到1788升到8蚊,所以無追入,後悔中... 你呢個post嘅兩條問題,我未遇過,所以答唔到你,希望有些網友能幫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