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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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醒

2010/11/17 19:22:41 網誌分類: 生活
17 Nov

覺醒

 

我一直都很喜歡聼'汪峰'的歌,他多才多藝,他所唱的歌基本上全是他自己作曲作詞的.

這讓我感嘆,香港100多年以來其實僅僅出過一個真正的音樂人,就是許冠傑.而其他/她的,只是歌星/明星,絕對稱不上音樂人.所以,香港的歌星基本上都演藝生命短暫,一旦唱片公司不給你好的歌曲,就結束演藝生命.

我也喜歡臺灣的音樂人,例如;齊秦,儸大佑,童安格,等等,真的很多,包括年輕的周傑倫,他們是真正的音樂人.

大陸和臺灣,因爲文化歷史原因.文化的底蘊很厚,臺灣是因爲國民黨撤退帶去無數的文化人,因此,能夠保留中國文化,而且發揚光大.

而香港,在這方面就真的人才凋零,能唱的不能作曲作詞,能作詞作曲的不能唱.也許真的是人種出了問題,基因遺傳的局限,沒辦法改變.(也許很多真正的香港人對此言很反感,不過,其實你不用生氣,因爲,你也不是香港人,真正的香港人其實很少,你的祖父甚至父親其實大多數是廣東/廣西/福建移民到香港的).

希望再過10年,新移民的基因開始開花結果,會出真正的音樂人.

上個月囘香港,突然發現香港的女孩子漂亮了很多,很多,集中在15--20嵗左右的女孩子多了很多美女.但是,我可以看到,她們的臉容綫條絕對不是廣東人的綫條.她們是外省人的綫條.

其實很好,民族之間的雜交,才會取長補短.

 

以下這首歌,我很喜歡,因爲,代表了現代人面對著社會上一切現實的無奈,的確,像我這類不惑之年的人,還能去改變社會什麽呢?一切的一切,只能用眼睛去看,用心去感受,正如這首歌裏面說的;

自我算個屁啊, 信仰算什麼東西,真理總是在變

早已出離迷惘.可我還是個人啊

還是個人啊.

我不想變成一種悲哀 也不想變成一個糞土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心底的驕傲和光明

我不想變成一種虛空 也不想變成一個廢物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生命的尊嚴與夢想

 

 

自由算個屁啊 永恆算什麼東西

是非總是在變 我已無法分辨

可我不想這樣啊 我還有希望

歌曲名: 覺醒

作词作曲:汪峰

CD:

http://music.sina.com.cn/yueku/m.php?id=381745&FLAG_ADDLIST=0

mv:(估計是網友們自己花錢拍攝的,很現實的,畫面也諷刺顯示社會的問題);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EyOTUwNjEy.html

演唱:汪峰

 

突然間發覺這麼多年就過去了

還來不及思考理想已變成幻想

不知不覺地身體沒有了力量

這如刀的現實將我切碎在路上

理想算個屁啊 愛情算什麼東西

時代總是在變 有些不知所措

可我還是個人啊 還是個人啊

我不想變成一種悲哀

也不想變成一個糞土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心底的驕傲和光明

我不想變一種虛空 也不想變成一個廢物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生命的尊嚴和夢想

 

理想總是沒有欲望那麼的眩目

就象空虛比活著的壓力還要重

每當靈魂深處發出顫抖地微笑

那像死的悲傷就把我埋入荒崗

自我算個屁啊 信仰算什麼東西

真理總是在變 早已出離迷惘

可我還是個人啊 還是個人啊

我不想變成一種悲哀 也不想變成一個糞土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心底的驕傲和光明

我不想變成一種虛空 也不想變成一個廢物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生命的尊嚴與夢想

 

我們在未知的荒原上艱難行走

流著堅強的淚水放蕩並且迷惘

我們在紛亂的街道上失聲歌唱

唱著那美麗而不如人意的生命

自由算個屁啊 永恆算什麼東西

是非總是在變 我已無法分辨

可我不想這樣啊 我還有希望

我不想變成一種悲哀 也不想變成一個糞土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心底的驕傲與光明

我不想變成一種虛空 也不想變成一個廢物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生命的尊嚴與夢想

我不想變成一種悲哀 也不想變成一塊糞土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心底的驕傲與光明

我不想變成一種虛空 也不想變也一個廢物

我想在死去之前覺醒 為了生命的尊嚴和希望

 

 

中國農民工演繹的"春天裏"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IyMzA4MTEy.html

这里是汪峰版: http://video.baidu.com/p?word=%B4%BA%CC%EC%C0%EFmv&pos=1&s=4

 

春天里

作词,作曲,演唱:汪峰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留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也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凝视着此刻烂漫的春天
依然象那时温暖的模样
我剪去长发留起了胡须
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
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
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
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淌

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春天里

當我想你的時候;

汪峰版:

http://video.baidu.com/p?word=%B5%B1%CE%D2%CF%EB%C4%E3%B5%C4%CA%B1%BA%F2%CD%F4%B7%E5&pos=2&s=4

農民工版:

http://video.sina.com.cn/v/b/41587215-1765016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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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
平凡人 2010/11/18 09:37:20 回覆

 

 

2010年11月18日

 

黃曉南

賣磚頭買石頭 十年賺百倍
壽山石投資價值勝名畫

香港是磚頭城市,無論投資儲蓄或創富發達,都是買樓最實際。不過,有人反其道而行,不惜賣出豪宅,只為買入看似平平無奇的壽山田黃石,結果一鋪賺近百倍,靠石頭創出數億身家。業內人士認為,石價近年雖然暴升,但相比其他藝術品仍屬便宜,且田黃已開採殆盡,比鑽石更稀有,投資價值遠勝已被炒得火熱的名畫。

一両田黃十両金

壽山石是一種礦石,學名為葉臘石,因其色彩豐富、質地細膩,自古受中國皇室和文人喜愛。全球蘊藏壽山石的土地合共僅幾十公里,大部分位於福建省福州市壽山村,因此而得名。壽山極品是田黃石,唯一產地是壽山村的壽山溪兩旁地底,至今已開採枯竭,所謂「一両田黃十両金」,其市價一直比黃金高出十倍以上。

「現在是1克田黃10萬蚊!」國際壽山石協會副會長余健信指出,以往田黃買家主要來自香港、台灣和日本,但內地富豪近年加入搶購,導致石價暴升,珍貴得要按克計價,蘇富比剛拍出一枚重70多克的田黃,成交價600多萬元,平均每克作價近10萬元。以目前金價每盎司約1350美元計算,田黃比黃金貴逾28倍!

內地買家佔八成

余健信鍾愛壽山石逾三十年,自內地改革開放就不斷往返福州訪石,為買石更不惜放售手上的豪宅單位,後來索性自行開店賣石,化興趣為事業。但他說,對於心頭好絕不會割愛,至今共珍藏了百多件田黃,以現價計每枚動輒值四、五百萬元,「鎮山之寶」則是重400多克的成對古董刻章,估價逾5千萬元。

余健信指田黃價格近廿年累升近百倍,他的珍藏大部分在80、90年代購入,當時數萬元就買到一枚。他表示,石價暴升主因是內地人富起來,買股買樓之餘,也紛紛買田黃保值,以他的石店為例,近年八成都是內地訪客,港人僅佔兩成。

他認為,投資田黃的好處是易脫手,「只要你肯割愛,大把人搶住要。」據福州壽山石行業協會統計,目前內地每年有三十多場壽山石拍賣會,再加上一級市場交易,每年成交額高達一百億元人民幣。余健信指田黃已全部出土,「不小心摔破一塊,地球上就少一塊」,比鑽石更稀有,現市價相對近年被炒瘋的中國名畫,仍屬於「便宜」,上升潛力極大。

香港另一著名壽山石收藏家兼作家鍾偉民指出,田黃是貴價收藏品的一種,難以斷言現價是否「便宜」。但他認為,田黃既是枯竭的寶石,兼有高度藝術價值,「相較上億元一張字畫,它肯定是『便宜』。」他指隨著內地人愈趨富有,田黃只會愈來愈貴,「現在做田黃生意很『痛苦』,因為你知道用一百萬元放售一枚,將來用同價肯定買不回來。」

平凡人
平凡人 2010/11/18 09:13:10 回覆
從趙案判決書談到梁振英

 

2010年11月18日

 

練乙錚

大陸專制派得勢,溫和派孤掌難鳴,京奧閉幕以來,言論空間收窄,社會上更出現一系列政治冤案,儼然一場小文革,最新受害人是北京三聚氰胺毒奶受害兒的父親、代表萬千家庭討公道的趙連海。趙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罪」,也就是說,在黨的眼中,在大陸的法律底下,在處於中國五千年文明前沿的首善之都,趙被定性為流氓。

本地左派「頂唔順」

此事在香港引起強烈反響,民心對北京的做法背向,突顯兩制核心價值分歧,以致多位本地當權派也有些「頂唔順」,如葉國謙、田北辰、梁振英等都先後開腔,有些表示未能理解當局的判決,有些更不同程度反對北京法院如此打壓趙連海,港人因此上了一堂生動的國情教育課。然而,要深化對中共法治的認識、瞭解本地當權派的中國心,最好對事件看透一些;為此,筆者從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給趙連海的刑事判決書中的獨特處談起。

大家先勿以為法官寫的東西乾巴巴,可觀之處其實多着。在普通法國家,尤其是最高法院判決重大案件之後,法官寫出的司法意見書(judicial opinion)都是力作,寫得好,意見成為法律,判決成為先例,留名後世,法學院用作教材,文筆也好的,文學院教授更給學生當範文。以美國常見的司法意見書為例,其中的「相關事實」(The Facts of the Case)和「相關法律」(The Law of the Case)這兩部分怎麼寫,前者考驗法官對案件的理解,後者讓他表演進行法律思維的能力和藝術;寫出判決(Disposition)之後,還得詳列反對意見(Dissenting Opinions),以示公允。這些司法意見書由一人全權負責撰寫,而且是署名的,有哪個法官敢怠慢?故讀者讀後,就算不再旁徵博引,對整個案件包括重要明細,庶幾可了然於胸。

筆者喜歡讀司法意見書,源於當年博士論文寫反壟斷法的經濟分析,這種閱讀已形成習慣,凡有大案判決要深入關注,首看法官寫了什麼,再看其他。至於大陸法國家,法官寫出的司法意見一般比較簡短,德國是例外,其他如法國的,便無甚精彩,多是依書(法典)直說;這個分別,與兩套法律傳統精神不同有關,這裏不詳說。

精心編撰判決書

中國大陸行使大陸法,除了法院判詞短,還高度規範化,現時讀到的刑事判決書,全部嚴格按照99年頒發的《法制刑事訴訟文書樣式》寫成,而且是審判長、審判員集體寫作,寫好後還要遞上級批准、修改,才可公報;重要或敏感的材料及意見,只可寫在「評議筆錄」裏,是為「內卷」,公眾看不到。(深圳Liu & Wang 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南平着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司法解釋在中國》一書,對此有詳細論述。劉是耶魯大學法學院博士,其書由Sweet & Maxwell Asia 於1997年出版,筆者看的是網上英文本,書名略有不同。)大陸法院的判決書,可觀之處往往在於其政治性,重點有時不在於說了什麼,而在於不說什麼。

趙連海案判決書中,列出檢控當局提出趙的具體罪狀有二,其一是「利用社會熱點問題,煽動糾集多人在……等地公共場所,採用呼喊口號、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鬧事,嚴重擾亂上述地區的社會秩序」。其二是「利用社會熱點問題,以報案為名,煽動糾集多人在……聚集起哄鬧事,嚴重擾亂該地區的社會秩序」。不過,檢控當局和法院的判詞沒有說是什麼社會熱點問題給趙連海利用了。

關於第一罪狀,判決書由頭到尾根本不提「三聚氰胺」或「毒奶事件」;一個「毒」字,不僅檢控當局完全不用,連法院也只在羅列「經審理查明」的趙的罪證時用了一次:「證人李祿全證實3月4日中午,三鹿集團門口來了一戴眼鏡的男子說:『三元投毒』、『三鹿也投毒』。一女子說:『還我孩子』。這幾個人始終舉着標語(A4紙)。」多年之後,學者翻查這份法律檔,只能零碎猜測趙的「犯罪背景」。法院為奶品公司諱,竟無異中宣部於年前替黨的喉舌制訂有毒食物事件曝光之後的新聞定調大原則:不能讓一篇報道毀了一個行業一個品牌。中國大陸出現了「黨、法、金」鐵三角。

至於第二罪狀,判決書更由頭到尾不提趙連海替之打抱不平的被姦女子的名字以及那駭人聽聞事件的政治背景。為免受害女子再受傷害,名字不提,只說「李某某」,無可厚非;但那是一宗大案,是上訪女到了北京,在中南海官老爺們眼皮底下,被截訪公司截獲禁閉、失去人身自由,再被截訪頭頭用手槍指着、在大廳裏眾目睽睽之下強姦。案發後,全國震驚(筆者當時在香港,也為此案寫了文章,後來更因此與一位愛國老朋友鬧僵了)。判決書起碼應該一提是哪一宗強姦案、說半句案情梗概罷?但一個字沒有。原因很明顯:提了,國人會更加同情趙連海。

欲加之罪患無詞

當然,大陸法院不是不懂得如何抹黑的。判決書對上述要害避重就輕,卻不斷提另外毫無關聯的一點,明顯有所指:「外國記者」、「外國媒體」 、「台灣記者」、「香港傳媒」、「BBC」、「外國人圍觀」等這幾個詞,筆者作了小統計,在趙的三十九大罪證裏,反復出現二十六次。趙的行為正義,抵不上黨在外人面前丟的臉。

那麼,所謂的「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指什麼?判決書提到最嚴重的兩點:「證人楊建民聽門衞說,那些人把門推變了形,門口的兩塊塑膠條也給弄壞了」;「證人李鳳閣證實,情況僵持了2個多小時,伸縮自動門被推脫軌,關不嚴了,不能正常出入」。那麼,「起哄鬧事」,又是什麼回事呢?判決書提到多起例子,人數最多的是第二罪狀第四點罪證說的「約有20多人」,以及第十點的「圍觀群眾有十四五個」。

這和剛剛發生在大陸最先進城市的一宗「亂事」比,很有意思。上周三,土地被強徵、因而上訪的六十六歲老人張妹花,遭截訪員在上海活活打死,上海員警視而不見,引發一萬多人抗議。算一下,上訪申冤搞出萬人抗議,死有餘辜,員警不理;引二十人圍觀,判兩年半,便算公允。這便是大陸的法治邏輯罷?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偏偏,中共這一回的確是「患無詞」。

二之一.明天待續

《信報》特約評論員

 

 

金針集 : 趙連海觸犯「中國式傲慢」

2010年11月18日

 

紀曉風

 

「正言」固然可以「若反」,「反言」何嘗不可以「若正」!

要正本先要追本,要清源先要溯源,筆者細閱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於11月10日發出的趙連海刑事判決書後,得出的結論是趙連海其實好幸運,只需監禁兩年半,而非兩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趙連海多次「煽動糾集多人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四)項之規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而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四)項正是「在公眾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到位」程度之高,直達一字不差的地步(順便一提,昨天立法會進行趙連海事件休會辯論,部分議員竟然搞不清楚趙連海被指觸犯的,只是第二百九十三條的第(四)項,頭三項其實並不適用)。

好了,且看細節。

判決書指趙連海多次「煽動糾集多人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實在耐人尋味。首先,所謂的「多人」,遍尋判決書,最多人的一次是二十多人,其他是十七名家長、十四五人、五個家庭、六個家庭、六個朋友不等。

再來,所謂的「起哄鬧事」,主要包括召開記者見面會(其後因場地問題告吹)、在法院對出紅綠燈位展示用A4紙打印的標語(如「還孩子健康」、「要求司法公正」)、在法院門外喊口號(如「還有沒有王法」、「天理不容」等)、在三鹿集團門口展示A4紙標語(如「三鹿剩餘資產優先考慮受害家庭」、「殺人償命」)、在三鹿集團門口喊口號(如「三鹿也投毒」、「有良心的職工都離開三鹿」)。

至於「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翻遍整份判決書也只能勉強找到一單,那就是證人楊來平和王長增指人行道被群眾堵塞了,但人數其實也不過是十四五個。

卻其實,整份判決書出現得最多的字眼是聯繫「外國記者」、「外國媒體」、「境外記者」、「中外媒體」、「路透社記者」、「BBC」、「港台記者」、「香港電視台」等,欲加之罪可以是「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勾結」,足以構成觸犯《中國刑法》第一百零二條「背叛國家罪」,「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今只據「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已經可算是「從輕發落」了。

事實上,有理由相信,中共最覺感冒的是趙連海「勾結外國勢力」,而這就令筆者想起「中國式傲慢」(Sino-Spite)。

根據《中國無法偉大的50個理由》(D. Marriot和K. Lacroix合著)一書的說法,中國式傲慢是中國宣洩不滿的政治手段,有時甚至近似患了「被迫害妄想症」,以為全世界都在欺負中國。而為了讓世人知道中國不是傻子,北京政府很多時都會視自尊和國家尊嚴比人民受苦更重要,以致缺乏對受害人民的基本關懷和同情。

打個比喻,你有山寨iPad不用卻用蘋果iPad就是罪,重則告你走私,輕則都要打一千元稅。

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0/11/18 00:35:35 回覆

民工山寨版现在很红火~

user

最新回應

立 冬
立 冬 2018/07/16

怪不得人哥幾年沒上來頭條呢.  {#icons_cat9}

WongHD
WongHD 2015/07/21

平凡兄,我沒有這個情況呀。

住家小男人(政见不同请勿拍砖)

long time no see {#icono0_45},你地可以打牌,吾准食糊 {#icons_boy4}

WongHD
WongHD 2015/06/17

係呀,真係甘,我會守多陣。 之前,我見到1788升到8蚊,所以無追入,後悔中... 你呢個post嘅兩條問題,我未遇過,所以答唔到你,希望有些網友能幫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