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要承擔
2013/07/09 08: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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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年青人或許不知,八十年代初,政府大規模做寮屋登記,以便日後收地發展時,對登記人賠償。寮屋,本是未經批准佔地起屋。過去,政府只賠償給牌照登記人,今次連非持牌人都賠,太慷慨了。
非持牌人,其實就是租客。在香港租屋,若業主要收回單位,無論住多久,租客也要搬,幾可有賠償?今次屋主住客皆賠,住滿十年就有資格,補償金按居住年期遞增,最高六十萬元。一位受影響女士,批評政府針對粉嶺收地,強迫她改變生活模式。她錯了,市區重建局長年在收樓重建,灣仔觀塘荃灣,處處有居民受影響,重新適應生活。幾十年來,香港人口不斷膨脹,市鎮化增建房屋,拆遷這條路,起碼有兩代人走過。
粉嶺居民受影響,失去舊家園,值得同情,但也要講道理。大家誠實想想,未來人口預計增加近百萬,市區根本無法容納,向低密度新界動腦筋,理所當然,問題在如何把事情做好。少數人要農耕,阻擋十七萬人有居所,是說不過去的。納稅人很願意出錢補償給租戶嗎?未必,但自己買了屋上了樓,也希望別人有屋住,解決香港房屋問題,唯有付款而已。
但政府處事要公平,窮人毀家園,有錢人打高爾夫球,絕不應該,所以,必須加快收回私人會所用地。談判東北土地發展時,政府也要揸緊要求,發展商若拒絕,就引例強迫收地。
香港要發展,納稅人和寮屋居民承擔,發展商和有錢人,三叔四叔,都要承擔。
盧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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