䇦雄所見盡同
2013/08/13 06: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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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誰在搞文革式批鬥? 13/08/2013
行政長官梁振英直言,廉署不應成為政治打擊工具,又指舉報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及張震遠的人,在廉署查明無足夠證據後,欠他們一個道歉。
CY的言論,備受泛民抨擊,更被形容是文革式批鬥。
何謂文革式批鬥?簡而言之,不需足夠理據,只要非我族類,就要無限上綱上綫、鬥臭鬥倒。
立法會議員身負立法,維護正義的角色,泛民議員指廉署鼓勵市民舉報貪污,故梁振英的言論荒謬。
究竟誰是誰非?誰的言行荒謬?
1975年加入廉署,在廉署任職27年,於2002年退任的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昨日發表致全港市民公開信,讓我們有另一個思考角度。
郭文緯表示,防止賄賂條例第37條,規定所有涉及廉署個案的內容,包括投訴及被投訴人的身份、指控,以及調查一切細節,在個案轉交法院,或至少廉署正式搜證及拘捕前,都必須保密。透露有關資料的人,即使是傳媒,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入獄一年。
現實又如何呢?郭文緯指,近年政黨喜歡向廉署舉報「懷疑個案」,並邀請傳媒採訪及進行「公審」,甚至「未審先判」。
他認為,林奮強有幸獲廉署證實清白,但過去十個月受到困擾和痛苦,發動輿論公審的人,應向林奮強一家致歉。
大鑼大鼓到廉署舉報,一旦結案證實當事人清白,卻顧左右而言他,這不是文革式批鬥又是甚麼?
KC按:KC竟與晴報胡詠言先生所見一樣!
現在香港社會分裂得緊要,更加周圍有大腦出了問題的人!
筆者發現竟有撐林C9者認為筆者在此BLOG談此事,提出自己的看法,是唯恐天下不亂!希望筆者收聲!
簡直歪理當正理! 完全失去了獨立思考的能力!
更不懂什麼叫言論自由!真真無話可說!
筆者有冇咁大影響力呀?
可能有人炒股俾人狂挾!在胡說八道!搵地方發洩!
正一九唔搭八!
哈哈!狗捉老鼠!
無厘頭之極!唔知關小弟乜事呢?
閣下唔喜歡!建議過主可也!
按:過主!是老一脫人,趕走乞丐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