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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有理

2013/08/14 20:53:12 網誌分類: 時事
14 Aug

以醜為美 以錯為對 必付代價 播出日期: 2013-08-14

以醜為美 以錯為對 必付代價

特首梁振英上周日落區出席論壇,發表意見,但兩番言論卻引起社會廣泛爭 議。

其中,梁振英要求香港教育局就日前香港老師向警員爆粗的事件提交報 告;而他指,向廉署檢舉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及張震遠的人士,並無道 歉,則被認為是向檢舉人士施壓。

梁振英的反擊言論,重點包括﹕

一、不容少數人濫用警隊的忍讓,向警察宣 洩個人不滿;

二、對林奮強與張震遠事件,批評舉報人及部份傳媒;

三、林 老師粗言事件,不能「視而不見、置之不理」,要求教育局局長交報告。

言 論一出,幾位泛民議員即刻召開記者會,批評梁振英的言論,不單只沒有修補社 會分化,更進一步撕裂香港。有評論認為,負責任的政治領袖,應該呼籲雙方冷 靜,為社會矛盾降溫,但梁振英的言論,其客觀效果是令社會矛盾火上添油,將 香港推向內耗與衝突的危險邊緣。

 評論進一步指出,目前社會正處於躁動不安之局,在支持及反對「佔領中環」衝 突一觸即發之際,警方更應嚴守中立,避免直接捲入紛爭。而負責任的政治人 物,也應反求諸己,避免自己的一言一行火上加油,政府當局更應以「找事實、 講道理」的方式,將觸發矛盾的社會事項逐一化解。

在警民關係如此緊張之際, 梁振英拋下這番政治宣言,更加深了雙方的猜忌,令社會繼續撕裂。

對此,資深傳媒人唐文有些什麼看法,我們先來聽一聽: 「特首梁振英周日落區出席公眾論壇,有兩段言論引起轟動。

一是:不能姑息任 何故意阻撓警方執法的違法行為,也不能讓社會上少數人濫用警隊執法時的忍讓 態度,借民眾集會的場合來宣洩個人不滿,他要求教育局就教師向警員爆粗的事 件提交報告。

二是林奮強和張震遠兩件事中,相關的舉報人都沒有私底下或公開 向林奮強或張震遠,說過一句半句道歉的話,不能讓廉署成為政治打擊的工具。

 這是梁特首上任以來少有的硬朗表態,大抵是因為他說的都有事實根據,也有相 當的民意支持,所以顯得底氣甚足。

但是,也在人們意料之中,梁振英的這兩番 話,立即便引來教協和民主黨等泛民團體和政黨的反彈。

 教協稱,特首對一名教師講粗口如此重視,這是史無前例的,是政府在搞「白色 恐怖」,此事由專業團體進行操守檢討即可公平處理。

當日有份舉報林奮強的民 主黨,其主席劉慧卿則稱絕不會道歉。

現在把持教協的人有什麼樣的政治立場,大家都心中有數,我們當然不會幼 稚到以為教協會譴責那位用粗口「宣洩個人不滿」的女教師,因為她不滿的 是政府,立場與教協是一致的。但教協主張由專業團體來處理該位女教師, 卻不免過於偏袒,更不是泛民凡事政治化的風格。反對推行國民教育時,泛 民不是基於「專業」而是「政治」,把一個本來屬於教育專業的問題,拉高 至「洗腦」的政治高度嗎?現在,則是把一個屬於政治的辱警問題,降低到 「操守」的專業水平。

這種「專業」和「政治」的隨意轉換,充份暴露了表 面「專業」而實質「政治」的真面目。

其實,這位林姓女教師應受什麼處 分,現在已經一點也不重要了。就算政府放她一馬,教協給她頒個勳章,也 改變不了她的「人辦」地位。

她對香港社會的「偉大貢獻」是,讓我們看到 一個本應是十分美好的靈魂,被狂熱意識形態扭曲了之後,是何等醜陋。

 民主黨是個怎樣的政黨,大家也同樣心中有數。

我們當然也不會天真到期望 他們會向林奮強和張震遠道歉。

但是,做錯事而不道歉,總是要付出代價 的。這個道理,我們早在孩童時代便被父母耳提面命。

劉慧卿主席更應有比 普通人更深刻的體會,因為她有過因亂告狀而破財失格的經歷。十幾年前, 她狀告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姜恩柱敗訴,搞到幾乎破産,要街頭籌款付訟費 一百六十餘萬。

現在,民主黨「無實舉報」林奮強,訟費固然是不必付的, 但將來要付的「票價」卻或者不貲。

 總之,「醜的不能美」、「錯的不能對」。林慧思爆粗之醜和民主黨誣告之 錯,這回是社會自有公論,無論教協如何以醜為美和民主黨如何以錯為對, 都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對於梁振英引起爭議的言論,社會輿論是有讚有彈,彈的是言論令事件升 溫,令學校難做,對舉報人施壓,讚的是警隊尊嚴需要維護,而舉報政黨和 報料傳媒都在作「政治秀」,對被投訴人「未審先判」屬於違法。

唐文的觀 點亦很鮮明,「醜的不能美」、「錯的不能對」。林老師爆粗之醜和民主黨 誣告之錯,社會自有公論,無論是以醜為美還是以錯為對,都必須為此付出 代價。

對於今日的話題,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登入《ATV焦點》節目網站,發表你們的意見,我們會將有關的寶貴意見摘要播出。 以醜為美 以錯為對 必付代價 http://hkatv.com/zh-hk/pages-brief/46/ATV%E7%84%A6%E9%BB%9E

 

kC按:新鮮熱辣!擲地有聲!正論是也!

回應 (4)
我要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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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 blog 主 2013/08/15 21:27:52 回覆

多謝回應,多一個人明白其中道理! 這班胡說八道的傳媒人就呃少一個人! 可憐還有朋友分不清正理同歪理! 反思歪反到是非黑白不分!

立 冬
立 冬 2013/08/15 16:41:36 回覆

我覺得特首說得很對:

一是:不能姑息任 何故意阻撓警方執法的違法行為,也不能讓社會上少數人濫用警隊執法時的忍讓 態度,借民眾集會的場合來宣洩個人不滿,他要求教育局就教師向警員爆粗的事件提交報告。

二是:不能讓廉署成為政治打擊的工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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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 blog 主 2013/08/14 23:41:46 回覆

而家香港大鑊之處,歪理,指鹿為馬,政治掛帥之論,難辯正邪! 並不是人人有智慧分辨誰是誰非! 而人歸了邊,就連分柝能力都冇埋! 咁咪大惑終身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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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 blog 主 2013/08/14 21:16:33 回覆

呢篇嘢堅之處,是篤爆了教協及民主黨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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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20/07/13

歡迎回歸

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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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383 2018/08/07

無見咁耐,去左邊度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