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玩越低俗! 不值得推廣!
2013/12/12 09:53:23
網誌分類:
時事
查小欣
公仔狼
12/12/2013
一掟,狼公仔在鏡頭前閃現,成為最便宜有效的植入式廣告,短短數秒,立即爆紅,掀起搶狼潮,一夜間賣斷市,走紅三大主因:得盡天時、地利及欠人和。
狼公仔的中譯名諧音似廣東粗口,連電台、電視主播都莫敢直呼其名,掟誰等於向誰爆粗,造型是隻狼,譯名和造型簡直是天造地設,班子又欠人和,狼公仔不費吹灰之力迅即狼氣急升,加上狼公仔每賣一隻,店方便捐錢幫助貧童接受教育,既能發洩不滿又可做善事,一狼二用,以狼制狼,當然大受歡迎。
世事就是這麼巧合,若非狼公仔早已存在,定會以為外國廠方存心利用狼公仔干預香港內政,意圖擾亂社會和諧,公然搞對抗,隨時遭重案組調查,嚴肅對待。
不明白的是,玩具是孩子的伴、啟蒙工具,何以會用狼樣造玩具?是要孩子習慣與狼共舞?跟狼做friend?還是警剔他要小心防範狼?
比狼公仔不可愛、不討好的玩具多的是,但卻沒有一款取諧音粗口的名字,可以想像一個兩三歲牙牙學語的幼兒,咬字含糊的叫狼公仔名字,稚子無辜,無端講了人生第一句粗口。狼公仔可以改名嗎?
一個普通玩具給政治化,孩子純潔的世界無端染塵。
KC: 香港飯民越來越小學雞!
路母西!分明是粗口!
丟人路母西!
同籣花系, 調理農務!
同源同種!
越玩越低俗!
不值得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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