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遲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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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为显“权威”频繁用暴力

2014/01/28 23:00:04 網誌分類: 公安?城管?
28 Jan

美国警察与人口比例为3.25‰ ,在大国中属于较高的,远高于中国警察与人口1.3‰的 比例..........

美国警察为显“权威”频繁用暴力
2014-01-28 07:08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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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自认为是法律的象征。图为加州警察。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美国就是一个警察国家”。对于一系列涉及美国警察的事件,美国“争论”网站上一名网民禁不住这样断言。近年来,美国警察的“强悍”成为包括本国在内的多国议论的焦点:

纽约警察打伤乱穿马路八旬老人;

强行铐走印度女外交官并脱衣搜身,激起印度全国怒火;

去年一名美国协警枪杀黑人少年,几乎引发全美骚乱。

面对种种指责,美国警察几乎都会满不在乎:枪杀黑人的协警最终被判无罪,打伤老人、逮捕印度女外交官也被称为“严格执法”。对于美国警察频繁使用暴力,有人用美国拥有2亿支枪,保护自身是首要的,而且法律也保证警察执行公务的绝对权威。英国首相卡梅伦甚至曾一度决定向美国“超级警察”讨教打击街头动荡的经验。不过,德国柏林社会学家马塞尔·哈森对《环球时报》记者称,就像美国是世界警察一样,美国警察在世界上也是最“牛”和最强硬的。美国警察的“牛”来自于它的权力很少受到限制,它可以对任何自认为的威胁采取暴力行动。但这种频繁使用暴力最终会使它失去人们的支持。

令人恐惧的美式“警察文化”

“美国警察:举起手来!”德国《焦点》周刊日前刊登了一名德国人在美国被警察搜身的经历。美国被称为自由国度。但是,美国却有数不完的规则,令不知情的外国游客无所适从。而且许多时候,美国警察是小题大做,用各种理由来显示自己的“绝对权威”。在大街上忘带证件就会被搜身等等。文章称,“举起手来!”是美国警察经常的口头禅,人们必须立刻把双手放在头上一动不动,否则就可能遭遇暴力执法,被警察当成恐怖分子击毙。这是一种令人恐惧的美式“警察文化冲击”。

去年11月,美国曾发生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件。美国加州警察甚至向摆弄塑料冲锋枪的13岁男孩开枪射击,并给这位“疑犯”戴上了手铐。9月,纽约市警察为抓捕犯罪嫌疑人公开向人群开枪。结果罪犯毫发未损,两名无辜妇女却被打成重伤。对于美国警察的这种行为,“俄罗斯之声”引述国家杜马安全委员会成员古洛夫的话称,这种情况在世界其他国家都是难以想象的。他说:“在城市中动用武器,是非常极端的举措。无论在苏联时期还是现在,俄警察在城市中都慎用武器,因为其他人可能遭到伤害。”“俄罗斯之声”称,美国警察是世界上最残酷的执法人员。从各种报道中就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点。如果在抓捕时稍微遭遇不服从行为,美国警察就可以动用武器。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总是站在警察一边。

日前一名八旬华裔老人因被认为乱穿马路而遭到警察暴力执法,引发了美国媒体广泛关注。在《纽约邮报》相关报道后,有纽约网民留言称,“我可以理解警察拦住甚至逮捕他,但是将他推倒在地,造成那样严重的伤口,真的有必要吗?我认为,警方过度使用了暴力,应当在不对其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对其实施逮捕。”不过,也有人认为,警察是在做该做的事情。一名叫约翰的网友表示:“当警察下达简单的指令时,人们必须听从警察的指挥。尽管事情令人遗憾,但我们是否愿意生活在一个可以不服从警察指令的城市里?”

美国不允许鸣枪示警

全美有1.8万个警察执法机构,3088个县警察部门,13578个市警察机构,50个联邦以及49个州一级执法机构,还有1626个特殊警察部门(管辖机场、校园等)。美国警察与人口比例为3.25‰ ,在大国中属于较高的,远高于中国警察与人口1.3‰的 比例。对于美国警察的权力有多大,人们有很大争议。有人认为美国警察的权力十分有限,比如有名的“米兰达规则”(即警方在逮捕嫌犯前必须及时通告嫌犯“有权保持沉默”等三项权利)。但也有人援引各种案例指出,事实上美国警察权力很大,他们常常在大街上拦住他人临检,由于美国警察“反应过敏”,在和他们打交道时千万别“乱说乱动”,否则轻则被强行制服,重则被开枪射杀。

美国南加州亚罕布拉市华裔市长沈时康十分关注这类警民关系问题。在沈时康的推动下,亚罕布拉市警察局去年12月成为全美第一个开通中文微博的警察局。沈时康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每当发生警民冲突时,人们往往只看表面,觉得五大三粗的警察“欺负”手无缚鸡之力的民众,但如果从法律角度观察,就会发现这种看法很多时候有失偏颇。

美国警察执法时看起来相当冷酷、无情,动不动就搜身、上手铐,甚至开枪,这是因为美国警方的执法理念与东方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中国,警察必须舍生忘死、舍己救人,不具备这种精神就成不了称职的警察。但在美国,警方要求警察把保护自身安全放在首位,美国警察在执法时一旦感觉自己面临危险,就可以先发制人采取自卫措施,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沈时康说,许多人在电影里看到美国办公楼夜里灯火通明,会感到很奇怪。殊不知,美国警方要求店铺、楼宇晚上必须开灯。如果晚上某幢建筑出了治安事件,但建筑物内漆黑一团的话,警察只会在外守候,绝不会进入黑漆漆的屋子,从中不难感受到美国警察自保意识之强。

《环球时报》记者日前采访了洛杉矶县警察局。一名警官表示,美国不允许鸣枪示警,也不允许击伤对方。根据警察枪支使用规范,警察要么选择不开枪,要么必须向对方要害部位射击,造成一枪毙命。当然,有可能打不准,但开枪时必须以直接击毙为目标。美国警方的逻辑是,鸣枪示警或者击伤对方,都可能造成对方反过来袭击警察或民众,带来更大的伤亡。

沈时康称,在美国,被执法者必须无条件配合警察,这已经成为一种妇孺尽皆知的常识。如果遇到警察盘查,最好是什么都不动,警察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假如在车里,必须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以便警察一眼便能看到,绝对不可自行走出汽车,也不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做出伸手去掏驾照这样的小动作,否则警方会认为存在袭警嫌疑,可以将其击毙。

美国警察“滥权严重”

不过,对于这种说法,美国许多致力于保护民权的人士却不认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网站日前公布了如何同警察滥用权力行为做斗争的指南——《同警察滥权做斗争:社区行动手册》。这本手册中称,美国警察滥用权力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并列举了很多个滥用权力的案例。警察滥权具有很长的历史,而且是全国性的:美国没有一个警察局敢说自己没有出现不当行为。警察滥权的现象:过分使用致命武力或使用暴力;有选择性的逮捕行为;有进攻性和有选择地使用拦截搜身权力和对轻微犯罪进行过度严厉的执法。此外,警察有选择性地不执法行为,如对低收入地区打击犯罪的需求不进行快速反应;根据种族而不是犯罪行为拦截搜身等,这些都是警察滥权的现象。

《华盛顿邮报》曾称,“9·11”后,市民对警察滥权的投诉增长了60%。文章称,美国警察滥权现象相当严重。芝加哥大学法律系教授克里格的一份研究报告称,芝加哥1.35万警察中,662人受过10次以上投诉,但很少有人为此受到惩罚。

德国《新莱茵报》以此为题称,美国一直批评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但是美国却管不好自己违反人权的行为。文章称,“9·11”事件后,美国警察的执法变了味,把所有人当作嫌疑人。在德国“美国论坛”上,许多网友也在议论美国警察的执法。一位网友说,美国警察的暴力执法,虽然是由于美国社会的广泛执枪和治安不安全,但警察自我保护的首要原则也不应就是施暴。这是一个坏的榜样。

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总裁黄晓夫对《环球时报》记者称,如何看待美国警察的权力实际是如何看待法律或司法程序的问题。以华裔老人与警察冲突一事为例,事情的背景是,纽约新任市长表示要在2025年实现纽约交通零死亡。不久前在纽约第24分局所属的地面9天内3人死于交通事故。因此24分局开始严格执法,当天发了十张罚单。黄律师称,有些问题是因为不了解美国文化所致。在美国长期生活的人都知道,推搡警察肯定会有麻烦。在这个问题上,问题的关键是警察是否反应过度。对付一个80多岁的老人,警察要用多大的劲呢?不能像对付一个年轻小伙子吧?但对警察来说,这只是民事责任。

德国柏林社会学家马塞尔·哈森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美国警察可能是世界最“牛”的。特别自“9·11”后,在反恐的背景下,美国警察“为所欲为”。虽然美国警察行为常常引起极大争论,但是,美国为了国家形象和国家安全,常常会“大事化小”,偏护警方。同时,警方内部也用公关技巧,通过赔钱、打安全牌等手段赢得官司。他认为,美国在国际上使用武力解决问题已经遭遇失败的恶果。如果警察只用暴力来解决治安问题,最终会失信于民。那时将是美国真正的失败。

【环球时报驻外记者  吴云  陈一鸣  纪双城  青木 陶短房 陈一  柳玉鹏】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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