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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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房子

2016/01/12 08:41:29 網誌分類: 經濟
12 Jan
        認識的一對夫婦,結婚後女兒已經三歲,仍分頭住在各自父母家中。他們兩個人的收入可以負擔偏遠地區三百呎單位的租金,但交了租沒有辦法儲錢,也沒有辦法買奶粉尿片,而且住遠了,交通費支出也會增加,只得放棄。女兒只在周末見到父親,視父親為陌生人。妻子習慣像單身女人般生活,漸漸發現生活中其實不需要那個叫做「丈夫」但永遠缺席她生活的男人。他們的未來並不樂觀。

        以為是極端例子,後來發現不是,原來香港不少年輕夫婦在毫無選擇下,「選擇」了這種生活。

        希望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然後才結婚,絕非過份要求。但是在香港,絕大多數打工仔儲錢速度遠遠追不上他們年齡增長的速度。到了一定時候,人類會渴望擁有伴侶,可是房子還完全沒有着落。可以怎麼辦呢?結了再說。

        香港有結了婚常年分居的夫婦,也有離了婚一直住在一起沒有能力分開的「前」夫婦。男人甲與女人乙離婚後仍住在一起,房子是兩人聯名買的,無法就買賣達成共識,兩個人各自住一間房,其他公共區域共用,房子所有的開支均分。本來倒也相安無事,後來甲拍拖,把女友帶回家,兩個人一起玩煮飯仔,一起在客廳看電視,常有親熱舉動,後來甲的女友更開始留宿。

        聽到曾經是自己丈夫的男人,隔着一邊牆與另一個女人上牀,乙實在受不了,為此事跟甲爭吵,甲認為她無理取鬧,房子是屬於他們共有,他也是其中一個業主,他帶自己的女友回自己的家,跟乙有甚麼關係呢?他沒有其他地方可住,甚至打算跟女友結了婚也住那兒。

        香港人的苦惱,大約只有香港人明白。

        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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