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房子
2016/01/12 08:41:29 網誌分類: 經濟
以為是極端例子,後來發現不是,原來香港不少年輕夫婦在毫無選擇下,「選擇」了這種生活。
希望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然後才結婚,絕非過份要求。但是在香港,絕大多數打工仔儲錢速度遠遠追不上他們年齡增長的速度。到了一定時候,人類會渴望擁有伴侶,可是房子還完全沒有着落。可以怎麼辦呢?結了再說。
香港有結了婚常年分居的夫婦,也有離了婚一直住在一起沒有能力分開的「前」夫婦。男人甲與女人乙離婚後仍住在一起,房子是兩人聯名買的,無法就買賣達成共識,兩個人各自住一間房,其他公共區域共用,房子所有的開支均分。本來倒也相安無事,後來甲拍拖,把女友帶回家,兩個人一起玩煮飯仔,一起在客廳看電視,常有親熱舉動,後來甲的女友更開始留宿。
聽到曾經是自己丈夫的男人,隔着一邊牆與另一個女人上牀,乙實在受不了,為此事跟甲爭吵,甲認為她無理取鬧,房子是屬於他們共有,他也是其中一個業主,他帶自己的女友回自己的家,跟乙有甚麼關係呢?他沒有其他地方可住,甚至打算跟女友結了婚也住那兒。
香港人的苦惱,大約只有香港人明白。
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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