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門抽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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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猶不及

2016/08/31 08:42:03 網誌分類: 經濟
31 Aug
        食衞局打算將煙包前後兩面警告圖像,由目前佔煙包一半面積擴大至八成五,飯局上有朋友質疑政府這種做法。

        筆者不是煙民,更不時勸朋友戒煙,對此事並無立場,在此轉述只為彰顯言論自由和社會公義。

        朋友認為政府廣泛實施禁煙區,已有效保障非吸煙市民受二手煙威脅,擴大警告面積,有干擾煙民消費行為之嫌。朋友說美國也有曾要求用圖像警惕煙民,但法庭認為這有損言論自由,至今美國只是採用文字作警告,至於警告面積大小,放置位置無硬性規定。同樣,內地只是要求警告用文字表達,最新規定是今年十月起,這些文字警告的面積由目前百分之三十加至三十五。朋友認為內地和美國是較可取的做法,因為已經平衡了和尊重煙民和非吸煙人士雙方的意見。

        煙包前後兩面各用八成五空間供政府宣傳吸煙害處,煙商認為是剝削他們的品牌和商標使用權,可能牴觸《基本法》第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的規定,而按《基本法》第一百零五條,特區政府徵用私人和法人財產時,被徵用財產的所有人得到補償的權利,政府應向煙商作出補償,但政府對補償卻隻字不提。

        如何減少吸煙,好好拿揑,需要智慧。

        靳清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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