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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四條友抵死!

2016/12/03 19:02:42 網誌分類: 時事
03 Dec

再重睇一次呢四個人咁爛嘅宣誓,其實全世界都搵唔到,佢哋完全係咎由自取,將來被取消資格,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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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入稟狀指劉小麗宣誓不真誠  應裁定無效

TVB News 2016-12-02 

頌恆、游蕙禎早前被法院裁定失去立法議員資格,政府再有行動,律政司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就四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包括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要求法庭撤銷他們的議員資格。  

律政司司長的入稟狀,針對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  

劉小麗十月十二日,首次在立法會宣誓時,以慢速讀出誓詞,用約十分鐘才讀完。入稟狀指,她事後在社交網站,指「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又指逐字宣讀,令誓詞變成,「九十多句毫無連貫性的句子」。入稟狀指她宣誓是不真誠、不莊重,應裁定為無效。  

姚松炎就在第一次宣誓時插入字句,違反宣誓形式,屬於拒絕或忽略宣誓,議席被視為自動喪失,立法會主席無權讓他再次宣誓。  羅冠聰就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以升高的音調讀出,政府認為他並非真誠宣誓。  

而宣誓後的這些口號,入稟狀認為是鼓吹港獨形式的自決,與一國兩制概念相反,加上引用印度聖雄甘地的名言,也反映他不甘於為政權真誠效忠。  

而社民連梁國雄宣誓時高舉黃傘,又斷續讀出誓詞,宣誓後撕毀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的「831決議」。入稟狀指他這樣做,指他破壞莊嚴宣誓,是刻意及有企圖,其宣誓應被裁定為無效。  在針對梁國雄的入稟狀中提到監誓人、即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當時並沒有即時指出梁國雄的宣誓無效。  

入稟狀指四名議員宣誓無效,認為立法會秘書長無權為其監誓,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四人是拒絕及忽略宣誓,要求高等法院裁定他們失去議席。  

另外,律政司代表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該四名議員宣誓有效的決定,要求撤銷四人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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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20/07/13

歡迎回歸

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18/09/04

把你facebook的文章搬來這裏, 讓大家一同懷舊吧

2018/08/08

我暫保持觀望!

383383
383383 2018/08/07

無見咁耐,去左邊度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