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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撐輸得仲惨!

2018/04/27 20:49:54 網誌分類: 生活
27 Apr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強搶手機」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猛烈抨擊,其惡行連反對派中人也看不過眼,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直斥許智峯做法「非常之錯」,認為許應該鞠躬向全香港道歉顯示誠意,更着他考慮其政治前途。黃碧雲亦指他的行為「不能容忍」。在事後企圖淡化事件的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眼見眾怒難犯,亦表示要嚴正處理。但如何嚴正處理呢?發幾頁聲明譴責還是裝模作樣的進行黨內處分?至昨晚,民主黨緊急召開的中委會,決定強烈譴責許智峯,但只是凍結其黨籍。很明顯,這些處分不可能服眾。

反對派一向要求從政人士「比白紙更白」,現在許智峯的行為已經逾越法治道德底線,如果這樣的事發生在官員身上,反對派早已發動遊行要求他下台。現在事件發生在反對派議員身上,反對派只有一個選擇,就是以同一把尺對待自己成員,要求許智峯道歉辭職。反對派如果還堅持厚顏袒護,以後將再無資格批評官員,自己其身不正,還如何正人?

視法律如無物

反對派議員以往在立法會上的搗亂行徑層出不窮,掃台搶文件、衝擊主席台、破壞議事秩序都屢次發生,但以性質而論都遠遠及不上這次「強搶手機」事件。許智峯公然搶奪他人手機,之後更逃入男廁,整個行為已經構成刑事搶劫,許智峯的犯罪證據也有CCTV全程錄下,根本無從抵賴。至於《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只是保障議員執行公務,議員在大樓內的行為亦受法律監管。如果這樣都不能入罪,將來有議員「失心瘋」在議事廳內殺人,難道也可以特權法免責?而且,他不但搶去他人手機,更查看其手機資料,亦觸犯了私隱條例。在過程中他為搶奪手機更有「熊抱」當事人的動作,隨時涉及非禮。這三宗罪完全逾越了法律的界線,視法律如無物,身為議員更是罪加一等。

在道德上,許智峯的「流氓」行為猶如「黑幫爛仔」,當事人不過是執行公務,就被許智峯「熊抱」強搶手機,更奪取其私隱。政見不同沒有問題,但有必要如此對待政府人員嗎?許智峯的行為根本不是議員所作,而是「流氓」行徑,看不順眼就可以動輒搶奪他人手機,羞辱政府人員,而且當事人更是一名女性,這樣的惡行說明他一點道德操守都沒有,這樣的人還自稱虔誠基督徒,不時擺出一副慈父的樣子,正暴露其人的虛偽卑鄙。民主黨竟然讓這種人代表參選,本身已是一種墮落。

現在執法當局已就事件展開調查,立法會也有責任跟進事件。然而,許智峯至今只是敷衍的向當事人道歉,並未有向公眾道歉,更沒有向支持者道歉。他的惡行難道只是對當事人造成傷害嗎?肯定不是,他已經嚴重損害了立法會的聲譽,損害了立法會議員的名聲,對社會風氣更造成不良影響。一些青年會說,立法會議員都可以當眾搶手機、「熊抱」女士,為什麼我不可以?對於這些惡劣影響,許智峯不應該承擔責任嗎?

袒護許智峯輸得更慘

許智峯自行辭職,是對這次事件最好的處理,也可顯示反對派沒有「雙重標準」。如果這樣的事發生在政府官員以至建制派議員身上,他們同樣應該辭職問責,這與政治立場無關,而是從政人士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但現在看來,許智峯肯定不願放棄豐厚薪津,必定賴死不走。但反對派尤其是民主黨也要衡量,許智峯已成為政治負資產,社會民意都不滿其所為,反對派如果要偏私袒護,儘管可以保他一時,但卻會失去所有道德光環,將來反對派再沒有資格批評官員,只要官員道歉,反對派就不能再追究,因為他們也是這樣處理許智峯。為了一個激進流氓政客,值得押上反對派所有的政治力量嗎? 反對派如果還要厚顏袒護許智峯,結果只會輸得更慘。反對派現在應該好好想一想,向市民作出交代。至於許智峯,不論之後如何處置,他的政治生涯亦已經完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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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20/07/13

歡迎回歸

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18/09/04

把你facebook的文章搬來這裏, 讓大家一同懷舊吧

2018/08/08

我暫保持觀望!

383383
383383 2018/08/07

無見咁耐,去左邊度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