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外國朋友來港旅遊或公幹,常聽到這種問:「晚上我們自己出外走走安全嗎?」

「當然安全,香港晚上和日間的治安一樣好,放心逛!」我會這樣說。

「幾點前回酒店?」他們還有點擔心。

「你喜歡,香港午夜的治安跟白天沒分別,放心!」我如是說。

不過,以後我不敢再這麼斬釘截鐵了,至少我會警告他們:「藏好你的手機,認住一些臉孔,香港有些惡霸,你鬥不過他,他要搶你東西,就給他吧,報警都無用,連員警都不敢動他們毫毛。」

這些惡霸,你懂的,香港人都懂,叫亂港派立法會議員。

截稿之日,民主黨許智峯搶手機事件已踏入第八天,有人報警、有受害者、有嫌犯、有證人、有證據,結果,警方連請他回去協助調查都不敢,別說把嫌犯拉回去問話了。

特首林鄭在譴責之餘,說了幾句可圈可點:「我留意到許議員已向女職員及公眾鞠躬道歉,希望他深切反省」,放生之意,已溢言表。

一場搶劫大龍鳳,相信很快落幕,最後結局,不外乎三種:

一,受害女職員被勸退,撤銷舉報;二,戰戰兢兢把尊貴議員請回去協助調查,搞一輪,然後律政署決定不起訴;三,起訴了,由守尾門的法官開閘做一場放生法事,判詞會說:「搶手機和『長毛』當日搶文件一樣,是言論自由的一種表現模式。」

反對派一直說,這是小事一樁,罪不至死。

我只想問,如果搶手機 的是周浩鼎、是陳克勤、是何君堯、是鄭泳舜,你猜下場會如何?怕且早就有人圍在員警總部要求警方嚴正執法,在立法會開什麼特別會議投票把涉事議員DQ了。

今日,我們這些乖乖蟻民只敢每日望天打卦,數算日子,一日、二日、一周、二周……怎麼警方還不把嫌犯拉回去,到底在等什麼呢?

等運到?等指示?不,我想,大家是在等事情過去,等大眾忘記,就一天光晒了。

 

KC:香港人就泥被搞到唔知……

正苦……

差佬……

法庭……

律政司……

做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