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障礙
2020/05/08 04:13:14
網誌分類:
生活
要確定一個人患有性格障礙,有一個標準。我們的性格大致影響着四個範疇:一、思想,例如對自己或周遭的人有偏激的想法;二、情緒表達的方式,情感表達的強度失衡如過於熱情或冷漠、完全沒有情緒表現、又或不懂在適合的地方表達情緒等,都是其中的例子;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比如過份孤僻,或是跟大多數人都相處不來;四、衝動的控制。
以上四個範疇,如果有兩個範疇嚴重出了問題,又持續達一年以上,就會被診斷為性格障礙。所謂嚴重出問題,意指其表現影響到個人、社會,以及其職業發揮的正常功能,甚至有機會令患者感到抑鬱。
性格障礙,一般在青少年時期即十五、十六歲,最遲十九、二十歲被診斷出來。如果年紀太大的性格突變,就不屬於這一類。值得注意的是,性格障礙是自然而成的,不是因為其他精神病的後遺,也不是由於其他不良行為如吸毒、濫藥的後果,亦不是一些外傷如頭部受到撞擊所造成。
根據精神疾病鑑別診斷手冊(DSM-5),簡單而言,性格障礙基本有十種,分為三大類型:A型「奇怪型或異常型疾患」B型「戲劇型或情感型疾患」和C型「焦慮型或恐懼型疾患」。接下來的日子,我會具體介紹一些性格障礙的個案,通過個案,希望大家對這種病態了解更多。
何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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