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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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永雄 - 香港「法盲」實在多|巴士的點評

2023/12/22 03:34:12 網誌分類: 生活
22 Dec
        

有時覺得在現代社會,受過高深教育的人,應該不容易犯法。但現實地看,這個假設並不成立。

前職工盟總幹事李卓人妻子鄧燕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她的胞妹鄧燕梨今年3月在警方到鄧燕娥美孚新邨家中搜查之前,兩度前往該處取走姐姐的手機和手提電腦,最後被當局控告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結果鄧燕梨承認控罪,今日(12月21日)被判監6個月。

63歲的鄧燕梨有高學歷,自幼喪失雙親,在教會環境中成長,勤學至碩士,可以說是受過高深教育的人。

從此案的結果而言,有4點值得注意。

第一,明顯犯法。由於鄧燕梨知道其姐被捕,也明知姐姐的手機和手提電腦可能是案中證物,蓄意拿走那些證物,意圖干預警方調查,想減少姐姐獲罪的機會,所以妨礙司法公正。

她的行為除無視法律外,犯法方式亦足夠愚蠢。要知道警方搜屋後發現不到手機或電腦等物品,自然會翻查升降機或大廈附近閉路電視,以查明是否有人曾入屋取走證物,因此這種犯法行為,被偵破的機會很大。相信亦是因為證據太過確鑿,鄧燕梨選擇認罪,不作抗辯。可以說這種犯罪行為相當愚蠢。

第二,對胞姐並無幫助。在審訊時揭露的資料指出,案中無證據顯示,鄧燕梨取走手機和手提電腦後,曾經開啟干擾或破壞證據,而警方其後調查亦無發現,當中有任何犯罪資料,因此被告的行為對其姐鄧燕娥罪行調查,未產生實質影響。這是衡量案情是否嚴重的一個因素,但並非衡量是否犯罪的因素。倒過頭來,顯示鄧燕梨衝動犯案,即使從犯罪者自身角度看,取走電腦亦沒有幫到她的姐姐。

第三,法盲最可怕。法治社會法律公開透明,公眾有責任去了解法律,知法守法。一個有碩士學歷的人,應該知道偷走證物是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究竟她是對法律有清楚認知,公然冒險犯案?還是根本不懂法律,不知道這是犯罪行為呢?這如今無法證實。但從她犯罪行為的愚蠢過程,只能夠假定被告是一個法盲,對法律沒有充分認識,或者無心尊重。

第四,「違法達義」毒害甚深。過去在香港高度政治化的年代,前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鼓吹「違法達義」思想,鼓勵人們犯法以達到他們心中的公義。這種「違法達義」思想最大的漏洞,是公義的尺人人不同,以色列的公義和哈馬斯的公義就是完全相反。如果每個人都認為可以違法達義,那麼進行恐怖襲擊或發動戰爭大量屠殺平民,都可以是正義的事情。

如今風暴過後,香港是需要進行一場掃盲運動,是掃除「法盲」,呼籲公眾遵守法律。律政司在今年2月成立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計劃推廣法治理念,以淺白易明的方式,教授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香港法治以及法律制度相關的議題。

這項工作極其重要,更加應該由最年幼的小朋友開始,從見到紅燈不要過馬路,教授他們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如果全社會都能真正尊重法治,發生動亂的機會就會大大減低,因為大家都明白,違法最終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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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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