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式中文,非驢非馬
香港人所撰寫的中文文章,大多是:非驢非馬。無論是大廈管理處的通告,還是政府公函;無論是街頭廣告,還是報紙雜誌,無一不在此列。
寫信,我們常用「敬啟者」是因為信必須開啟信封才能看到內容。可是,大廈通告帖於大廈入口,祗要不是盲人,誰都可以一目了然。何來「啟」?「啟」甚麼?寫信時,寫信人以「小」自居,把看信者當作「大」,以小而尊大,自然要「敬」。而通告是明令看通告者要按照通告內容辦事。通告是「大」,看者是「小」,以大而尊小,如何令行禁止?
政府公函,無論是發給太平紳士,還是發給流氓地痞,一視同仁,統稱「人士」,何其不明理!何褒何貶?記得中學時,某老師經常告誡我們,不明白所用的詞的褒貶,就不要亂用,否則會鬧笑話。他舉了一例,某學生在作文中這樣寫:毛主席的恩情,罄竹難書!作者本意是想說,毛主席的恩情無法用筆墨盡述。他不懂得「罄竹難書」是貶義,意即罪行滔天!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作者本意和所寫句子所表達的意思有天淵之別!
照理,在政府部門任職,最少具備大學學歷,能擔任政府文書的自然不是普通人,寫文章應是他的強項:雕蟲小技!可是,現實是:專職寫文章的人,不識寫文章。何其謊謬。這是失職,失職而不必離職,普天之下,祗此一家,別無分店!這「一家」便是特區政府!
上面說的是濫用詞的問題,其實港式的中文毛病之多,何祗如此!中英混雜,連語法都照搬英文的,再加日文音譯,甚麼「多拉A夢」、「物語」……令港式中文亂七八糟。似乎非把中文變成「漢堡包」、「三明治」不可。本來對於習慣寫港式中文的人來說,寫出的文章已經是語無倫次,要將文章寫得通順,就已經不容易。沒有這些外來語,也許能讓文章像樣點。可是,這些拿「筆杆子」的人,就是非把文章變成肉疙瘩不可!正如口吃的人偏偏喜歡多說話,說得越多越是出丑,何苦?為甚麼「本港」非加「地區」不可?難道讀者、聽眾會將不加「地區」的「本港」當作是香港島?我想告訴這些「筆杆子」:如果能用兩個字表達本來要用四個字才能表達的意思,你就是寫文章的高手;如果要用四個字才能表達本來可以用兩個字就能表達的意思,你是地地道道的蠢才!為甚麼一定要將中文寫成「四不像」,非驢非馬?
寫文章應該幹淨利落,不要「肥肉」;寫中文,就得用中文的句式,不能按照英文的語序寫中文;中國人,寧要「叮噹」這樣的像聲詞,不要「多拉A夢」;沒有良駒,寧要驢兒,也不要「四不像」。「筆杆子」們,努力吧。你們的路很遙遠啊。
華仔, 非常同意你的見解, 而且都很有道理, 我們不能忍受政府各部門和社會上正式場合上使用"非驢非馬" 的中文.
但是, 相信你也同意有"地方文化"之說吧? 港式中文亦可以看成是香港文化的一種, 幾佰萬人在這個地方用港式的中文溝通, 聽得明, 看得懂, 有共鳴, 而它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 得以延用至今, 一定有它存在的价值. 連全世界最多人用的國際語言 - 英語, 都分正式和非正式(formal & informal)兩種, 在不同場合運用. 英語裡面都有"泊來語"(希臘文, 法文等許多國家的語文), 正如香港式中文用的"泊來語" - "巴士", "三文治"等...
既然做了香港人, 華仔, 期望你用包容的心去發掘和欣賞香港文化中的優點, 溶入社會, 有一天為做個香港人而自豪. 加油! 繼續批評"非驢非馬"的中文!
如果音譯的"多拉A夢"有問題. 那麼"巴士"."阿士匹靈"之類的音譯字都有問題嗎?
"物語"是為一種日本的文學體裁, 我也看不出有甚麼問題, 難道又要做一個詞語嗎?
中文本來就混雜不少外語, 難道你不知"社會", "經濟", "環境"這類詞語是清末從日文引進來的嗎? 古有韓愈的"文以載道", 近代有夏濟安的"我手寫我口", 社會都要與時並進, 何況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