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vs相信
以前迷信廣告, 相信產品能有魔法般的功能。
其實這種思考方法, 許多人也會有的……不多不少, 也會有。
就在大概6年前, 中七謝師宴之前, 有位上門推銷的姐姐向我介紹「大減價」了的護膚品: 洗臉蜜糖、深層清潔面膜、眼霜, 好像還有一樣忘了是甚麼的護膚品, 總值大概700元或者多一點兒。
那姐姐的皮膚很好, 沒有粉刺也沒有油光……其實, 她這種乾性或者中性皮膚, 自身有着優勢, 並不是產品使她皮膚這樣完美啊!
她向我介紹了洗臉的方法 (當然, 我之後是忘記了方法的), 把一些粉刺洗了出來。
「咦? 有d一粒粒野既?」
「洗左出黎, 咪唔會再嚮皮膚度, 唔再出暗瘡囉。」(大概如是)
雖然平日是個吝惜鬼, 將要面對謝師宴, 心裏忐忑, 給姐姐的說話打動, 我竟然買了啊!
其實, 鼻上的黑頭沒有因為面膜而給洗走。
初用洗面蜜糖時的確有許多粉刺走出來, 離開皮膚, 但及後皮膚還是原本那樣, 有油光、暗瘡、粉刺 (粉刺其實會不斷生長的, 不會「走了」就「走了」)。
早前發現自己是油性皮膚的, 除了懂得買保濕和啫哩狀保養品外, 就是「認命」- 不到40/ 50歲, 休想臉上沒有粉刺。不過, 皺紋會比其他人少的。
這個迷信局給衝破了。
然後, 另一個迷信局又包圍着我: 2元的筆, 當然比7元的筆划算!
直至今早……2元的筆漏墨, 我想起以前初中時喜歡用的, 不漏墨的7元的筆, 而在上水買, 當年只需5.5元, 買筆芯只需4元……
如果我用了那「不漏墨筆」, 會省了:
1) 以洗手液弄走手指上的墨
2) 以食用油嘗試弄走手指上的墨
3) 以棉花棒和洗衣皂擦走手指上的墨
4) 那無聊的20分鐘
若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我又再沒有了無聊的20分鐘、再偷了媽媽的食用油、再用了一枝棉花棒、再偷用爸爸的洗衣皂。
金錢能買時間時, 我會買時間;
時間能省金錢的話, 也需要考慮自己是否有這麼多時間。
人大了, 就要學會相信自己相信的事情。
學會, 就是要認清楚你相信一件事可能帶來的後果……
若知道怎樣能自己過得好一點兒, 就循那些方向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