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飯碗案

2011/08/27 11:57:06 網誌分類: 哲學
27 Aug

北區某髮型屋發生爭飯碗案, 被告為年約40-50餘歲男子, 受害人為年約35-40歲男子...

案發時一名顧客走到店內要求「洗、剪、吹」; 由於顧客為35-40歲「女性化的男髮型師」常客, 40-50餘歲男子未有問及顧客想找誰剪頭髮, 就硬搶了顧客的頭髮來剪。(而且跳過第一次洗頭的步驟, 髮型完成得快, 風筒卻把顧客的臉部及額頭吹得很燙, 傷害顧客的皮膚水份平衡度)

由於受害之髮型師當時正為另一客人剪頭髮, 未有投訴; 而顧客給換掉髮型師後, 除了有點震驚外, 就是看看新的髮型師的手藝。可惜髮型師說顧客之前的髮型「欠時代感」, 簡接傷害「女性化的男髮型師」的弱小心靈, 亦令顧客想起在奧海城有一家50元就可以剪頭髮的店鋪, 顧客擬於下次剪頭髮時到奧海城算了。

於是, 受害之髮型師受更大的傷害, 而被告亦不能如願把顧客變成自己的「熟客」。

 

事主(顧客)心聲: 本來想聊聊天, 因為平時就是很難開口跟人說話, 難得時常光顧這家髮型屋, 本來的髮型師對自己有一定了解, 可以「吹水」; 現在那個新的髮型師不斷批評事主沒打理好自己的頭髮, 令事主心裏動怒... 呵呵。剪完之後, 戴回帽子走人……回家繼續自己把頭髮型狀弄好一點。

客觀評價: 雖然新的髮型師手藝不錯, 對工作亦異常積極, 但事主得不到本來期望的「聊天服務」, 所以, out~

 

(咦? 我見工時太積極進取會唔會亦有呢種反效果架?)

回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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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ina
ivina 2011/08/27 17:52:09 回覆

{#icons_panda9}(當我再次變得無聊, 就好多野可以寫...但如果無聊得太耐, 就冇野寫~ 之前係太忙啦)

小女子
小女子 2011/08/27 17:50:01 回覆

祝你早日找到好工(公),好開心再看到你的文字(最重要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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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ivina
ivina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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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ina
ivina 2021/12/09

英文版UPLOAD緊

wongi
wongi 2021/11/06

送上星星。姜B魅力很厲害,他的影迷在金鐘的麥當奴排隊,在mirror 樂隊前拍照啊!場面熱鬧啊!

淺雪
淺雪 2021/10/30

你都幾多想像力..不個鍾意一個人或一首歌..係冇理由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