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准人發表評論?
2012/08/23 23: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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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政情:選舉期間發表評論隨時誤觸法例
選舉指引列明,無論發表一些支持某個候選人的言論,又或者負面宣傳,即是叫朋友不支持某些人;而當中又涉及選舉開支,就違反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
最明顯可能違例的一個個案,是在特首選舉期間,港大學生會豪花三十多萬,在報章登廣告質疑梁振英捲入黑金政治。當時梁振英公開質疑是違反選舉條例,不過這件事至今都沒有下文。
涉及言論自由的問題,政府雷厲風行的話,肯定惹起掀然大波。但政府一旦嚴格執法,大家又如何自保呢?有律師就說,最緊要留意有沒有促致或阻礙他人當選的字眼,例如「不要投1號」,或者「記得投2號」,這樣就肯定會被視為選舉廣告。
黃 sir 按: 咁咪好易犯法?唉!又話言論自由?
唔准人發表評論?
咁黃sir 咪冇吹水?
想唱衰吓涼瓜乜, 逃緊乜, 壇香乜, 點搞呢?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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