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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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性傾向立法的利與弊(一) (時事)

2013/11/05 21:49:03 網誌分類: 時事
05 Nov

                

             702    性傾向立法的利與弊()   (時事)

                (邊緣遊流人仕)   05.11.2013

 

    對於性傾向歧視,應否立法,站在不同角度人仕,有不同看法。因此,我們最要緊是,要看看,如果真是立法,以現時估算,其中的益處,以及所帶來的害處。

 

    最明顯的益處,當然是同性戀者,受到歧視時,有一個法例來保障,這一點不需再探討。

 

    今次開始,和大家看看,如果真是立法,將會有可能的弊處:

 

立法後,會導至一大羣於邊緣遊離的同性戀者,立定心志,一於做個實在的同性戀者。

 

由於直到現在,還未有一個科學性的權威,去証實同性戀者,是天生,抑或後天養成的心理反應。如果不是天生,是後天反應,即是說,一個以為自己是同性戀者,可以經過輔導,轉回成為一個普通的雙性戀者,過一般人的生活。如果立了法,這一大羣人,便立心作一個切切實實的同性戀者。

 

對於現時還未証實,這種性取向是天生的,這一大羣遊離人仕,就阻礙了他們,過一般人的生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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