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 文章221一230篇重温 (寫作)
971) 文章221一230篇重温 (寫作)
(選擇喜愛文章) 29.03.2014
目錄:
221) 禱文 (温情篇)
(更見祢榮美) 14.01.2013
222) 口味反影心態 (婚姻篇)
(從人的口味看到內心需耍) 15.01.2013
223) 一點看法(重登) (疑難篇)
(一封信的立場) 15.01.2013
224) 禱文 (傷感篇)
(我們有否發聲) 16.01.2013
225) 人所需的 (能力篇)
(相信神有功應) 17.01.2013
226) 主日分享 (十六) – 與神有約 (生命篇)
(建立好的靈修生活) 20.01.2013
227) 基督徒之死 (生命篇)
(只吸收無益食物) 21.01.2013
228) 短宣隊員的回應 (温情篇)
(衪是一切) 22.01.2013
229) 喜歡赦免人的神 (屬性神)
(神願意人得赦免) 23.01.2013
230) 一生一世有恩惠 (生命篇)
文章:
221) 禱文 (温情篇)
(更見祢榮美) 14.01.2013
(病了幾日,稍有精神,收拾心情,再寫網誌。)
親愛主!當我感到孤單時,求袮讓我感到祢同在。
祢讓我人生最燦爛時,更能感到祢的榮美。讓我最高峯時,更能感到祢的全能。讓我最有成就時,更能感到祢救贖大恩寶貴。
又讓我失意時,感到祢的安慰。當我沒有力氣時,感到祢的伴隨,在無時無刻中,知道祢是我的良伴。
每一天,知道祢握着我手帶我前行。
222) 口味反影心態 (婚姻篇)
(從人的口味看到內心需耍) 15.01.2013
早前在facebook上,看到有朋友分享,現代人的婚姻觀改變了,變得離婚率,愈來愈高。
日前,我在一日四日,也分享了一篇[愛火重燃]。就我個人而論,是一篇對婚姻生活,很有建設性的文章。可惜!瀏覧的人數,比一般分享的還少。這反影了甚麽呢?
這反影出,現代人的口味,再不喜歡看傳统婚姻思想。後現代主義,改觀了很多人的思維,甚麽天長地久、海枯石欄,再不合時宜。
現代人喜歡看別人的小三,甚至希望自己也有這經歷。你在網誌寫上三角戀,四角戀,婚外情等等。甚有市場。
人們口味改變了,婚姻觀也改變了。有甚麽價值,可以追隨。這就要看選擇者,怎樣定方向。
223) 一點看法(重登) (疑難篇)
(一封信的立場) 15.01.2013
(以下是我寫過的一封信的內容,歡迎轉載)
按於近日看了多篇有關同性戀問題的文章及音樂祈禱會。心裡覺得可以將早前寄出的一封信的內容,刊於這平台中,目的是要勾起大家對這題目的迫切關注,從而產生自覺對聖經立場的認知,也能提高研究聖經真理的興趣。信中的觀點希望能客觀,但難免也有個人的主觀看法,盼望大家能仔細分析。內容甚少引用聖經立場,但覺若能做到拋磚引玉之效,也不失為可讀之文章。最尾列出可供研究的經文:
(信的內容):
在我們的社會裡,我們相信在法律面前是平等,每一個公民都享有平等權利,有言論平等,有權分享自己對某一方面的政制之個人觀點,說出來的平等言論,亦即今天我可以表達我對同性戀性向不應歧視,但應適當地給予輔導及支持,幫助他們過一個正常的平常人生活。而同性戀人仕也可表達他們覺得被別人歧視的感受。可是若果法例一定下,到時如果對同性戀者有任何善意的輔導或提議,他們便可引用條例來控告我們,說對他們有歧視行為。反之,如果
本人是香港一市民,也是一位家長。我是在香港出生,也是在香港長大,因此熱愛香港,也十分關注社會的法制。知道政府因受到一些市民的提議,有考慮立法,保障一些有同性戀性傾向的人仕,本人深感憂慮。以住有機會在電視節目中看「大長今」,令我明白到一位皇帝的決定,他的正確或錯誤,其影響性之大,如同一個相反的方向走路,後果影響無窮。因此,政府作人民的父母,就要謹慎及持平地,接納不同的觀點。以下是本人的一些論點:
他們評擊我們,說我們甚麼甚麼不對,我們又可以用甚麼條例,來控告他們呢﹖這是否公平,是否平等,是否到時又要立一條「反同性戀者歧視我們條例」出來。
一) 特權階級
我作為一位市民,一位僱員,僱主只要按足香港勞工法例,便可解僱我。我到酒樓飲茶,要按酒樓的規則輪候。可是如果「性傾向歧視」立法後,同性戀者可運用這條例來控告僱主,對他歧視而解僱他;也可運用此條例來控告酒樓,令他在輪候時等得特別久,以致這一些人仕,比我作為一個平凡的小市民,他就享有特權身份。這只是生活中其中一些例子,其實還有很多方面的事例,到時,我們的社會便增添了很多不必要的紛爭,不能平和。
三) 不一定是天生的
在我們中國文化裡,對於一男一女,傳宗接代,作為兒子、兒女的父親、母親,是偉大的天職。可是因為時代的變化,社會上種種不健全環境,令到有些人在成長過程中,發展成不健全的性向,以致產生有同性戀心態及需要。不知那些學者,引用一些不完整的理論,便硬說同性戀者是天生的。佛蒙監獄心理專家威廉斯 皮塞斯 (Williams Pithers) 說:「對受害者的處境產生同理心,可改變犯罪者的觀點,如此他甚至在幻想中也很難否定對方的痛苦,犯罪者在『抵抗』不正當性衝動時有更強烈的動力。」當你對一個有同性戀傾向的人,「導向」他這種行為是天生時,若他接納了,便很難幫助他有毅力,去走出這種與平常人性向有分別的心態,一生在這種同性戀心態活下去。我們要接納他們的不幸,但不要強化。
二) 改變下一代看法
我們不贊成日本人修改教科書,以掩飾從前日本人對中國人的種種戰爭殘害。如果香港對「性傾向歧視」立了法,將來教科書會被修改,可能會教導下一代有另一種道德觀和婚姻觀,我們不但不能像今日各地的中國人民有反對日本人改變史實的聲音,我們作為家長的更不能有反對這條例的聲音。
本人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如果我們的社會對同性戀者有不公平或傷害他們的基本權益,大可以透過其他方面作出修法保障,卻無須訂立一條甚具爭議且危險的法例。
(以下列出聖經對同性戀者的經文)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甚麼。”」 (創19:1-8)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利18:22)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利20:13)
「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士19:22-25)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羅1:26-28)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林前6:9-10)
224) 禱文 (傷感篇)
(我們有否發聲) 16.01.2013
全能的上帝啊!社會改變了,變得愈來愈不像祢。
昔日,納粹黨魔君希特拉,自慕尼克陰謀後,將一個又一個一歐洲國家攻破了。這些國家,有為魔君的行徑,作出最大的反抗,最深的抗争嗎?還是縱容侵略的行為。
今天,罪惡思潮魔君,將我們正義、節制、道德的思維,一個又一個攻破。我們有作過幾大的反抗,發出幾大的聲音,心靈負上幾重的禱告,來阻止這魔君暴行,不至讓它坐大。
社會改變了,我們就像希特拉年代,一個又一個被攻破了。
225) 人所需的 (能力篇)
(相信神有功應) 17.01.2013
舊約時代,先知以利亞,叫一個將近沒有食物的寡婦,將她預備造給自己和兒子的餅,先給先知自己吃。
奇怪的事,這個寡婦,又聽從先知的吩咐,去將餅先給先知食,她就是這麽單純。
先知這不合理的吩咐,寡婦並沒有用常理分析,自己將近沒有食物,面臨餓死的困境,怎能將現有的,還給先知呢?這就是她對神的信心。
有時,面對明天生活所需,愈用常理分析,愈叫我們懼怕。因為許多事情不在我們掌握之中。一個窮苦的寡婦,她單純的信心,啟發了我們,信靠神會功應,這份對神的信心,才是人所需要。
226) 主日分享 (十六) – 與神有約 (生命篇)
(建立好的靈修生活) 20.01.2013
(最近團契分享靈修內容,因此,持選這篇文章。)
與神有約
在我們信仰生活中,有一個很特別的現象。如果你去問信徒,靈修生活重要不重要,大多數會給你一個正面的答案。可是你再問,你滿意自己的靈修生活嗎?那就未必大多數答案都是很正面,其中有表示自己是不滿意。不滿意的含意是:靈修生活很枯燥乏味,或是未能每天有穩定靈修,甚至一星期中,沒有一兩天可以靈修。令人擔心的是,有些可能是有崗位事奉的,或是信主多年的肢體。這是一個不健康的現象,可是也是一個實際情況。
記得多年前,我以「靈修的難,難在...」作主題寫了一篇文章,其後發出一個邀請,希望有肢體分享靈修的好處。接著下期月刊便有肢體分享,當時感到十分高興,一方面知道有人看我的分享,更重要是有肢體能夠在靈修中,享受到與神相會。
在我的事奉中,有時也會與一些初信的肢體查經。第一課便鼓勵初信者建立靈修成為一種生活習慣。其後便分享一些心理學家建議。如果一個人,連續在21天(即三星期),每一天繼續做這件事,它便可以成為你的習慣,便不會停下來。當你能連續每一天去靈修,21天後靈修便成為一種良好親近神的習慣。
靈修這個名詞,聖經中沒有提到。按一些屬靈書籍所提,靈修是靈命與主作反省,默想和操練。靈修不是讀經,也不是研經,而是靈性的操練。其精義是去親近神,與神有一個約會。
當我回想起自己最初認識美玲(我的妻子)時,因為很想更多認識她,於是便很渴慕與她約會,希望透過約會,大家一同談心,一同了解,從而更深認識這個人。其後更享受於在約會時的感受,是甜蜜、溫馨、親切、興奮、激盪。如果永遠都是在約會的時刻真好。我們信了主,雖然最初認識不深,總希望更深認識衪,靈修就是與神約會。
如果我們真的愛主,對這約會更為重視。不但重視,而且是帶有渴慕的心情,巴不得常常有機會與神約會,這才是正常。今天,如果我們外面好像事奉很熱心,可是內裡卻不想去靈修,是一件不正常的現象,需要好好檢查一下靈裡出了甚麼問題。
舊約時代,亞伯蘭想到與神相會,他便築了一座壇。(創12:7-9)他每每想念與神相交,便付上心思,勞力,時間,為要能有機會與神相會。亞倫每天早晨要按照指定的規矩燒香,香也有特別指定的,不可隨意。(出30:1-10)
在新約時代,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世上的罪人受死斷氣時,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馬27:51)這意味著以往人因犯罪,人與神相隔,主耶穌的受死,將人與神的關係再一次連繫起來。人能夠透過神的救恩,就是主在十字架上受死,人的生命便可藉着救恩與神相連與復和,同時我們可以靠著神的恩典和權柄,來到主的施恩座前,坦然無懼,奉主耶穌的名,與神相會。
保羅在羅馬書中分享,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任何事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8:35-39)保羅對信徒提出一個疑問?如果我們真的明白神對我們愛之深。衪愛我們愛到連自己的獨生子也賜給我們,我保羅真是想不到一個藉口;一個理由;一個難處;一個忙碌;可以導致我們的心不去想念神的愛,不去想念親近主。
如果神對我們說:「親愛的孩子,你有甚麼難處,令你不能與我約會」。那時,就不知如何回答才好。
(後記)筆者分享這篇文章,當然希望透過文字,激勵肢體渴慕親近神。但惟恐肢體沒有運用這文字溝通渠道,就未能接收到這個信息。
227) 基督徒之死 (生命篇)
(只吸收無益食物) 21.01.2013
信徒經常靈性軟弱,必定是吸收營養出了問題。
信徒靈性生命。好比身體健康一樣。當你每日供吸有益的食物,當然要加上適合運動,便自然健康。
可是,就算有營養的食的供應,要是人總不喜歡吃,倒喜歡吃無益的食物,這就一定沒有好身體,甚至漸漸生了癌病。
基督徒對於幫助屬靈生命健壯的聖經,總是沒有心情去吸收,還要諸多藉口,沒有時間。每天對着電腦和手機的網上八掛資訊,就熱切投入。就好比每天喜歡吃無益食物的人一樣,只會漸漸患癌。
結果,靈性漸漸枯乾,離開信仰,過沒有神生命的人之生活。
228) 短宣隊員的回應 (温情篇)
(衪是一切) 22.01.2013
(新春期間,受神感動的一班宣短隊,將前往烏干達,配合宣教士作開荒工作。心裏很想為他們打打氣,就特選了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寫的時候很大感動,是獻給當時住塞島的宣教士。其內容也適用於今次短宣隊。各位,加油!你們所作的工,神會在天上記念。)
這文章刊登後,其中一位作了回應。這是一場屬靈爭戰,請基督徒為他們祈禱。
Sim Yeung 剛在您於 Yahoo! Blog 上的 217) 主日分享(十五) - 送給往烏干達的短宣 (温情篇) (神是最好) 06.01.2013 文章發表意見。 |
祂是永遠的救主。又是我的的一切! ~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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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喜歡赦免人的神 (屬性篇)
(神願意人得赦免) 23.01.2013
從聖經中的人物來看,住往人知罪而悔改,神總是樂意去赦免人的罪,讓人有機會和神復好關係。
有時神用先知的話語來提醒,有時透過其他事物發生,讓人明瞭自己的過錯,從而得着悔改的心,神就會施行恩典。
可惜的是,很多聖經中的人物,雖然得着這機會,甚至心靈有扎心,但總不願悔改,最終還是受罰,不得赦免。
其實,只要人立時在神面前謙卑,承認自己得罪神,向神認罪悔改,住往神就發憐憫,使人靈性生命從新開始。
神使人知罪,是要人得赦免。
230) 一生一世有恩惠 (生命篇)
(以神為樂) 24.01.2013
早前有短宣隊員,分享神就是她一切。大衛在詩篇二十三篇中,分享一生一世必有恩惠隨着。
人的屬靈經歷感受,就像一個循環系统。當人感受到神的愛,自然對神產生愛慕之心。人愈是愛慕神,更能感到神有莫大的愛。
屬靈道理,就是容易明白。只要單純地遵從去行,便能經歷神之豐富,如同大衛經歷神一樣。
當人快要走完人生下半場,我們便能用確定的見証,我一生一世,必有神的恩惠慈愛隨着我。
當人以神為一切,生命便以神為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