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抑或鉗制
香港與世界各地一樣,監管機構成員的委任,除了盡量避免有利益衝突之外,最重要是了解該行業的運作。譬如說,若醫管局委任我們賽馬業人士去擔任成員,雖然沒有利益衝突,但也發揮不到監察的角色。
或者有人會說,若目標人物是行政人才,又或有多年管理經驗,自然可利用其專業知識擔當像獨立非執董此類角色,協助監管。這亦無可厚非。不過一個監管機構若無具有相關經驗的業界人士擔當成員,甚至主流成員中有不少是反對該行業的人士,這就不是監管,而是鉗制。
現今的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是協助民政事務局監管香港博彩事業的機構,初成立時還有馬會遴選會員及足總董事擔任成員,起碼有助委員會了解業界意見。但大家不妨看看現今情況,成員之中還有多少是對博彩業有認識的?又有多少是以反對博彩為宗旨的?而最重要的是,究竟這個是博獎會,還是反對博彩委員會?大家看看網上資訊自有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