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別人要受罰
2014/09/15 08:44:26
網誌分類:
經濟
雖然珍妮花所受的懲罰無法彌補她所犯的錯,但這個懲罰方式確實有阻嚇作用。若將這方法套用在失戀的情人身上亦頗為不錯,通常被拋棄的一方都會感覺很受傷,拋棄別人的沒理由不需要負點責任,所以最好就是法庭訂立一個規矩,要所有拋棄別人的一方將對方的相片放在錢包裏,每天警剔着他或她,以此來彌補對相中人造成的傷害,讓被拋棄的傷心之餘,拋棄人的都記着自己曾經令別人傷心,這在感情的受傷中至少彼此可以扯平。至於結束的時間就是當被拋棄的一方能夠忘卻被拋棄的傷痛,或者當被拋棄的一方開始了一段新戀情,被罰的一方也就可以拋開那張相。
若然拋棄人的在短時間內不斷換情人,他的錢包更會愈來愈多被他拋棄的女孩子相片,令他每次打開錢包都會看到自己負載了多少別人的感情,時刻提醒他不要再那麼輕易就拋棄別人。還有就是當有女生打算和他交往時,都可以知道他身上揹着多少情債,考慮清楚才決定要不要愛他,就不用怕會被人欺騙。
真希望我是愛情法官,那樣當你受了情傷,我就可訂立這些愛情法例,讓受傷的你能夠找回些少慰藉。
公子日記
森美
回應
(0)
我要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