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畫符
2015/07/17 07: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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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十年記者生涯,絕大部分筆錄,筆記本都留下,好幾次翻箱倒篋找其他東西,不期然重溫這些「歷史記錄」。
錄音機只作傍身之用,即使錄了音,也不一定翻聽,事關訪問了一小時,至少要花兩小時謄寫出來,無異懲罰自己。翻看筆錄,一目了然,有些廢話過目就算,節省不少時間。有時錄音而不筆錄,多是受訪者沒太多時間或者邊走邊問,錄音又筆錄,多是為了法律上的保障,畢竟有些人會反口不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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