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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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好易中招

2015/12/09 08:42:02 網誌分類: 經濟
09 Dec
        政府提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規管網上侵犯版權行為,惹起很大爭議。政府急急解畫,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前日出席公開場合,四處派發題為《事實與真相》的單張去解畫。

        由於現時反應最大的是網民,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便針對網民的擔憂,說作品必須具有商業或牟利用途,才可能負上刑責。網上近日流傳「cap圖要坐監」,她指有關說法只屬過慮。

        政府想釋除網民疑慮,話只有「商業或牟利用途」才違法,反而會令到新聞網站更驚慌,因為大多數的新聞網站都是商業性質的。將來可能會出現一個怪現象,某些網站自稱非牟利,搞些籌款集資,便可以脫離刑責,而正常營運的新聞網站,卻要受到法例規管。(我要作利益申報,我們搞的就是新聞網站,故對此問題的意見可能偏頗)

        今次政府提出修例的由來,主要是美國這些國家,擁有着大量影視節目和歌曲版權,對亞洲地區侵犯其版權的行為很不滿,所以推動特區政府立法。其實,特區政府只要跟隨美國的立法框架,採用「公平使用」(Fairuse)的原則,便可以交差。但特區政府卻採取英式較嚴厲的「公平處理」(Fairdealing)的原則,令人很容易便墮入侵權的法網。

        大家不要覺得我的擔憂只是過慮,我舉一個實際例子,大家會較容易明白。國家主席習近平最近訪問非洲,宣佈對非洲提供600億美元的資金援助和投資,惹起一些批評。《人民日報》海外版旗下的微信帳號「俠客島」便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解局,中國600億美元投資非洲是窮大方嗎?搞新殖民主義嗎?》這篇文章解釋中國的立場,由於「俠客島」背後有《人民日報》的背景,有一定的權威性,很多新聞網站都想引用。

        不過,俠客島的文章最後有一段版權宣示:「註:本文已獨家授權海外網刊發,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追究法律責任。」看到這段版權宣示,做新聞網站的人即時涼了半截,因為很難引用,引多一點內容,隨時侵權。當然第一個問題是《人民日報》究竟是一個官方媒體,還是一個營商實體,它為何如此不重視傳播訊息,只重視保障版權利益?但第二個問題就是引用這些文章可能侵權的後果。

        在舊例底下,網上侵權只會惹來民事官非,但在新例下,卻有刑事責任。可以想像,將來即使是《人民日報》的社論,或者是《新華社》的評論,新聞網站大篇幅引用的話,隨時要冒負上刑責的風險。你話造反被人拉還心甘命抵,引用官方觀點都要坐牢,就相當諷刺了。

        這個情況看起來很荒謬,但也是網媒必須面對的現實。如果是民事責任,還可以自行作出衡量,看是否承擔得起,必要時打一場民事官司。但說到要負上刑事責任,風險實在太大了。我相信任何一家網媒的法律顧問,都會建議不要登一些涉嫌侵權的內容。有人可能說,在新例之下,「引用」屬於豁免範疇,摘錄版權作品不違法。問題是引用的文章內容,不多於兩成的話,尚可抗辯,但全文採用的話,肯定出了「引用」豁免範疇。

        我個人不支持拉布推翻法案,覺得《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可能會通過。不過,我認為應該要持續向政府爭取,要求她馬上研究修改法例,將針對網上侵權行為的法律框架,改為美式的「公平使用」原則,提出開放式的版權豁免,特別是將「新聞報道」及「用家衍生內容」(Usergeneratedcontent)這兩項,列作明示豁免範疇,讓新聞訊息可繼續自由在網上流通。政府很多時都是好心,但辦了壞事,錯殺無辜,也扼殺了互聯網行業的發展。

        「巴士的報」是一份網上報紙,讓網民隨時隨地拿着手機或平板電腦可以看到。www.bastillepost.com

        wh.lo@bastillepost.com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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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10:57:3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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