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5) 代罪羔羊(四) (宗教)
2016/02/02 20: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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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1525) 代罪羔羊(四) (宗教)
(是交付贖價) 02.02.2016
羅馬書的精義,說明人是因信,才稱為義.第三章,更清楚介紹救贖的意義,是交付贖價,得以自由.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以色列民出埃及年代,就要殺一隻羊羔,用羊羔之血,塗在門框上,作一個標記.
羅馬書表明,神的恩典,藉耶穌基督,衪是舊將約時代,出埃及前被殺之羊羔,為人而犧牲.原 本所有頭生的會被擊殺.後來因著血的標記,得以保命.現在耶穌的血,就像門框上的記號一樣,將來當神要審判人的時候,因著人有罪要擊殺,這時只看見耶穌基督的血,作了一個標「記」作了一個救贖,卻看不見人的罪.因有耶穌「頂」了罪,為他而犧牲.於是擊殺得以逾越了,就當他為無罪,得稱為義.(羅 3:21/26)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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